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1)

法家是战国这个伟大变革历史时期大放异彩的流派,其要旨可以概括为是一种关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的学说,代表者有申不害、商鞅、李斯以及韩非子等。众所周知,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是战国的时代主题,而法家学说恰好适应了这个时代变革的需要,是顺应历史趋势、面向未来的治国理论。

儒法之异

法家思想在众多方面都和儒家对立。儒家主张历史退化论,即由古至今是一个从大同到小康的发展进程,通俗来讲就是社会发展越来越烂,所以儒家崇尚上古三代的大同社会,认为要“法先王”,这是一种有限的历史退化论;法家则主张历史进化论。

儒家是性善论者,法家则是性恶论者。儒家申说仁爱,反对战争,传承诗书礼乐;法家则认为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和非兵羞战是六种损害国家的害虫,称之为“六虱”,商鞅就曾“燔诗书而明法令”。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2)

儒家主张君子治国和贤人政治;法家则认为要以文法吏治国,将学者、言古者、带剑者、患御者以及商工之民是五类社会蛀虫,称之为“五蠹”。对于君主的权力,孟子主张“民贵君轻”,而李斯则说:“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是典型的君主专制主义。

儒家富有宗法精神,特别重视家族伦理,讲求“以孝治天下”。曾经有一个人对孔子说,他们那里的人特别正直,父亲偷了羊,儿子能够大义灭亲出来指证父亲的盗窃行为。孔子听后就很不以为然地说,我们这里的人对正直有不同的理解,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孔子显然认为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应该讳而不言,但法家就不一样了,法家认为应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既不考虑宗法,也不考虑身份,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

历史进化论

法家是历史进化论者,这一点在诸多代表著作中均有非常明确的阐释。

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商君书·开塞》)

商鞅将历史分为上世、中世和下世三个阶段。在上世即远古氏族时代,氏族成员之间骨肉同胞、友好亲近的关系是当时维系社会生存发展最基本的力量,报团取暖是其显著特征,但友好亲近的背后又都各怀私心。随着社会发展进化到中世的时候,竞争开始出现,贤明的人会在竞争中胜出,这时也就有人出来申说仁爱以缓和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到了商鞅生活的下世时,社会已经从小型简单发展到大型复杂了,要管理和统治这样的社会,必须依靠高级的政治组织即官僚政治制度,依靠行政手段和官僚制度才能有效统治这个复杂多变的国家或社会。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3)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

韩非子也将历史分为上古、中世和当今三个阶段,与商鞅异曲同工、不谋而合。韩非子认为在较为原始的社会中,依靠民俗和道德就足以维系社会的稳定发展。中世的时候,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开始依靠智谋互相争斗。到了韩非子生活的年代,政治暴力即国家机器成了维持社会生活有序发展的支柱。

法家主张法治,其理论基础便是历史进化论。法家认为当今处于一个大型的复杂社会,运用古老的道德或者礼乐都不足以统治这个社会,必须因时制变,而不能以先王之道治当今之天下。

性恶论

法家学说的另一大特点就是主张性恶论,正因为人性是恶的,所以才需要依靠法来统治和规范,亦如郭沫若所说,韩非是把一切人都看成坏蛋的,所谓“民性善乱”、“吏欲为奸”是也。他们认为不管是官员还是老百姓,一有机会便会作奸犯科,违反法律。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4)

法家的性恶论在一定程度与荀子的观点是相通的,但荀子从性恶推出要用礼乐教化百姓,用制度来规范行为,而法家则由性恶直接推出法治,甚至于用严刑峻法来使人感到畏惧,靠人们内心对刑法的恐惧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

法家对性恶论的阐释非常彻底,甚至是带着阴暗冷酷的眼光来看待人世。在儒家看来,父母和子女的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最稳固、最无私的关系,彼此之间荡漾着无限的温情与暖意。然而在法家眼中却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即使关系如父子、夫妻和兄弟那样亲密,其中依然存在着利害和计算,都存在着利益权衡和勾心斗角。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5)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说,父母对于生男孩就会高兴得拍手相贺,对于生女孩则恨不得将其杀死,遗弃女婴现象至今还时有发生,这是为什么呢?这其中就充满了经济利益的计算和考量,用农村的话说,生女孩就是“赔钱货”,女孩一旦养大成人便要出嫁到别家去,还要搭上一笔嫁妆;生男孩则不同,男孩是家庭劳动力的充分保障。事实上,在今天的中国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养儿防老的观念还深植在许多人的心中。所以韩非子就得出一个结论,父母和子女之间尚且存在着这样的利益计算,更何况是君主和臣民之间呢。

