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就是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
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指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该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但学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
公费师范生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公费师范生享受的政策保障
第一,免除学费、住宿费。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
第二,补助生活费。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公费师范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妥善解决编制。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以及财政部门联合实行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有编有岗。
第四,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
公费师范生选拔录取规则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以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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