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是个侠气纵横的时代。《左传》和《史记》里写了好多流芳后世的剑侠,他们的事迹荡气回肠,今日读来犹凛然有生气。
晋国六卿之韩赵魏三家联合灭掉智氏,赵襄子最恨智伯,把他的头盖骨漆成溺具(也就是尿壶)。他的死士豫让潜逃到山中,与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智伯就是我的知己,我一定要替他报仇。哪怕死了,我也无憾”。于是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进入赵襄子宫中修整厕所,身上藏着匕首,想要刺杀赵襄子。赵襄子到厕所去,心一悸动,拘问修整厕所的刑人,才知是豫让,衣服里面别着利刃,豫让说:“我要替智伯报仇!”侍卫要杀掉他。襄子说:“他是义士,我谨慎小心回避他点就是了。况且智伯死后没有继承人,而他的家臣却想替他报仇,这是天下的贤人啊。”于是放他走了。
可是豫让还不死心,他又把漆涂在身上,使肌肤肿烂,像得了癞疮,吞炭使声音变得嘶哑,使自己的形体相貌不可辨认,沿街讨饭,就连他的妻子也不认识他。路上遇见他的朋友,辨认出来,说:“你不是豫让吗?”回答说:“是我。”朋友为他流着眼泪说:“凭着您的才能,委身侍奉赵襄子,襄子一定会亲近宠爱您。亲近宠爱您,您再干您所想干的事,难道不是很容易的吗?何苦自己摧残身体,丑化形貌,想要用这样的办法达到向赵襄子报仇的目的,不是更困难吗?”豫让说:“托身侍奉人家以后,又要杀掉他,这是怀着异心侍奉他的君主啊。我知道选择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困难的,可是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做法,就是要使天下后世的那些怀着异心侍奉国君的臣子感到惭愧!”
不久赵襄子外出,豫让潜藏在他必经的桥下。襄子来到桥上,拉车的马匹忽然受惊,襄子说:“这一定是豫让。”派人去查问,果然是他。于是襄子就列举罪过指责他说:“您不是曾经侍奉过范氏、中行氏吗?智伯把他们都消灭了,而您不替他们报仇,反而托身为智伯的家臣。智伯已经死了,您为什么单单如此急切地为他报仇呢?”豫让说:“我侍奉范氏、中行氏,他们都把我当作一般人看待,所以我像一般人那样报答他们。至于智伯,他把我当作国土看待,所以我就像国土那样报答他。”襄子喟然长叹,流着泪说:“唉呀,豫让先生!您为智伯报仇,已算成名了;而我宽恕你,也足够了。您该自己作个打算,我不能再放过您了!”命令士兵团团围住他。豫让说:“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埋没别人的美名,而忠臣有为美名去死的道理。以前您宽恕了我,普天下没有谁不称道您的贤明。今天的事,我本当受死罪,但我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刺它几下,这样也就达到我报仇的意愿了,那么,即使死了也没有遗恨了。我不敢指望您答应我的要求,我还是冒昧地说出我的心意!”于是襄子非常赞赏他的侠义,就派人拿着自己的衣裳给豫让。豫让拔出宝剑多次跳起来击刺它,说:“我可用以报答智伯于九泉之下了!”于是以剑自杀。自杀那天,晋国有志之士听到这个消息,都为他哭泣。
豫让的行为和语言为“剑侠”这一群体作了完美诠释。他认为,自己并非那个贵族的附属品,而是有着完全人格尊严的武士。如果他的佣主能够以平等人格待他,他就能为他献出并不值钱的生命。否则双方就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他所追求的是贵族的个人尊严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尊严,是剑侠们的眼珠。
豫让
鲁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4年),宋国内乱,公子城与华豹在储丘相遇,华豹大叫:“你是城吗?”公子城大怒,气愤他直呼自己名字(直呼其名在当时的上层贵族之间是非常无礼的行为,可以视为当面侮辱。直至今日,直呼对方名字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于是与华豹决战。华豹张弓搭箭,向公子城射来,结果却偏离目标。华豹动作敏捷,又一次搭箭上弦。公子城一见,对他不屑地大喊:“不更射为鄙!”意思战争的规则是双方一人一箭。你射了我一箭,现在该我射你一箭了。你不守规则,岂不太卑鄙了!华豹闻言,就放下弓,老老实实地等公子城搭弓,结果被其一箭射死。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这一年孔子去世),卫庄公驱逐曾辅佐他回国即位的孔悝,半夜就把他打发走。孔悝曾经的家臣、现已晋升为卫庄公大夫的子伯季子向卫庄公请求追赶孔悝,孔悝家臣许公为半路与他相遇。许公为说:“和不仁的人争强,没有不胜的。”就一定要让子伯季子先射,子伯季子射了三箭,箭都落到离许公为很远的地方。许公为回射,只一箭就把他射死了。
