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事件”沸沸扬扬之际,我正在看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现在小说看完了,事件还没平息,不由得感慨,西方太傲慢无知了,把自己的历史罪行投射到中国,一厢情愿用他们的想象来妖魔化中国。
文学自有穿越时间、震撼心灵的力量。《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于1852年,是一部揭露美国黑奴血泪史的小说,凭借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高超的艺术魅力,成为“美国南北战争导火线之一”。
小说问世后引起轰动,极为畅销,时任美国总统林肯接见作者斯托夫人时,称她是 “写了一部书,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这本书也是第一部翻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1901年由林纾和魏易翻译成中文,题名《黑奴吁天录》。
再来说说作者斯托夫人。她1811年出生于美国北部的牧师家庭,幼年举家迁到南部辛辛那提,1836年嫁给斯托教授,1850年回到北方缅因州居住。当时美国北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南部依然实行农奴制。斯托夫人目睹隔河相望的俄亥俄州黑人被迫害的惨状,深切同情黑奴的命运。
1850年,美国颁布《逃亡奴隶法》。这个法案规定,给逃跑奴隶提供帮助将被判监禁和罚款;公民有义务协助追捕逃跑奴隶等等。
斯托夫人惊讶地听说,笃信基督的善良人们也在赞扬把逃亡的奴隶押解回去,重新遭受奴役,认为这是优秀公民必须尽的义务,甚至北方人也在讨论应尽什么义务。斯托夫人觉得这些人和基督徒根本不了解奴隶制度,了解的话绝不可能讨论这个问题。
她用手中的笔投入高涨的废奴运动:“我写这些是因为身为妇女和母亲,我所看到的悲伤和不公正使我倍感受压迫,悲恸欲绝”。
1851年,她在报纸上连载《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小说的结尾,她说故事的情节是确凿可靠的,小说里面的人物大多以她或者亲友观察过的人物为原型,甚至很多话都是她亲耳听见或者别人向她转述的原话。
小说发表后第二年,她又写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通过大量的信件、剪报和庭审记录进一步揭露黑奴制的罪行,回应维护农奴制人士的攻击。
无疑,《汤姆叔叔的小屋》发出了反对黑奴制的最强音,推动了废奴文学的发展。这部现实主义杰作,至今仍是美国历史里程碑式的32部经典作品之一。
哈里特·伊丽莎白·比彻·斯托(Harriet Elizabeth Beecher Stowe,1811-1896),俗称斯托夫人。
黑人的命是命吗?黑奴制有多残忍?黑人属于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是终身奴隶,生下的孩子也是黑奴;奴隶主对黑奴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处死奴隶也不算犯罪;黑奴没有人身自由,不能擅自离开农场,抓到逃亡的奴隶必须归还原主;黑奴没有选举权,也没有上庭辩论的资格……
众所周知,经济利益是黑奴制发展的根本动力。殖民主义、资本主义随着贩卖和奴役黑人兴盛起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而黑奴贸易和黑奴制度又为工业革命积累了资金,可以说,资本主义沾满了非洲人民的鲜血。
回顾历史,黑奴的命不是命,只是奴隶主任意处置的私人财产。奴隶主虐待黑奴无法干预、无法可依;奴隶主破产,奴隶作为资产被拍卖抵债;奴隶主死后,黑奴又被卖掉,至死方休。
“死了父亲的孩子,仍然有亲友和法律的保障。他还是个人,能够有所作为,还有公认的权利和地位,而奴隶什么都没有。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法律都把他看作一包没有任何权利的商品。”
女黑奴被视为“生育机器”。小说里,普露在肯塔基长大,白人让她生孩子供应市场,孩子一长大就拿去卖。她被卖给另一个奴隶主,新主人不卖孩子,她满心欢喜以为可以养大一个孩子,结果她染病导致断奶,太太不肯买牛奶给孩子喝,孩子哭着哭着就死了。普露万念俱灰,整天酗酒,一次醉酒后被扔进地窖,活活鞭死了。
有买卖就有伤害。奴隶贩子追求利益,“低买高卖”,买下婴儿和孩子,养大后再卖个好价钱。他们已经司空见惯母亲失去子女那种要死要活的样子,认为这只是奴隶生意不可避免的事情而已。为此,他们会尽量趁母亲不注意,抱走熟睡的婴儿或孩子,免得出现闹哄哄、不可收拾的场面。
小说里,奴隶贩子黑利也是信教的人。他理直气壮认为只要有人买,他就卖,“卖比买下作不到哪里去!”
