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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发红包是不少地区的春节习俗。而“孩子能不能自己管钱”和“父母是否有权使用子女的红包”这些问题,是父母和子女之间一场小小的“较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让他们帮忙保管,但是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接受采访时也介绍:“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那么作为孩子你就可以拿来,那是你的钱,你可以交给父母让他们帮你保管,但是一定记住保管也只是替你保管,他们不能替你花。同时你也可以拿着你的这个钱想买点什么小东西那也是可以买的,所以这个就是强调纯获利。”
17日,“民法典解答孩子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话题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翟纯君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儿童及青少年拿到的过年红包,从性质上看是礼节性赠予。以前主要是象征性的,金额较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有攀比等因素,红包金额越来越大,小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
而父母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孩子的红包?翟纯君表示,结合民法典来看,主要应当考虑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数额较大红包建议由家长保管,可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大一点的孩子可以在家长监护下自主支配自己的红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也对民事法律行为做了多级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家长做好引导,孩子支配红包的过程,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翟纯君说道。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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