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彦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艺术的向往日益成为时代潮流。人们追求高雅艺术、讲求艺术熏陶、热衷艺术考级,小朋友们参与其中,背后则暗含着家长期盼的目光与美好的愿望。一般来说,学习美术、舞蹈等艺术入门成本相对低,而学音乐则必须要“买一个大件”,物质投入更多,也就更用心。与此同时,与音乐会相配套的大型剧院基础设施也在大中城市蓬勃兴起,这似乎为我们的下一代学习音乐、接受艺术熏陶提供了越来越好的环境。但艺术熏陶真就是大众所认为的那种“熏陶”吗?这背后在普及效率、演出规则方面的矛盾实际上随着演出总量与演出市场的扩张而越发突出。
熏陶,指人的思想、行为、爱好等逐渐受到好的影响。什么才是好的影响?在音乐普及教育中怎样让受教育者受到好的影响?这是目前很多家长、教师普遍忽略的一个问题。朱光潜在其《谈美》中提出“人生的艺术化”这一命题,实际上是艺术熏陶问题的一种最终解决方案。但要实现“慢慢走,欣赏啊”的境界,实现朱先生所提的将欣赏与创作融为辩证的一个整体,并不容易。简而言之,虽然艺术熏陶是一种“熏陶”,给人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最初印象,但艺术熏陶一定要有明确的方向,从而寻找到正确的路径,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认识音乐艺术熏陶首先要理解艺术规律。许多人往往将音乐艺术的熏陶直接与高雅艺术这个词联系在一起。须知,并不是台上有管弦乐队就是高雅艺术,也不是使用美声唱法就是高雅艺术。音乐艺术的高雅与否,本就不是由体裁、题材与形式决定的。传世并获得普遍认可的管弦乐、交响乐、歌剧等高雅艺术作品,有其明确的欣赏环境、音乐要求,对欣赏者自身的欣赏能力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如此门槛,导致这些高雅艺术恰恰最难以起到熏陶效果,盲目“熏陶”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而这却是目前人们认识音乐艺术熏陶之时的最大误区。
现今基层一线的音乐教师、教培从业者对家长、学生参与观摩演出的态度往往一味积极鼓励,甚至许多从业者也分不清何种演出适宜初学者看,何种演出不适宜初学者看。业界与音乐爱好者不能一边不做任何动作对此进行普及,而全部将责任留给剧院1.2米以下规定(1.2米以下归根结底也是个土办法),一边又对儿童观众吵闹大加挞伐、“不教而诛”。对少年儿童不适宜观看观赏的部分管弦乐、交响乐、歌剧、音乐剧等艺术形式,家长应当主动了解相关情况,不强求孩子参与,同时也共同维护现场的演出环境。
认识音乐艺术熏陶要着眼于普及,探索有自身特色的普及办法。例如歌剧既然天生不适合少年儿童,那么“儿童歌剧”当然也行不通,实际上市场反响也不好。又如一些动漫音乐会、“图画展览会”式的面向少年儿童的演出,前者谈不上高雅艺术,起到的普及效果也不彰,而后者又偏难、偏晦涩。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主动探求普及的范围、普及的效度、普及的力度,以起到更加良好的普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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