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有网友通过

“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咨询自来水入户线、楼底线等设施问题

请问,自来水(或地热管)从主管线进户前,维修是由住户负责还是哪个部门负责?依据是什么?进户前的部分是不是属于公共部分?依据是什么文件?

7月9日大庆市水务集团回复如下

城乡供水管道安装规范(自来水管线入户线)(1)

根据《物权法》、《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相关规定:

• 业主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

• 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

• 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业主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业主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业主本人负责管理养护。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至九十八条规定:

•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所有权,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需经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且其管理费用由共有人共同负担。

以及《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 城市街路供水管网的干线、支线及附属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检查;

• 从街路干线、支线接出的入户管线至室内的全部供水设施,由房产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

• 专用管线,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