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深圳文艺复兴(微信公众号ID:sz_wyfx)。
看第三季《欢乐喜剧人》的一大收获,是认识了张子栋、黄才伦这些从前并不脸熟的喜剧人,但两人相继被淘汰,让不少喜欢他们的观众大喊可惜。
张子栋《要爱不要伤害》
黄才伦《中华小当家》
2月19日节目播出之后,黄才伦两期积分垫底被淘汰,不少观众大喊有黑幕,但他在19日这期节目表演的原创作品《精武英雄》竟然被网友扒出有抄袭,而且抄袭的还是泡菜国2016年的喜剧节目《gag concert》当中的创意。
《精武英雄》
《精武英雄》这个节目在“喜剧人”舞台上,可以说让人耳目一新,陈真踢馆的故事家喻户晓,但是黄才伦的作品用现场表演的“音效错位梗”制造笑料,给这个熟悉的片段添加了令人感到意外的笑点,的确称得上是本季“欢乐喜剧人”当中最为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之一了。
尤其令人意外的是,黄才伦还请来了石班瑜助演,这位星爷专属的配音演员,大家对他脸不熟,但声音绝对熟悉,“做人,如果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这剧台词一说出来,观众无不鼓掌。
石班瑜
但是,这个节目在观众投票中,跟上一期票数累积起来,排名垫底,让黄才伦被淘汰。
所以,节目播出后不少观众大喊“有黑幕”,质疑黄才伦的《精武英雄》明明品质拔尖,为何票数垫底?
黄才伦的节目获得不少观众认可,“黑幕”的质疑越来越多。
黄才伦被淘汰后,今天凌晨发微博表示自己已经尽力,“离开并不遗憾”。
不过,在优酷看回放的时候,弹幕里竟然有不少网友说黄才伦这个《精武英雄》是抄袭的!
而且,很多弹幕提到了韩国的gagman。
结果,在豆瓣和微博,也都出现了网友扒黄才伦这个节目涉嫌抄袭泡菜国一档节目的帖子。
豆瓣网友直指黄才伦抄袭了泡菜国一档喜剧节目《gag concert》,并说《精武英雄》是抄袭了《gag concert》2016年1月10日那期的节目《老手》。
豆瓣网友还指出,泡菜国节目《老手》这个音效梗玩了不只一期,每期都是这个概念,但梗不一样。
微博也有网友指出黄才伦的创意涉嫌抄袭:
那么要比较一下《gag concert》里的《老手》这个节目,究竟跟《精武英雄》有多大相似度了。
该节目由四位演员表演:金汇景、宋载仁、任钟赫和沈文奎(字幕组翻译)。
起头跟《精武英雄》很像,都是音效师因故没来,所以演员要根据一个不专业的音效来现场表演,应付各种突发状况,来随机应变制造各种错位笑料的这么一个“点”。
音响师因为事故不能来
老幺临时被抓来放音乐
因为我们都是老手,可以随机应变
除了“音效梗”之外,这一期《老手》节目跟黄才伦的《精武英雄》其他梗并不像。
《老手》这期用的是教练和球员打篮球这个情境,而《精武英雄》用的是陈真踢馆这个情境。而“音效梗”当中的开门关门、走路、饮食、打架这些梗,在《老手》和《精武英雄》当中都有出现。
前边豆瓣网友提到《老手》这个节目有很多期,所以我又在网上搜到了另外一期《老手》的节目,很明显还是由同样四个演员演的。
而这个节目还是叫《老手》,网上也有把这个节目叫做“超好笑的韩国舞台剧:被音效控制的男人”,开头还是一样的,音效师因故不能来,所以老手们根据音效师给的音效随机应变。
而这一期《老手》的情境发生了变化,讲的是两兄弟在餐厅吃饭的片段。错位的音效也包含走路、吃饭、打架这些。因为音效梗是个大概念,所以这些细微的东西都包含在大概念里面,有撞了的都算在音效梗里。
用这两期《老手》节目来对照黄才伦的《精武英雄》,不一样的地方挺多,包括音效师不能来的原因也是不一样,黄才伦这边音效师是被喝醉酒的投资人赶走了,想来是要嘲讽一下外行指导内行的荒谬业态。
石班瑜演音效师
夜场干DJ的投资人
而黄才伦的《精武英雄》跟泡菜国的《老手》,最大的相同点就是:撞梗。我们粤语地区叫:撞桥。桥就是桥段,点子。
黄才伦这个节目,前半段陈真踢馆的表演,是为了给后边音效梗做铺垫、做对照的,而核心就是音效梗,精神核心就是嘲讽一下行业内部这些不懂装懂自以为拿了钱就可以指手画脚的投资人。泡菜国的节目篇幅短小,也并没有表达这些讽刺的意思。
那么,黄才伦这个“撞梗”、“撞桥”算不算抄袭呢?
正如开心麻花之前的电影《夏洛特烦恼》曾被指“抄袭”《佩姬苏要出嫁》。
网上已经开展过了讨论,请教了几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界定的著作权,是看“独立构思的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等,而我国的著作权法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所以,如果能证明泡菜国的《老手》当中的音效梗是大家都不会想到的,独创性非泡菜国的这几位演员不可,其他人都想不到,那么黄才伦就会被认定是抄袭。
反之,如果“音效梗”在《老手》之前就被舞台剧行业广泛采用,无法证明属于某个人的独创,那么黄才伦就不会被认定是抄袭。
举个例子,《梁山伯与祝英台》和《花木兰》都是讲女扮男装、日久生情错位相恋的故事,但没人说他们俩互相抄袭。但于正的《宫锁连城》和琼瑶的《梅花烙》,就被法庭认定构成了抄袭。
琼瑶和于正
当时于正被法庭判定抄袭,全国编剧一片欢腾,法庭的判决书是这么写的——
“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区分思想与表达要看这些情节和情节整体仅属于概括的、一般性的叙事模式,还是具体到了一定程度足以产生感知特定作品来源的特有欣赏体现。在本案中,原告就小说《梅花烙》及剧本《梅花烙》分别列举的17个桥段及21个桥段,基本构成了有因果联系的连续性事件,因此上述桥段应归类为具体的‘情节’。创作者不能阻止他人使用特定情境、有限表达或公知素材,但当然可以阻止他人使用基于其独创成果产生的作品”。
那么,现在,你认为黄才伦抄袭了泡菜国的喜剧演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