由此可见,春秋时代是个侠气纵横的时代。《左传》和《史记》里写了好多流芳后世的剑侠,比如曹沫、专诸,豫让、要离等等,他们的事迹荡气回肠,今日读来犹凛然有生气。豫让刺杀赵襄子未果,留下一句千古名言: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剑侠”这一群体作了完美诠释。他认为,自己并非那个贵族的附属品,而是有着完全人格尊严的武士。如果他的佣主能够以平等人格待他,他就能为他献出并不值钱的生命。否则双方就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他所追求的是贵族的个人尊严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尊严,是剑侠们的眼珠。
“侠客精神从某种层面上来讲是贵族精神在另一个方向上的延伸,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共通的,那就是对义和名的重视,对忠和信的重视”(张宏杰语)。晋灵公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晋灵公觉得很麻烦,就让刺客鉏麑杀掉他。鉏麑一天早晨前去刺杀,发现赵盾的卧室门开着,赵盾穿着朝服等待上班,天色尚早,就坐着假寐。鉏麑并未动手,反而从心底生出赞叹之意:“一个人在暗室中独处都不忘恭敬,这真是人民的主人。杀了这样的人民之主,是为不忠;可是如果我不执行君主给我的命令,是为不信。这两件事那怕做一件,都是生不如死”。说完一头撞在槐树上自杀了。晋灵公一看派刺客没有杀死赵盾,就请赵盾喝酒,准备在酒席上杀死他。赵盾的车右(也就是保镖)提弥明一看情势不对,快步跑上殿堂与赵盾说:“君王请臣子喝酒,过了三杯就是无礼”。然后保护赵盾撤出,晋灵公呼哨一声派出一条猛狗直扑赵盾,赵盾说:“不用人却用狗,虽然凶猛,有何作为呢”。提弥明举剑杀死恶狗,二人且战且退,提弥明战死。赵盾出逃。
这些侠客的单纯和透明让三千年之后的我们读起来依然感觉勃勃生气扑面而来。我们或许感觉他有点幼稚,有点简单,但是却有一种生命的挺拔和亮丽。
刺客杀赵盾
子路初见孔子,身负长剑,满脸络腮胡子,高鼻阔口,头戴一顶鸡冠帽子,腰间佩玉,纹饰为野猪。戴公鸡帽子,佩公猪玉饰,显示出主人明确的性格特点,好胜,好斗。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子路给卫大夫孔俚作邑宰。孔俚作乱时子路正好在外出差,听说政变了,赶紧往回跑,在城门口遇到同学兼同事子羔,跟他说国君卫出公安全跑路,城门也关了,你就别进去了。但是子路不听,他说:“我吃的是卫出公的饭,我就不能害怕危险”。于是进城见新即位的卫庄公,要卫庄公杀了孔俚。卫庄公和孔俚站在台门上,居高临下,当然不能听他胡咧咧,子路怒了,就想放一把火把台门烧了。卫庄公怕了,派手下勇士石乞,壶魇二人双攻子路。按照当时通行的剑侠之间的决斗规则,两人应该用车轮战单挑子路,可是由于子路太勇猛了,而且这是非常时期(政变),而非单纯的武术竞技,因此二人就一起上了。几回合过后,子路被击断帽缨。子路临死,想起老师教诲,说道:“老师说了,君子哪怕是死,也不能失了体面”。于是把帽子戴好,被砍为肉泥。
“子路最后的行为为春秋剑侠式的贵族作了背书,那就是贵族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尊严和风度。他在敌人刀锋下的好整以暇而庄严稳重的系好帽缨,真正体现了贵族式的在死亡面前的从容不迫。他的最后一个动作,不叫迂腐,叫贵族风度”。(张宏杰语)
顺便说一下石乞的结局。虽然他是杀死子路的罪魁祸首,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也是一位合格的剑侠。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楚国白公胜想要杀死令尹子西,全天下召集亡命之徒,石乞就从卫国赶来投奔。白公胜与石乞商量:“楚惠王和子西子期两位卿士需要五百人才能对付”。石乞说:“五百人从哪去找。不过市场南面有个叫熊宜僚的勇士,这个人如果肯帮咱们,他就能抵得上五百人”。二人就去找熊宜僚说了这事,没想到熊宜僚拒绝帮忙。白公胜就把剑放在熊宜僚脖子上威胁他,但是熊宜僚一动不动,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白公胜于是放弃了杀死他的想法:“熊宜僚不为利益动心,不为威胁害怕,因此他也不会泄露我们的秘密去讨好我们的敌人,我们还是不要强迫他了”。白公胜叛乱失败,跑到山上自缢身亡,群党作鸟兽散,石乞被抓住。国人问白公胜尸体的下落,石乞说:“我知道他尸体的下落所在,可是他临终告诉我不要说出去”。平叛统帅叶公(就是叶公好龙的那位叶公)说:“不说就把你烹了”。石乞说:“造反作乱这件事,成了就是卿士,不成就会被烹,这是能够预料的结局,我没啥可说的”。于是石乞被烹杀。
