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方雨
暑假某一日,百无聊赖,一好友突然造访。聊至兴浓处,提议周边自驾游,遂乘兴驱车百公里外清河县,寻访梁山好汉——打虎英雄武松故里,不成想,却听到一桩有关武大郎的故事
『清河县』
清河县地处河北省中南部,隶属邢台市,面积502平方公里,特色经济为羊绒制品,被誉为"中国羊绒之都"。
历史上,汉高帝置郡,后改为国,元帝永光后为郡,治青阳(今清河东南)。元帝后辖清河、枣强、故城,南宫、临西、威县各一部分,及山东临清、夏津、武城及高唐、平原各一部。东汉又改为国,移治甘陵(今河北临西县)。晋以后辖境缩小。刘宋永初元年(420年)至刘宋泰始四年(469年)置清河郡,原属青州,宋元嘉年间侨置冀州。泰始四年(469年),宋失青、冀,处于宋魏边界的清河郡为北魏据,北魏仍为郡。北齐移至武城(今清河西北),隋开皇初废。大业及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贝州为清河郡。
『武大郎墓』
武大郎的故乡在清河县武家那村。1992年冬,武氏族人挖掘武大郎墓,从其骸骨断定武大郎实际身高七尺,经科学推算,按现代人标准,武大郎身高起码在一米八以上,与《水浒传》中“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描写可谓差之千里,不仅令人错愕。
再看看武大郎墓碑是怎么写的:“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
『民间故事』
这清河县的武大郎不仅确有其人,而且还做过阳谷县的县令,是位清正廉洁、百姓拥戴的好官。只是故事发生在明代,而非北宋。
一位当地老者告诉我们:武大郎,姓武名植,字田岭,乳名叫大朗。父母早亡,自幼家贫,是清河县一位读书为官的贤达之人。
武植金榜题名,中了进士,当上县令,任职阳谷县。在任期间,兴利除弊,清正廉明。 晚年荣归故里,安度晚年。
武大郎夫人潘金莲,出身名门,还是位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早在武大郎未中进士前,潘金莲就不顾家人反对,多方接济武大郎。武大郎金榜题名后,这段良缘才修成正果。
武大郎年少时,身孤家贫,也曾受到过同窗好友黄堂的接济。后来,黄堂家的房子失火被烧,便去投靠当了阳谷县令的武大郎。
武大郎是位勤政爱民的好官,天天忙于公务,无暇顾及黄堂。
黄堂在武大郎家住了许多日子,武大郎既不抽空相陪,也不提资助之事。黄堂感到遭受冷落,叹息世态炎凉,不免意怀不满,心生怨恨,一气之下不辞而别。
一路上,黄堂越想越生气,就有了造谣生事,报复武大郎的念头。他不停编排武大郎夫妇诸多不是,四处散播武大郎和潘金莲在阳谷县的所谓“丑事”,每到一个村庄,就在树木或墙壁上张贴“小字报”,诋毁武大郎夫妇声誉。 而当事人武大郎和潘金莲却还蒙在鼓里。
待黄堂回到家中,却发现家里已盖起新房。妻子告诉他,这是武植派人修建的,黄堂一时目瞪口呆,懊悔不已,但影响已无可挽回……
『千古奇冤』
黄堂散布的谣言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被写书人施耐庵听到了,信以为真,并写进了《水浒传》。
由于《水浒传》影响力太大了,几百年来,国中百姓观念根深蒂固,都认定武大郎就是“三寸丁谷树皮”的模样,要想翻身改变,任你武家如何解释,都无济于事。此事还演绎出“武潘两家永不结亲”的历史谣传。
这事件,虽然施耐庵后人写诗道歉,但也于事无补。近代,武氏后人挖掘其墓,寻求实证,又修建祠堂,修缮墓地,发文辟谣,以证视听,但收效甚微。
就这样,武大郎由仪表堂堂的七尺男儿被编排成身材短小、相貌丑陋的残疾侏儒,冠以"三寸丁古树皮"的卑贱恶名,由一位爱民如子、颇有政绩的县令被编造成走街串巷、沿街叫卖炊饼的小商小贩;而大家闺秀潘金莲,由知书达礼、品德贤淑的县令夫人被污秽成放浪成性、毒杀亲夫的恶女人,被世人唾弃、辱骂。
恼人的是那黄堂,小肚鸡肠,不明事理,无事生非,携私报怨,恶语中伤,污人贤名,实是无德荒唐之人。
即使明了事实真相的人十分同情武大郎夫妇,并为其叫屈喊冤,但又能如何?世上又有几人能相信此事,辨别真伪呢?
看来这桩千古奇冤的案子真的无法昭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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