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说“双标限定”中求和顺序的交换
冯跃峰
在“组合求和”中,交换求和顺序,是一种常见变形方式。如果求和限定只涉及一个参数,则我们称之为“单标限定”的求和形式。
对于“单标限定”的多层组合求和,交换求和顺序是非常简单的,直接交换求和符号的位置即可。比如:
如果求和限定涉及多个参数,则我们称之为“双标限定”的求和形式。
“双标限定”的求和形式中,参数限定的一般描述为:f(i,j)具有性质p,比如:i j≤n,i<j等等。
值得指出的是,“双标限定”在单一求和中的意义是不明确的。比如,你能看出
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吗?
如果是对i、j求和,则S表示:k的约数对(i,j)的个数;如果是对数对k求和,则S表示:i、j的公倍数的个数。
因此,双标限定通常出现在多级求和的内层中,其一般形式为
因为外层的流动参数为i(对i求和),求和过程使内层的参数i相对固定,从而内层的流动参数为j(对j求和)。
比如,多级求和
中,因为外层对k求和,当k取定后,假定k=3,则内层表达的意义是:3的约数对(i,j)的个数。
对于含有双标限定的求和顺序的交换,并非简单地交换求和符号的位置,需遵循下述规则。
将外层的流动参数i移到内层时,还必须同时受到内层求和对i的限定,所以需取两个限定的交集,作为对i的新限定。将内层的流动参数j移到外层时,还必须同时考虑外层求和中j的流动,所以需取两个限定的并集,作为对j的新限定。
简言之:内到外求并;外到内求交。
下面以矩阵的“上三角”求和为例说明之。
如何交换其求和顺序?有些同学对此很难准确把握,其实很简单,只需按照前述规则进行即可,无需借助几何直观。
为便于计算两个限定的交与并,先将限定换成集合的“描述表示”形式:
将内层的j移到外层,由1≤i≤n,i≤j≤n求并,得
将外层的i移到内层,由1≤i≤n,i≤j≤n求交,得i∈[1,n]∩[1,i]=[1,i],
下面介绍一个数论中涉及“双标限定”组合求和的例子。
【述评】本题非常优美,其结论仅与x1相关(其它项可任意取值),这几乎不可思议!这也是造成一些人解题失败的重要原因。
虽然它的样子非常吓人,但实际上是只“纸老虎”。比如,官方给出的解答本身就很简短,可谓寥寥数语,一气呵成[1]:
但过细一看,其组合运算也有点吓人,相关符号的含义比较抽象。假设你读到这个解答,你会怎样处理?
常言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数学阅读,也颇有讲究,通常可分为3个层次[2]:第一个层次是读懂。如果读不懂,则说明存在知识的缺陷,需要完善。
对于本题,如果你存在阅读困难,则很有可能是没有了解如下一些相关的背景知识(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内容较为丰富)。
(1)组合求和(积)的两种表达方式
(2) “双标限定”交换求和顺序的规则(如前面所述)
(3)相关的数论知识:
公倍数的性质:“a、b的最小公倍数”整除“a、b的公倍数” (利用质因数标准分解式即可看出),由此便有
a|k,b|kk是a、b的公倍数[a,b]|k。
公约数的性质:“a、b的公约数”整除“a、b的最大公约数” (利用质因数标准分解式即可看出),由此便有
k|a,k|bk是a、b的公倍数k|(a,b)。
(4)计数公式
(5)多项式乘法规则
如果熟悉上述一些知识,读懂解答就是轻而易举的了。当然,原文排版有一处笔误:漏掉一个“平方”符号(见文[1])。
阅读的第二层次是,弄清其解答究竟是怎样想出来的。下面,我们着重剖析上述解答的发现过程。
【题感】从条件看,它过于简单,先略去。
从目标看,局部结构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比如,不等式右边就是我们的老朋友:
由此想到先“去分母”,将不等式化简。
【参数转换】不等式可变成
至此,自然想到交换求和顺序,将内外层求和对i、j的限定融合在一起,分离参数以便利用多项式乘法法则。
此外,为使其限定与外层求和的限定一致,需要将对i、j限定的“捆绑形式”[i,j]|k,转换为“独立形式”:i|k、j|k(由公倍数的性质,这两个对i、j的限定是等价的)。再将其与外层求和中“i|n,j|n”求交,变成i|(n,k),j|(n,k)。
至此,已成功分离参数,可直接利用多项式乘法法则。
至此,不等式已是最简形式。现在设法代入已知条件:x1=1,这只需将x1从求和中分离出来即可。但此处有一个陷阱:不能在内层求和中分拆,而要在外层求和中分拆。这是因为xi(i>1)为实数,未必为正,无法进行“舍项放缩”。
考察左边与右边的差异,只需将左边的外层求和中分离出满足(k,n)=1的k对应的项即可,其余的项舍弃。
阅读的第三层次是创新。比如:上述解答能否简化?有没有思想相同、但表现方式不一样的新解答?能不能用这一方法解决其它问题?比如,2021年中国女子数学竞赛中的一个组合求和问题,这些都留给读者思考。
参考文献
[1] 2019年IMO中国国家集训队教练组,数学奥林匹克试题集锦(2019),p41
[2] 冯跃峰,数学阅读的三个层次,见今日头条2022-02-25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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