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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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茅是南方的一种茅草,在湘西叫巴茅,因为品质好,从而成为楚国向周王朝进献的上等贡品。
包茅之贡是春秋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公元前656年,齐桓公带着齐、宋、鲁、陈、卫、郑、曹、许八国兵马去攻打楚国,楚成王派使节屈完来见齐桓公,质问道:你我井水不犯河水,现在你带兵进入我们的领土是为了什么?齐桓公的大臣管仲回答说:“当初召康公给了我们姜太公征伐之权,如今你们楚国没有完成上贡包茅草的任务,还有当初周昭王南巡没有回来,所以我们来查问这件事。”屈完答道:“没有交纳贡品是我们国君的过错,我们怎么敢不供给呢?周昭王南巡没有回来,这事你们应该去水边问问。”于是楚国迫于齐国的压力,继续向周王室进贡包茅草,齐国没有理由攻打楚国,只能撤军至召陵,与楚国签订了盟约。
没有按时进贡包茅要被兴师问罪,意味着包茅在古代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先秦时期包茅主要用于立社与祭祀,茅土授封是帝王分封诸侯的一种礼仪,即帝王以五色土为太社,分封诸侯时,各授他们以相应的某方某色土,并包以白茅,使归以立社,产生一个成语前列前茅。苞茅缩酒是指古代祭祀时束茅立之祭前,浇酒其上,酒往下渗透,若神饮之,故谓之缩酒,也有人理解为将酒过滤,表示对神灵的虔诚。立社与祭祀,是天子与诸侯两种最重要的仪式,因此《尚书.禹书.禹贡》载:“三邦底贡厥名,包匦菁茅。”因为如此重要,所以要将包茅用匣子包装好。
相传在今凤凰、泸溪、麻阳三县交界处有包茅山,茅生三脊,品质最好,是上等贡品,称灵茅、菁茅、著茅、香茅或琼茅,湘西,先秦时期属楚地,为楚国向周王朝进贡包茅的主产区。如南齐武陵人黄闵《武陵记》载:“武山有班蛇,四眼,身大十围。山有水出,谓之武溪是也,在县(泸溪)之西。山漈出苞茅,有刺而脊,故名苞山。” 《括地志》记:“辰州卢溪县西南三百五十里有包茅山。”《武阳记》云:“山际出包茅,有剌而三脊,因名包茅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更是明确指出:“龙门山,县东北百里。连山参差,崩石对峙,势欲倾仆,最为险绝,唐置龙门县,盖以山名,东接辰溪县界。《志》云:县东北五十里有岩门山,石磴崖险,旧有巡司。又包茅山,在县东九十里,产茅三脊,可以缩酒,相传楚贡包茅,盖出于此。”
如今湘西民间祭祀中仍可见包茅祭酒的遗风,制作祭酒时,先将菁茅、酒曲和米饭搅拌在一起,使米饭发酵成酒,然后主持用菁茅过滤掉酒糟,把酒浆装进大瓦缸,沾过灵茅的酒成为神酒。最后将祭酒装进小土陶瓶子里,在瓶口系上一束茅草,以备用于祭奠山神、城隍等巫祝祭祀。
在湘西苗族看来,包茅做成的草标,具有“神秘的力量”,不得怠慢,所以出现在苗族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的草标具有不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项: 归属。野外的物品如柴草、行李等,若放置有草标,则表明该物品已有归属别人不得动用; 提示。在有浮萍的水田里插上一个稻草标,就表示不许人捞取水田里的浮萍,在山塘或者蓄水田的出水日处插上一个稻草标,就表示不许打开出水口放水,在三岔路口某处插上一个稻草标,就表示此路不通等;约会。苗族男女青年用以幽会的暗号,在赶场、走亲、对歌、大型传统节日等活动将要散场时,小伙子和姑娘们就用踩脚的方法接触对方,商定来日约会的地点、时间。届时双方就到指定的地点投放草标,标头朝前标尾朝后,意即朝前走。应约者只要按照标头所指方向找去,就可以准确地找到心上人。还有亥日动土开基,要在地基上插上五至七根巴茅草;在路边的水井饮完水后,摘取一根或三根(一般单数)芭茅草制成的草标,置于水井里,提醒后来人此水可以放心饮用。
苗族巫师流行草卜,家里有病人的求卜者,把巫师请来家后,将事先备好的一把芭茅叶递给巫师。巫师接过芭茅叶,放在地下,然后拣三片握在手,用从病人身上剪下来的布筋轻轻地上下拭搽数遍,嘴里含混不清地念诵卜词,过程十分神秘。茅古斯舞是土家族古老而原始的舞蹈,是中国舞蹈及戏剧的最远源头和活化石。茅古斯赤身扎满了茅草,每股五块,腹前捆有一条尺余长并用红布包头的草把。
湘西包茅因为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理所当然成为周天子最喜欢的贡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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