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会法》中的最基本内容和最重要组成部分,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会法》中的最基本内容和最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
《工会法》及其他法律,对工会的权利作了专门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我国工会享有代表维护权、依法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其中,代表维护权是工会最基本的权利。
代表维护权:
集体协商权:
《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协商权是工会代表维护权的直接体现。
建议权:
工会的建议权指法律规定当企事业单位违法处分职工时。
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
《工会法》及其他法律,对工会的权利作了专门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我国工会享有代表维护权、依法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其中,代表维护权是工会最基本的权利。
代表维护权:
集体协商权:
《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协商权是工会代表维护权的直接体现。
建议权:
工会的建议权指法律规定当企事业单位违法处分职工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纠正。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法律赋予其在用人单位违法处分职工时的建议权,是对用人单位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处罚权的一种制约。
协调权:
工会的协调权是指法律赋予工会在企事业单位因故发生停工、怠工事件时,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或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
工会如何在停工、怠工事件中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呢?
工会作为职工代表的身份参加事件的处理。
促成企事业单位满足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
协助企事业单位恢复生产和工作。
紧急处置权:
工会的紧急处理权是指法律赋予工会在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业提出解决或撤离的建立。
工会的紧急处置权主要有以下两个实现方式。
及时提出紧急排险建议。
及时提出紧急避险建议。
参与管理权:
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的参与管理权,首先体现为工会有权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就是职工代表大会。但是,由于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各有不同,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集体企业工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大会。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以各种适当形式代表或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内容:
根据2001年的《工会法》,工会参与国际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涉及五个方面。
参与制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利,如有关职工民生权利、劳动权益、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技术、教育、物价、环境保障等多方面的立法。
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权利。
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权利。
听取政府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的权利。
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权利。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指国家(以政府为代表)、雇主(以雇主组织为代表)和工人(以工会组织为代表)三方,就以劳动关系为主的社会经济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相互协商的组织体制。
参与审查权:
工会的参与审查权是指法律赋予工会有权参与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审查验收。
《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参与调处权:
工会参与调处权是指法律赋予工会有权参与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参与劳动争议的调查和处理。
民主监督权:
我国工会的民主监督权是指法律赋予工会有权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了我国工会民主监督权的对象、内容以及实现途径。
工会民主监督的对象:
根据规定,作为民主监督权利主体的各级工会组织,民主监督的对象是企业、事业单位。
工会民主监督的内容:
工会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当前职工合法权益由民主权利和劳动权益两部分构成。现阶段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等都是法定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这是工会民主监督的一项内容。工会民主监督的内容之二便是企事业单位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加班加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落实情况。
工会民主监督权实现的途径。
通过调查;通过提出整改;通过请求处理。
我国工会的法定义务:
我国工会在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我国工会的义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政府履行支持的义务;二是对企事业单位履行协助的义务;三是对职工履行服务的义务。
遵章守法、支持政府工作
遵守和维护《宪法》。
支持政府工作。
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
教育职工正确对待劳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生产、技术活动。
关系服务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根据《工会法》上述条款的规定,工会对职工履行服务的义务主要体现在;
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关心职工的文体生活;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经费的来源: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人民政府的补助;
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审查: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工会经费的使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
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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