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提醒您:越是面对困难,越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信息,要有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判断,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请尽量选择保供单位提供的购物渠道购买物资,尽量“货到付款”。发现可疑信息的,及时保存相应证据并报警处理,方能充分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以案释法不良行为(以案释法假装团长)(1)

【案情简介】

由于上海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在沪居住的人的生活日常变成了居家办公、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四处团菜,手机里面大大小小的团购群消息不断。疫情之下,“团长们”成为了联系居委、住户和物资之间的纽带,既缓解了物资的短缺,也让邻里关系更加亲密友好。

但也有些人,看准了这个“机会”,成为假团长,组织假团购,实施真诈骗。事实上,这类事件早在2019年底2020年初疫情首次爆发时就有发生过。

年轻人阿强曾经因为电信诈骗锒铛入狱,现在已经刑满释放1年。但出狱后的他并没有改过自新,积极生活,而是在家里做起了无业游民,靠着父母接济度日。后武汉疫情爆发,阿强所在的市因为邻近武汉,也做了相应的防疫管理。

在小区业主群里面看到不少住户讨论药店防疫物资卖的很快,有时候抢不到,想多买些口罩消毒水酒精等有备无患的聊天记录后,阿强就动起了歪心思。

阿强组织了一下话术,从网上下载了图片进行PS后,便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称自己有“渠道”可低价订购医用外科口罩和酒精。小区居民们信以为真,便在“快团团”小程序下单付款,支付了共计12万余元。阿强随后贴出了他事先准备好的虚假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执照和快递单号。把“快团团”的钱取现后,阿强去吃喝玩乐挥霍了一番后,突然感到害怕,便连夜开车逃到了乡下老家。

小区居民们左等右等没有等来防疫物品,也联系不上阿强,终于发现被骗,遂报警。警察很快找到了阿强老家里,将其带走讯问,阿强吓得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前因后果都说了。案件经公安侦破后,公安机关将案件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经审查后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庭审理】

法院认为:

被告人阿强通过以虚假信息骗取群众信任、致被害人错误判断的手段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阿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同时,阿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

虽然阿强认罪认罚,但综合阿强以上两项从重处罚情节,法院最终以阿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

【律师说法】

虽然疫情使得大家的工作生活节奏发生了改变,但骗子却还是没有休息,颇有“地球不爆炸、他们不放假”的势头。以代购防疫物资为名实施诈骗、利用他人同情心骗取抗疫捐款、冒充亲友在群聊内骗红包、给老人推销“防疫神药”等等,骗子的手段是“与时俱进”、层出不穷。

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提醒您:越是面对困难,越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信息,要有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判断,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请尽量选择保供单位提供的购物渠道购买物资,尽量“货到付款”。发现可疑信息的,及时保存相应证据并报警处理,方能充分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有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案:丁金金

编辑:李雨新

审核:华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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