不少人在恋爱期间甜甜蜜蜜,一到分手就撕破了脸皮,甚至因为遭遇了背叛而在社交平台上对前任进行吐槽、谩骂、或者诋毁这样做是否会侵犯前任的名誉权呢?,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前任犯法我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前任犯法我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分手后在网上吐槽前任)

前任犯法我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不少人在恋爱期间甜甜蜜蜜,一到分手就撕破了脸皮,甚至因为遭遇了背叛而在社交平台上对前任进行吐槽、谩骂、或者诋毁。这样做是否会侵犯前任的名誉权呢?

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他人的违法行为造成公民客观的社会评价降低的,构成名誉侵权。

判断是否侵权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贬低他人人格,在实践中,侮辱行为包括暴力行为,语言侮辱,文字侮辱等。诽谤则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捏造事实来丑化他人人格。在实践中,常见的就是造谣。

第二,看是否为第三人所知悉,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假如在双方聊天时,彼此恶语相向,因影响只在两人之间,那么便不足以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假如一方在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这个时候就会让不特定的第三人看到,因此产生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后果,就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

第三,看在评价他人时是陈述客观事实还是发表主观看法。因此要求在发表评价他人的言论的时候需要有证据支持。

假如我在网上说的都是事实,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里的意思就是,即使说的是事实,一旦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也属于侵权。这里所说的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一般指的是谩骂,以侮辱性的词语去形容他人等行为。

因此,在分手之后,不要捏造事实去诋毁前任,假如前任确实做了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在你发表你的看法时,也要有相应的证据,并且不要使用侮辱性的词语,避免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假如前任在网上诋毁你,也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让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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