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罐区的每台罐充水前,均应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原始数据记录。——第一次观测

储罐基础沉降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自充水开始后每天测量不应少于1次,并应做好记录。沉降观测应包括充水前、充水过程中、充满水后、放水后的全过程。——每天不少于1次

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进行检查。测量精度宜采用II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坚实地基基础,设计无要求时,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1/2罐高进行沉降观测,并应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均匀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3/4罐高进行观测。当不均与沉降量仍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液位,分别在充水后和保持48h后进行观测,沉降量无明显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有明显变化,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当第一台储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时,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1/2和3/4时的两次观测。

软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超过300mm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0.6m/d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3m时,应停止充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当应减少日充水高度。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水,并在当天傍晚再做一次观测,当发现沉降量增加,应立即把当天冲入的水放掉,并以较小的日充水量重复上述沉降观测,直到沉降量无明显变化,沉降稳定为止。

储罐的不均与沉降值不应超过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储罐基础直径方向的沉降差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支撑罐壁的基础部分不应发生沉降突变;沿罐壁圆周方向任意10m弧长内的沉降差不应大于25mm。

储罐要做基础沉降测试吗(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的方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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