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进入法治新闻行业,很抓狂的一件事就是总有律师把法制晚报和法制日报搞混,打电话一上来就问:“您好,我这案子,您看法制日报能给报一下吗?”,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找律师必须知道的8条标准?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找律师必须知道的8条标准(律师找媒体做法治报道)

找律师必须知道的8条标准

自2004年进入法治新闻行业,很抓狂的一件事就是总有律师把法制晚报和法制日报搞混,打电话一上来就问:“您好,我这案子,您看法制日报能给报一下吗?”

然后我就得和对方解释:法制晚报和法制日报不是一家,都不是一个报业集团的;法制日报是司法部机关报,有些内容是不发的。

前不久,又有一位律师为此致电。十多年,死循环。

之前“改变de力量”发过一篇文章,《只要做到这7条,律师给记者爆料被采用率提高N倍!》,说的都是方法论。由上述小细节我感触到,律师群体还很需要了解一些基础新闻通识。下面开始——

是不是正规新闻媒体,可公开查询

新闻媒体,都姓“公”,新闻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必须是国有单位,在我国没有私人办的新闻媒体。

可能有些年轻记者或刚跳槽的记者,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nppa.gov.cn/)找不到记者信息,这是正常的,可能记者证还没下来。但如果是查询新闻单位,那么只要是查不到,肯定有问题。

“日报”一般不发监督报道

纸媒,按照属性,可以分为党报机关报和市场化媒体。

机关报,是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并宣传其主张的报纸;党报,是宣传政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的工具。

哪些媒体是党报机关报?你可以特别粗暴地记忆:凡是“日报”,都是党报机关报。

党报机关报一般不发监督类报道。其实情理上可以理解:党报机关报可以粗暴地理解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自己的“品宣刊物”,可以类比想成是律所自己办的官网。京师律所会在自己的官网、公号上开个专栏叫“京师律师丑闻大观”吗?必须不会啊!花钱建传播渠道然后自己骂自己人,这不是疯了吗?

可能会去做监督类报道的,都是市场化媒体。

做正面品宣,媒体权重有不同

对于律所的成绩,一些律所希望得到媒体报道。新闻媒体的权重,可以从影响力(流量、转载量)和权威度(中央级、白名单)两个维度分别考量。

做正面品宣,抓到有价值的新闻点也是重要的,是功夫活儿。

自媒体的不可预期法律风险

一个传播规律:对稿件内容要求越高、证据标准要求越高的新闻媒体,发出来的稿件影响力越大。反之亦然。发的“痛快”,和发的影响力大,很多时候是呈反比关系的。

通过自媒体发布文章,存在不可预期的法律风险。

传统新闻媒体即使出现报道瑕疵,至多是负责人受到内部处罚,但自媒体一旦报道失实,如果被报道对象是强势公权力机关或强势国企,那么很容易陷入寻衅滋事罪、诽谤罪、敲诈勒索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不少律师在涉传播类法律方面缺少深入了解,吃的并不透。与其事后激辩,不如事前审慎。

纸媒靠自媒体平台传播影响力

纸媒稿件的传播,都是通过“网稿”。

以前,纸媒是发了网稿,然后默许所有新闻网站转载,获取传播影响力。

现在,主流的传播方式变了。以今日头条APP、腾讯新闻APP为首的自媒体资讯平台成为新闻传播的主渠道,新浪、搜狐、网易、凤凰,也早就成长为平台了,而不再仅仅是网站。

新闻媒体会在各个平台入驻,开设“媒体号”。举例说,比如澎湃新闻在今日头条、腾讯新闻都开了“媒体号”,那么新闻一般会同时在今日头条上的澎湃新闻媒体账号、腾讯新闻上的澎湃新闻媒体账号同时发布,发布后今日头条、腾讯新闻官方系统会根据稿件质量和平台读者反馈推送流量,这条新闻靠平台的推送流量获得传播影响力。

新闻报道的敏感禁忌

涉及民族、宗教以及敏感政治内容的题材,新闻媒体是不会发的。在特定的敏感时间段,新闻媒体会暂缓发布一些敏感题材。了解这两点,律师可以对题材和时间上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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