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卫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发〔2019〕23号),建设高素质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在山东省组织开展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评价工作。

山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上线)(1)

《通知》指出,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价。

《通知》明确,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增设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考试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副研究员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报副研究员,评审通过后取得副研究员职称;研究员采取评审方式,评审通过后取得研究员职称。

《通知》明确,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依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坚持德才兼备、改革创新、分类评价、破除“四唯”,制定《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详情参照>>>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有关单位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现有职称过渡为同层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过渡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过渡后,符合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以申报当年度职称考试或评审。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不在过渡范围。

下载附件,获取过渡登记表>>>

附件1 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过渡登记表(非省直).doc

附件2 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过渡登记表(省直).doc

附件3 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过渡人员一览表.doc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专业考试越来越近,2022年度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大纲已出,时间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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