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家庭暴力是指什么行为 何谓家庭暴力?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家庭暴力是指什么行为 何谓家庭暴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第(二)项规定,对于出现“家庭暴力”,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何谓“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言下之意“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意即此种情形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不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也包括使用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应涵盖冷暴力。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和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应尽快离开施暴现场,切勿以暴抗暴,避免矛盾激化。如面临危险,首先寻求保全自己。2、注意及时收集保存相关人证、物证等重要证据。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属单位报告反映或求助。4、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予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规定进行相关处理。5.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6、到所在管属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至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还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1、物证,现场使用的凶器及相关物品。2、证人证言,包括亲历家暴过程一切证人证言。3、就医相关完整材料。4、书证,所在管属机构出具与此家庭暴力有关证据材料。5、视听资料,证明施暴行为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6、报警记录,申请调取保全警方出警处理相关材料。7、施暴者出具的承诺保证书等与案有关证据材料。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给受害者身心造成严重创伤,进而导致婚姻的破裂终结。
但笔者却认为,“行为”结果应当达到一定程度且伤情认定应达到“轻微”或相当程序以上方能称为“家庭暴力”。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难免出现一些由家庭琐事、鸡毛蒜皮引发纷争而磕磕碰碰小打小闹,因躯体摩擦接触造成皮肉轻微、无关痛痒损害,法理上很难认定成为 “家庭暴力”。日前有一少妇前来问询,从其提供的信息情况看显然当系属于此类,应不足称为“家暴”,若要认定为家暴太过于牵强,欲起诉离婚当不得以此家庭暴力为事由。
广西乐铭律师事务所 徐荣光 1351762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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