在船上,黑利卖掉了露茜的婴儿,露茜悲痛之下半夜跳河自尽。黑利自认倒霉,觉得自己是受了委屈的人,毕竟他掏钱买下露茜,露茜没了,他蒙受损失。
“那又是谁造就的奴贩?谁最应该受到谴责?是那些聪明、练达、有教养的人士,支持这个制度的人士,还是晦气的奴隶自己呢?奴贩只是这个制度的必然产物而已!是你们煽动公众情绪,让奴贩的行业变为需要,然后,又是奴贩道德败坏、人性沦丧、不以这个行业为耻,那么你们在哪方面优于奴贩呢?”
奴隶货栈聚集着准备拍卖的黑奴。这里并非是肮脏阴暗、阴森可怖的地狱模样,相反,房子整洁、黑奴的膳食丰富,身体洗得干干净净,看护照应周到。到了拍卖的时候,黑奴穿戴整洁,显得身强体壮、油光可鉴,以便卖个好价钱。
买主可以查验“货品”,就像买牲口一样看看牙口、弄弄关节、试试步伐等等。黑人可以单个零卖、可以整群批发;可以买卖、出租或抵押,甚至在交易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用来交换杂货或者布匹。
黑奴一方面希望觅到善良的主子,一方面又怕卖不出去被奴贩摧残。很多黑奴家庭从此分崩离析,眼睁睁看着亲人被卖到不同地方。
《汤姆叔叔的小屋》电影剧照(1965年)
不仅白人压迫黑人,黑人监工也凶狠对待同类。
棉花种植园主勒格里手下有两个黑人山宝和昆宝,勒格里把他们训练得野蛮而残暴,使得他们的本性像哈巴狗一样凶恶和乖戾。
“人们常说,黑人监工总比白人监工更专制、更残忍。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完全抹杀了黑人的本性,这只不过说明,黑人的白人相比,在心灵上受到了更大的摧残和贬低而已。这种事不仅在黑人中间是这样,在全世界各个受到压迫的民族之间也是这样,只要有机可乘,奴隶总会变成暴君。”
在勒格里的棉花种植园,黑奴衣、食、住都极为简陋,每天没完成任务要鞭打;种植园四周是沼泽地,有凶猛的狗和监工看护,没人可以逃出去。
黑奴遭受禽兽的待遇,他们也堕落到禽兽的地步。强者推搡着弱者,虚弱困顿的人总是被身强力壮的人撵走,直到最后才轮到他们吃。
汤姆被勒格里打死,乔治少爷想为这桩血案伸张正义并公诸于众,然而,在谋杀现场,找不到一个白人作证,而且在所有南方法庭,有色人的证言又完全微不足道,确实无法讨回公道。
斯托夫人在小说里悲愤追问。
“奴隶制度难道不是通过否认奴隶在法律上的一切作证权利,而使每一个奴隶主变成了目无法纪的暴君吗?”
