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高院获悉,汉中红会的公款被多次挪用,实际金额累计高达1700万元上述被挪用的巨款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涉案的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和办公室主任张冰被依法查处并开除公职(7月16日中国新闻网),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挪用善款的后果?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挪用善款的后果
记者从陕西高院获悉,汉中红会的公款被多次挪用,实际金额累计高达1700万元。上述被挪用的巨款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涉案的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和办公室主任张冰被依法查处并开除公职。(7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没有想到的是,陕西省汉中红会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高达1700万元的灾后重建资金和募捐善款,虽不是“惊天大案”,也未能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但挪用的公款是救灾款、捐赠款,可以说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因而迅速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
事实上,红十字会因“郭美美事件”让百年老店信誉受损,虽法律正名了红十字会的清白,但社会对红十字形象的认可度也在逐渐降低,继而影响到社会募集资金,红会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个人捐款受郭美美事件影响锐减,最终了影响了社会救助能力,真正伤害的是需要“雪中送碳”的求助者。
红会捐赠帐户的资金来源于社会爱心善款,往往有着特定的捐赠意向与用途。无论是用于救灾还是救助,都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千万“碰”不得。《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捐赠款的使用须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做到“专款专用”,因而比较而言,社会对红会有更高的期望值和要求,这就使得红会人员要具备职业性、专业性和良好的素养。像汉中红会暴露的违法违纪案例,姑且不论“自毁长城”,单就向社会募集资金能力肯定会愈加艰难,在面对众多因天灾人祸、重病缠身等易受损人群而“心有余而力不从心”情何以堪?
从披露的信息看,汉中红会没有按时进行换届选举,人员编制管理混乱,财经制度形同虚设,这为违规挪用资金“敞开大门”。除了对于那些明知“高压线”仍以身试法者,强化问责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各级纪检、审计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重要的不是清除几个红会“毒瘤”,而是“我的捐款去哪儿了”,这是捐赠者和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需要红会直面回应。当前,应增强红会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建立和规范财经制度,加强救灾救助资金专户管理,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评议和监督机制,保障捐赠资金在阳光下专款专用,真心关爱群众,以实际行动重塑红十字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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