韩非子确实用异常冷酷的视角揭示了亲情沙漠中人性最丑恶的一角。我们不能否认生活存在这种现象,毕竟电视上也经常出现父母与子女打官司争财产的事件。

法家认为对于君主来说,应该充分认识到人性恶的一面,父子、夫妻都不可靠,都有可能成为敌人。先秦有句俗语说:“其母好者其子抱”。也就是说,如果母亲长得漂亮,那么她的儿子就会被父亲另眼相待,就有可能被立为太子,继承大位。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韩非子分析人性认为,男人到了五十岁好色之心仍然不减,而女人却红颜易老,过了三十岁就美貌不再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新的年轻女子赢得了君王的宠爱,那么原来太子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所以对于太子和他的母亲来说,从理性算计的角度出发,最有利于自己的生存策略便是把他们的父亲/丈夫杀死。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6)

这就是韩非子对人性丑陋赤裸裸的描述,他甚至更进一步,将这个故事设想的更加完备。对于太子母亲来说,杀死丈夫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损失。儿子做了国君,她反而可以安富尊荣,甚至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完全可以像秦始皇的母亲赵姬那样找几个情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韩非子对人性的阐释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令君主后背发凉,引人深思。

所以,法家认为人是不可靠的,法才是可靠的,性恶论是法治思想的又一理论基础。在西方,柏拉图早年写理想国的时候,还有着贤人治国的理念,期待出现一位哲人王,等到他晚年写法律篇的时候,人生的阅历让他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人类的本性将永远倾向于贪婪与自私”。现代法治也是以性恶论为基础的,正如汉密尔顿所说的:“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吴语方言,指做事苟且马虎、不负责任)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私利,别无目的。

法治思想

法治乃至于任何一条法律的理论前提都是人性本恶,就是假定人在不受约束、不收监督的情况下可能会作恶。在法治的阐释者和建设者看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当代社会,为了防止统治者滥用权力,实行民主和法治,促进权力的制衡和分立,监督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防止权力滥用。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7)

法家思想与此类似,认为依赖圣明贤能的君主来治理天下是不可靠的,因为圣明的君主可能“千世不一出”,即上千年也碰不到一个,但是只要国家拥有一套完善的法治体系,即便没有圣主,国家机器也可以运行良好。法家在此基础上并没有更进一步发展成为现代的民主法治思想,而是走向了它的背面——绝对的君主专制,也就是要用一套最周密的制度来控制臣民,防止臣民的反叛。换句话说,法家是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考虑这些问题的。所以,法家的法治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绝非同一概念,请读者注意区分。

法家的法治学说,其实质就是一个建立官僚帝国的理论,官僚帝国政体的特征就是君主专制、中央集体和官僚政治。为了适应大型复杂社会的统治,就要发展专制和官僚制度,法家著作《商君书》、《韩非子》中的某些篇章对如何制定和贯彻法律、如何分官设职构建国家行政体系、如何选官用人、如何开垦荒地发展经济、如何征收赋税、如何富国强兵等问题都有非常深入的阐释,其见解之卓越,方法之切实均远远超过了儒家。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8)

吴起

儒家致力于申说道义,批评政治,儒者相当于是体制外的人,他们对于具体的行政技术关注很少。法家则不一样,最高目标是建立一个强大、高效、精密和可靠的巨大国家机器,对内可以将人民管得规规矩矩、服服帖帖,对外可以取胜争霸。因此,法家不得不对富国强兵的可操作手段作具体而深入的研究。

在战国和秦汉时期,人们所说的法不仅指刑法,很大的部分应该是行政法,是具体的国家制度。各种国家制度及行政运作规则都在律令之中采取书本的方式予以正式规定。这种将具体行政细节以文本形式作出具体规定的方式被称为“理性行政”,它具有可计算、可预测、可控制以及合符逻辑的特点。这与儒家的以道德治国等迂阔之论形成鲜明对比,法家认为儒家这些高谈阔论和巫师的话一样都是空谈,不具备可操作性。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韩非子·五蠹》)

