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在中后期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明朝官制特点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明朝官制特点是什么(明朝官制介绍)

明朝官制特点是什么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在中后期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1、中央官制

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

内阁 明初依照历代设置丞相,后在洪武13年的胡惟庸案后,罢黜丞相,成立最初的内阁,分别为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各一人,从五品。到了,明朝嘉靖后,内阁直接凌驾于六部之上,成为实际上的丞相。

六部 明朝中书省时期,七卿长官均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罢中书,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设尚书、侍郎一人。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属最高长官为明朝尚书,其常常与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称"九卿"。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其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明朝官制图

2、地方官制

省级设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最高长官为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

提刑按察使司,都察院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使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另外在省下设置府、州、县

知府 一人 正四品、同知 无定员正五品府、通判无定员正六品府、推官 一人正七品府

知州 一人 从五品、同知 无定员从六品、判官 无定员从七品州

知县 一人 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县、主簿 一人正九品县、典史 一人未入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