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ve to”在句中有人称、数和时态的变化,是一个实打实的实义动词,在句子里面起强调作用,并不是情态动词,也不是所谓的半助动词(注:半助动词就是一个伪概念),更不是助动词。它与“had better”一样在句中起强调作用,是谓语动词表:“必须完成什么;不得不完成什么”。
例如:
I have to leave. Nice to have met you.
我必须得走了。认识您很高兴。
You had better own up.
你最好坦白承认。
详解如下:
“have to”是一个短语动词,其中:
have是实义动词,有“有;持有;占有;具有”的意思,表的是一种完成状态。
to是介词,有“到;朝;向;到达某种状态”的意思,指向性非常明确,起的是强调作用。
have与to二者连在一起使用表“强调朝某个状态完成”,翻译为“必须;不得不”,隐含意义是“必须完成什么;不得不完成什么”,所以have to在句中作为谓语动词必须与补语——动词不定式to do连用才能完整地表达其含义。
由于“have to”里面to的作用包含且强于“to do”里面的to,所以动词不定式“to do”省略to只保留动词原形do,连写为“have to do”。
(注:不定式省略to的语法根本原理在于主动词的含义强于不定式动词的含义,为了避免造成喧宾夺主,所以把to省略)
例如:
I have to do some washing.
我必须洗洗衣服。
She has to look after her little sister.
她不得不照顾她的小妹妹。
I had to do my homework last night.
昨晚我不得不做作业。
He doesn’t have to do the homework now.
他没有必要现在做作业。
Do I have to go there now?
我现在就得去那儿吗?
文中讲解如有不当,敬请各位同仁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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