战斗中的子路
鲁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52年),卫国齐豹想要杀死公孟,就对公孟的车右宗孟说:“公孟这人不地道,我们准备杀死他,你这几天不要与他一起乘车”。宗孟说:“这么机密的事您都跟我说,可见您不把我当外人。公孟这人不好,我也知道。可是他对我还不错,因此我没有早点离开他,这是我的过错。现在我要是跑了,就把您给出卖了。您还是照您的计划办吧,我决定死在这件事情上,一来成全您对我的恩德,二来死在他那里,也算两全其美”。到了动手那天,齐豹持戈攻击公孟,宗鲁俯身扑在公孟身上,用背部给公孟作了暂时的阻挡,还折断了胳膊。公孟被击中肩膀,两人一同被杀。宗鲁死后,有人要去吊唁,孔子止住了他:“齐豹之所以敢于行凶,公孟之所以被杀死,都是因为他的缘故,你为何还要去吊唁呢。君子不享用坏人的俸禄,不接受动乱,不为了利益而做出奸恶之事,不掩盖不义的行为,不作出不符合礼仪的事情”。就是说,宗孟这种行为,孔老师是不提倡的。
春秋时期人们对个人信用和国家信用是非常重视的。孔子就说:“人无信不立”。信是义的具体表现。“义”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仪仗,而仪仗是高举的旗帜,“羊”表祭牲。本义为“为了我信仰的旗帜而不惜牺牲”。
齐庄公被相国崔杼杀害,崔杼叫太史伯记录这件事,说:“前几天主公调戏我的夫人,被人杀了。你要这样写:先君是害病死的。”不想太史伯听了崔杼的话,严肃地说:“按照事实写历史,是太史的本分”。遂在竹简上写着:“夏五月,崔杼弑君庄公。”崔杼大怒,抽剑杀了太史伯,按照惯例,太史之弟继承其兄职责,依然直书:“夏五月,崔杼弑其君。”崔杼又把他杀了。第三个太史叔还是不屈服,也被崔杼杀了。等到第四位太史季上任,仍然写到:“夏五月,崔杼弑其君。”崔杼叹了一口气,只好作罢。更让人动容的是,太史季拿着写好的竹简从崔杼那儿出来,路上碰见南史氏抱着竹简和笔迎面走来。南史氏对太史季说:“听说三位太史都被杀了,我怕你也保不住性命,是准备来接替你职务的。”太史季把写好的竹简给他看,南史氏于是放心回去了。春秋的贵族们就是这么简单而执着,他们有着贵族精神中基本的承担精神。他们尽责任,敢担当,为了原则可以在任何情况下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春秋史官
晋献公将死,托孤于荀息。对他说:“我把自己最小的儿子奚齐交给你,你打算怎么做”。荀息说:“我愿竭尽股肱之力,再加忠贞。事情成功了,那是您在天有灵。不成功,我就去死”。晋献公问道:“什么是忠贞”。荀息说:“为了国家知无不为,这就是忠。让过去和现在的国君毫无猜忌,这就是贞”。晋献公死后,里克想换掉奚齐,先跟荀息商量:“我要杀掉奚齐,你准备怎么办”。荀息说:“我准备去死”。里克说:“死了能有什么用呢”。荀息说:“我答应过先君,不能反悔。一个人怎们能够为了自身性命而反悔自己说过的话呢。虽然没啥用,但是我要做”。里克杀掉奚齐后,荀息就要死,但是里克制止了他:“我们还有公子卓可以辅佐”。荀息于是没有死,拥立公子卓即位。结果里克又杀掉了公子卓,这下荀息自杀了。君子评价道:“《诗经》有言,白玉上面的污点,尚且可以磨掉。可是语言上的污点,想要抹掉可就难了。荀息就是这种情况啊”。意思是说,如果荀息能在奚齐被杀后死掉,那么他就是完美的。可是他大话说了一堆,却没有去死,苟活了一个月,透支了自己的信用,这就是他人生上的污点了。如果用后世的角度评价,荀息做的很不错,可是在春秋时代,在那个以死为荣的时代,他的行为就难免让人诟病了。
因此鲁迅先生说:“春秋时期的义士,都是以死为终极目的的”。而且他们的结局也的确是一个个慷慨而死。雷海宗也认为:“一般来说,春秋的人们大多毫无畏死的心理,他们认为死得其所是一种尊严的象征”。
春秋时代既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青铜时代,又是中国贵族生活的黄金时代。钱穆先生说:“春秋时代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随着严格等级秩序的破坏,贵族精神逸出了上层社会的藩篱,流布到社会各个阶层,与社会底层的草根活力和创造力结合起来,激活了整个社会的正能量,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一个不可复制的黄金时期”。傅斯年先生也说:“春秋全世有很高的人文,很细的社会组织,很奢侈的朝廷,很繁丰的训典,因之而生的诸子之学,如孔子的人情,老子的世故,皆有所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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