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的东西,还能再要回来吗?

北京530平方米的房子面临拆迁,补偿款高达1135万。

眼红的原房东竟然反悔,想要收回房子,这是什么迷惑行为?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1)

2001年,北京的于大爷,把自己530平方米的宅基地,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四川的何先生。

双方承诺,一经出手永不收回,他们签了协议,按了手印,这些年也一直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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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北京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了,一夜之间,宅基地身价飞涨。

按照补偿标准,何先生能够分到4套房子,以及两百多万的现金,补偿总价值有1135万元。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3)

听到这个消息后,于大爷眼红极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不值钱的宅基地,拆迁款居然有这么多。

虽说大丈夫一诺千金,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大爷果断选择了千金。

他将之前买房的承诺统统抛到了脑后,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决定要回自己的房子。

可卖出去的房子,泼出去的水,签字画押后,还能再要回来吗?

别人可能不行,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原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不允许买卖,所谓“买”,只是获得了使用权。

现在该宅基地的土地证上面,还是于大爷的姓名,而何大爷仅仅是作为使用者,于大爷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言而无信地索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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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并不是于大爷第一次索要房子,早在2010年,于家在听到有拆迁的风声时,就一纸诉状将何家给告上了法庭。

于大爷提出,用当初的三万元将房子给收回来,可随着物价的升高,大白菜都涨价了,更不要说房子了。

最终法院判定协议无效,于家可以拿回房子,但要赔偿何家80万,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加上拆迁的事情还并没有定下来。

于大爷认为,只要宅基地名字是自己的,什么时候拿回房子,那都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于是他撤诉了,不得不说,这个小算盘打得可真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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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即将拆迁,于大爷想要拿到全部的赔偿款,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20年的时间,已经让何家人成为了宅基地的实际使用人,虽然宅基地属于于大爷,但房子属于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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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项目正式启动之后,相关部门直接与何家签了拆迁合同,赔偿款同样分给何家。

听到这个结果,于大爷直接炸了毛,明明买卖协议不合法,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名字,怎么赔偿款全部给到了何家?

他大闹特闹,拿着土地证到处讨要说法,甚至凭一己之力,推辞了棚改项目的进行。

那么一方是房屋居住者,一方是房产证所有者,这笔拆迁款到底应该怎么分,才算是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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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在判决书中做出规定,何家和于家都能得到赔偿。

但因为棚改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居民生活,改善的对象,是居住在房子里面的实际使用者。

所以在进行赔偿的时候,何家是主要赔偿对象,具体分配问题,再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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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于大爷认死理,他认为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自己,补偿款也自然是自己的。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9)

对此,何家人当然不肯,当初土地买卖,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的。

自己用钱买来的房子,拆迁款也理所应当的全部归自己。

双方在利益面前据理力争,谁也不让步,谁也不妥协。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10)

早已忘记,他们是相识多年的朋友。

原来,为了给先天性聋哑的儿子治病,住在四川的何家人,卖掉了老家房子千里迢迢跑来北京。

可人生地不熟,找房子是难上加难。于大爷觉得他们不容易,就将自己闲置已久的宅基地,以3万元卖给了他们。

患难之中见真情,双方感情一直姣好,谁知世事难料,宅基地赶上了好政策,突然就变成了香饽饽。

昔日友好的两家人,渐渐变成了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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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于何两家这样的住宅纠纷,一般都是按照三七分的原则处理。

于大爷可以获得补偿款的30%,一套111平方米的安置房外加38万元的现金,剩余的都归何家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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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此方案一出,立马就遭到了拒绝,双方都想一口吃掉回迁安置的房子,他们认为钱可以谈,房子不能分。

在工作人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于大爷提议赔偿款五五分,否则免谈。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13)

对此,何家人表示根本不可能,他们哭诉房子是自己用钱买来的,即使宅基地属于于大爷,但建在上面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

而棚改改的就是房子,赔偿款理应全部给到自己。

还说就是因为自己不懂法,不知道如何维权,让于大爷抓住把柄,各种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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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协商陷入僵局的时候,调解团请来了场外救援嘉宾——何家小儿子。

虽不能言语,他还是用手,向父母比划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看着儿子懂事的模样,何家人眼眶湿润。

于大爷目光也渐渐柔和起来,见此,调解团趁机劝说,此时的于大爷也有些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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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律师更是说出了一个关键信息,早些年的时候,于大爷的户口已经迁到了城市。

也就是说,他并不属于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只是宅基地的产权人,在享受安置房的问题上,并没有优先权利。

而对于没有其它房屋的何家人来说,可以优先享受安置房,直到现在,于大爷才恍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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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考虑孩子,考虑法律,考虑现实的种种。

双方决定各退一步,同意了三七比例的赔偿方案。

余大爷也满足了何家人要房的需求,将分配的一套房子,置换成了现金,总共分到325万。

拆迁遇到宅基地争议案例(2001年北京大爷3万元卖掉宅基地)(17)

其实,整件事情很简单,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作为解决依据。

可就是因为双方不懂法,才让事情变得如此复杂。

如果在第一次审判之后,于大爷能够咬咬牙,付钱将房子拿回来,那么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事情。

说到底,还是想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

另外,关于买卖宅基地房子的事情,个人认为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因为小产权,纠纷真的很多,这是个天坑,一踩一个准。

最后 ,如果面对如此巨大利益的是你,你又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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