黑奴制度下的众生相
斯托夫人擅于讲故事,小说通过巧妙布局,交叉线索的方式展开,叙事前后呼应,脉络清晰,展现了当时美国社会生活全景和众生相。小说里刻画的人物有数十人,既描写了不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和奴隶贩子。
- 逆来顺受的黑奴:汤姆
汤姆是小说的主人公,勤恳忠厚,忠于主子,笃信基督。
汤姆的第一任主人是肯塔基的谢尔比先生。谢尔比先生心地善良,善待黑人。他对汤姆很满意,认为汤姆是一个踏实虔诚、明白事理的好管家。
尽管主仆情深,但当谢尔比投资失败,他还是毫不犹豫卖掉汤姆抵债,因为汤姆价钱最高。奴隶贩子黑利还看中了伊丽莎的儿子哈利,要求“买一送一”。
汤姆第二任主人是聪明、敏感的圣克莱先生。
圣克莱先生是路易斯安那州种植园的儿子,婚后住在新奥尔良。他不赞成奴隶制,却享受奴隶制带来的好处;妻子玛丽是个独生女,娇生惯养,自私自利;女儿伊娃却是“小福音使者”,可惜因肺痨早逝。
伊娃对待仆人友善平等,和汤姆尤其亲近,央求父亲给汤姆自由,父亲答应了。手续还没办好,圣克莱先生就因一场意外去世,妻子玛丽把财产和仆人都卖掉,回到父亲的种植园住。
于是,汤姆被送去拍卖,棉花种植园主勒格里买下他。汤姆的前两任主人宅心仁厚,第三任主人勒格里则是心狠手辣,压迫无所不用其极,汤姆最终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之下。
汤姆的悲剧虽然是黑奴制下的缩影,但也和他不抵抗的宗教主义有关。
《汤姆叔叔的小屋》电影剧照(1927年)
- 黑奴反抗者:乔治·哈利斯
乔治·哈利斯是混血美男,父亲是白人,母亲天生丽质。他被主人转雇去在麻袋厂干活,发明了清除纤维的机器,在厂里大受欢迎。奴隶主妒忌他,把他带回家,在农场分派最下贱的苦工。他不仅挨尽了臭骂和拳打脚踢,奴隶主还要拆散他的婚姻(毕竟没有奴隶可以结婚的法律)。
乔治·哈利斯认清了血淋淋的现实,决意逃亡。他乔装逃亡时,在旅馆被工厂的威尔逊先生认出。威尔逊先生说他的逃亡是破坏国家法律,他慷慨陈词,不承认压迫他的“国家”和“法律”。
“你有国家,威尔逊先生,可我或者像我这样奴隶生、奴隶养的人,还能谈到什么国家?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法律?法律不是我们制定的,我们不赞成这些法律,我们跟法律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我们,法律只是压榨我们,让我们低三下四。”
乔治·哈利斯带着妻子伊丽莎、儿子哈利来到教友村稍稍安顿,被发现后继续逃亡,奴隶贩子带着警察去追捕他们。
“追捕逃亡黑奴这一行,已经上升为合法而又具尊严的爱国职业。处于密西西比河和太平洋之间的广袤土地,如果变成一个肉体和灵魂的辽阔市场,如果把人当成财产仍然保持着当今19世纪向前推进的趋势,那么,奴隶贩子和黑奴追捕者则将挤身于我们的贵族之列。”
乔治·哈利斯等人占据有利山头,开枪自卫,打退了追捕者。最终,乔治·哈利斯一家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逃到加拿大,成为自由人。
- 黑人受教育的标本:托普茜
托普茜是个八九岁光景的黑人小女孩,她没有见过父母,一个黑奴的拍卖商养大她,卖给一对开饭馆的酒鬼,整天打骂她。圣克莱先生看她一副聪明有趣的样子,买下了她,交给堂姐奥菲丽亚调教,看她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
托普茜有很多恶习,喜欢撒谎、偷东西,认为自己没出息,是个坏人,甚至把过错和恶行当成卖弄的资本。奥菲丽亚调教了托普茜两年,毫无起色。
伊娃问托普茜为何不学好,托普茜说学得再好也只是个黑鬼,没人爱。她告诉伊娃,奥菲丽亚讨厌她,根本不碰她。
奥菲丽亚得知后深受触动,她承认对黑人有偏见。后来,她要求圣克莱把托普茜归到她名下,把她带回老家共同生活。托普茜成年后受到洗礼,成为教徒,后来前往非洲一个教会当了传教士。
小说提到,作者观察到获得解放的奴隶,首要愿望就是受到教育。很多事例印证,这个受迫害的种族,在挫折和不利条件下还能取得巨大成就,如果平等对待,他们的成就会更加巨大。