韩非子在书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坏小子,父母骂他,他也不改;乡亲们批评他,他也不为所动;师长教育他,他却依旧顾我,没有任何变化。谁都拿这个无赖没有办法。可是,等到官府知道了,带着士兵和法律来抓捕他时,他就马上学好了。韩非子认为仁义道德在面对具体问题时是苍白无力的,就像故事中的那个坏小子,父母、乡亲和师长都不能感化他,可是一旦采取法律措施,这个问题马上就迎刃而解了,而且这个过程是可控制的,其结果是可预期的。所以,法治最高效、最为可控可靠。

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商君书·修权》)

《商君书》中说,生活中有这样一批人,他们本领过人,货物一掂就知道轻重,一看就知道长短,而且分毫不差。尽管他们能力过人,但是人们在交易的过程中,却还是不愿意相信他们的话,而要依靠秤来称轻重,用尺来量长短。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尽管他们测量能力很精准,但其中却有人情人性的因素干扰,不如秤和尺子客观可靠。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9)

郢书燕说

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云而过书“举烛。”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尚明也;尚明也者,举贤而任之。”燕相白王,王大说,国以治。治则治矣,非书意也。今世学者多似此类。(《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韩非子用“郢书燕说”的故事抨击儒家只空谈结果而没有具体措施的特点。儒家追求王道仁政,引用的都是上古三代已经治理好的成果,用嘴给人们讲述了一个很美好的生活状态,可是儒家从来没有提出过实现王道的具体可操作的措施,王道停留在嘴上书上,永远不能落地。

国家主义和专制主义

法家的最高理论目标是建立一个强大高效且经济可靠的国家机器,对内能把人民管理得规规矩矩,对外能够战胜争霸。这样一个政权需要有一个专制寡头作为统治集团的代表,所以法家认为君主应该至高无上,绝对专制,掌握一切臣民的生杀大权,国家的法令也自君主出。至于人民,法家不以个人的自由幸福作为统治的出发点,而只是认为国家强大稳定、秩序井井有条、经济繁荣昌盛对人民来说就是一种好处。

民弱国强,国弱民强。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

法家甚至认为国家和人民是对立的,商鞅就认为民众势弱则国家势强,国家势弱则民众势强,所以真正治理得当的国家,都会想尽办法削弱民众的力量。

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说民众对于君主来说,就是打仗的时候奉献生命,太平的时候努力耕作,所有人都只是国家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为国家效力就是每个人最大的责任和价值。对于国家来说,每个民众就是一份兵役和一份徭役,除此之外,毫无意义。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10)

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之皆怠于农战矣。(《商君书·垦令·农战》)

疾争强谏以胜其君,……如此臣者,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当今之时,将安用之!(《韩非子·说疑》)

法家主张思想专制主义,要求压制自由的文化活动,理由有二:其一,文化活动对于富国强兵毫无意义,反而会吸引大量的劳动力脱离徭役和兵役;其二,自由知识分子的政治批评威胁了君主权威,干扰了法律的贯彻。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代王朝的意识形态领域,除了秦朝,都是儒家思想占据主导,至少历代王朝都标榜自己是以儒家思想治国,但是统治者实际施行的往往都是法家的那一套,在现实政治和制度层面,还是法家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在发挥着作用。所以,人们也往往称中国古代政治的特点为“儒表法里”。

对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理解(韩非子及其法家思想)(11)

最后以章太炎和爱因斯坦的两段话来作为本文的结尾,这两段话也可以说是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国家的立国基础。

章太炎在《国故论衡》中论韩非说:“今无慈惠廉爱,则民为虎狼也;无文学,则士为牛马也。有虎狼之民、牛马之士,国虽治、政虽理,其民不人。世之有人也,固先于国。且建国以为人乎,将人者为国家之虚名役也?韩非子有见于国,无见于人;有见于群,无见于孑!

爱因斯坦说:“让我从一个政治信条讲起,这信条是: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凡是把人本身看做是人类的最高价值的人都是这样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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