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到期向核心企业收款,将款项付至银行,并将差额部分扣除手续费后付至物流企业。
[业务流程]
1、 银行围绕核心企业(最终买方)开展营销,按照供应链的流程延伸至物流企业和供应商(最终卖方)
2、 银行为供应商核定保理融资额度(产品风险系数为1),银行以企业转让的应收账款为担保为物流企业核定信用担保额度,并同时为核心企业核定信用担保额度(特殊情况下风险资产的占用遵循第一条项下的原则)
3、 银行与供应商就供应商对物流企业应收账款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协议》。
4、 银行与物流企业就物流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签署《无追索权保理协议》。
5、 供应商向物流企业发货,物流企业再转卖给核心企业。
6、 供应商将对物流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向供应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
7、 物流企业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
8、 核心企业向银行付款以结清物流企业的发票。
9、 银行扣除融资款和手续费后将余额支付供应商,银行将两次付款的差额支付给物流企业
文章选自《应收账款融资实务操作100个要点培训》,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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