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这是超标电动车,根据规定,11月1日起不能再上路行驶,提示您今天就别骑了,15日内到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理……”

11月9日下午3时,小政跟随北京市公安局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民警,来到菜市口路口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一个小时内,查扣8辆违规上路行驶的“超标车”“无牌车”和“改装车”。

新规来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自行车新规已正式生效)(1)

图为执法民警将查扣“超标电动车”装上车拉回执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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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加装电动车电池将面临1000元罚款

新规来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自行车新规已正式生效)(2)

图为民警使测电表对查处车辆电池进行检测。

下午3点10分,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当即将其拦下。从外观上看,电动车的脚踏板上和车筐里各多出了一块电池。民警拿出测电表对车辆的电池进行检测,果然车辆的电池电压是70v,明显高于国标48v的标准。

“虽然是合规车,手续也都正常,但属于对电池进行违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车。” 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警长保金生介绍说,驾驶人为了增加续航能力,给电动车加装电池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出现短路引起自燃,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最终,民警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对车主处1000元罚款处罚。在其对车辆恢复原状后,才能进行发还。

新购置国标电动车需在15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新规来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自行车新规已正式生效)(3)

图为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信息核查录入。

下午3时20分左右,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被执法民警拦下。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核查录入。

据驾驶人介绍,该车辆是在网购平台购买,大约一年时间,但一直未上牌,购车时的发票与合格证都已经遗失了。经核验,这辆车确属过渡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最终,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

“您回去再仔细找一找购车发票及合格证,或者找网购平台补办手续,需要证明车辆的合法来源,然后来执法站交20元罚款,车辆就可以领走了。”保金生补充道。

交管部门表示,电动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如果是新车则必须在15日内登记上牌,无牌上路被交管部门查扣后,如果没有相关手续证明已经预约了登记上牌,将对车辆进行暂扣,待其将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发还。

自11月1日北京禁止“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以来,市交管部门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扣留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综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工作,已经处罚了1.6万余辆违法电动车。

交管部门提示

1、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尽快自行处理。

2、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3、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撰稿、摄影:于平平

编辑:臧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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