- 既得利益阶层的奴隶主
同为兄弟、同为奴隶主,圣克莱和阿尔弗雷德对待黑奴的态度和看法却南辕北辙。
阿尔弗雷德对待黑人暴虐无情,如果有人反对他,他会像打死兔子一样击毙那个人,毫无自责之心。他认为教育黑奴没有什么益处,就好比让牧师感化狗马一样。他认为,人人并不是生而平等的,必须坚定地、不断地把黑人压下去,反对教育黑人、提高他们的地位。
“应该享有平等权利的,是那些受过教育、聪明智慧、高尚而富有的人,而不是那些下等人。”
阿尔弗雷德说,美国种植园主的所作所为,与美国资产阶级相比只是形式的不同。
“他说,没有对大众的或名义上或实际上的奴役,就不可能有高度的文明。他还说,必须有一个只有动物本能的下层阶级劳其筋骨,上层阶级才能借此获得闲暇和财富,进一步拓展并改善其智慧,成为下层阶级的主导灵魂。”
圣克莱对奴隶制有一番透彻的看法。
“对奴隶制这个问题如果要我说什么话,那我就公公正正的说出来:我们赞成奴隶制,我们弄到了奴隶,想保持住他们,还不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贪图自己的安闲。说长道短就是这么回事,那一整套圣洁的说辞,归根到底,如此而已。”
圣克莱说不用奢谈奴隶制的什么弊端,奴隶制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切弊端的核心。
“这个制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不是因为我的兄弟夸西(Quashy,泛指黑人)无知、软弱,而我聪明、刚强;还不是因为我既有知识又有办法,所以我就能窃取他的东西,归为己有,而我自己认为多少合适,就只给他多少。
凡是自己认为的重活、脏活和不愿干的活,都让夸西去干。由于我不愿意干活,夸西就必须去干。由于太阳烧灼我的皮肤,所以夸西必须待在日头下面。
夸西挣钱,而我花钱。
凡有水洼的地方,夸西必须躺下来。而我则水不湿鞋地从上面走过去。
夸西今生今世不是按自己的意志办事,而是必须按我的意志办事。而到头来,还要看我的方便不方便,才能决定夸西能否进入天堂与否。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奴隶制。”
小说瑕疵:宗教色彩浓厚
《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来成为人们反对种族歧视的有力武器,但小说瑕疵也很明显,宗教色彩浓厚,充斥宗教劝化的说教。过于渲染宗教的精神力量,显然有损小说的成就。
斯托夫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她把很多宗教观点融入了小说当中。
无论是顺从的汤姆,还是反抗的乔治,斯托夫人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能诚挚地去审视上帝的教义并遵守之,那么他们都将成为上帝的信徒。
她把汤姆塑造成一位值得称颂的人物,时时刻刻坚持自己的信仰并感染他人,宽恕残害他的人。在他心目中,逆来顺受不是屈服,而是战胜;灵魂属于上帝,死后进入天堂。他临死露出得胜的神情,目睹他去世的乔治少爷只有一个念头:“当个基督徒,有多了不起呀!”
直接的基督教主题占据小说很大分量,难怪小说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结语
最后,我想以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艾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的疑问来结束,这也是令研究美国宪政的学者们深有同感的困惑和悖论:“一个民族何以能在孕育出美国革命领袖们所展现的那种对人类自由和尊严的献身精神之同时,又发展了奴隶制这一无时无刻不在剥夺人类自由和尊严的劳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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