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Brandon被控谋杀亚裔女生,开庭前富有老爸雇佣庭审专家Jason Bull协助其打官司。

但庭审专家Jason Bull居然不是学法律的,实际上他是心理学博士,专门研究人的行为和心理的。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好处(美国陪审团制度居然是可操纵的)(1)

Jason Bull


Jason Bull的公司在开庭之前会对陪审员的生活经历,生活习惯,个性特征等进行研究,基于这些研究结果设计律师的辩论过程,证据的呈现过程,进而操纵陪审团。

在该案件中,有一名陪审员Bess性格十分强势,是陪审团的意见领袖,她的决定能影响大部分陪审员的决定。于是Jason Bull 的团队对她展开了深入调查。她与丈夫离婚多年,独自抚养儿子,儿子是一名同性恋,因为吸毒被捕。她对儿子心存内疚,觉得自己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儿子。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好处(美国陪审团制度居然是可操纵的)(2)

Bess

被告Brandon跟Bess儿子的经历相似,Brandon的父母也离异。他跟自己的爸爸并不亲近,被爸爸看不起,长期缺乏父爱。Brandon也是一个同性恋,但他一直没有告诉别人。

Jason Bull决定让Brandon在法庭上说出自己这些经历,引起Bess的共鸣。Bess一直为自己没能拯救儿子而懊悔。受审的Brandon就象是Bess儿子的替代品,现在Bess拥有了一个能够拯救一个跟自己儿子有相同经历的人,她抓住了这个机会,判Brandon无罪。

从影片来看,Bess并没有确信Brandon没有杀人,她对自己儿子的内疚,她强烈地想要弥补自己的儿子的愿望促使她做出了无罪判决。

美国司法体制下,一般来说,涉及6个月以上的监禁的刑事案件都由陪审团作出最后判决。每个案件开始时,会有将近50个成年美国公民被传唤去当陪审员,控方和辩方从其中选择12名成员组成最终的陪审团。这些人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人,并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虽然陪审员被要求基于事实做出判决,但是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对同一个事实做出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榴莲,有些人说是香的,也有人说它是臭的。有人闻到了想吐,有人闻了流口水。控方和辩方在选择陪审员的时候会选择更有可能支持自己的人。

庭审专家就是这么一群人,专门研究陪审员的行为,研究陪审员在什么情况下会做出何种决定。上面的案例就是利用陪审员对自己儿子有内疚的心理来操纵整个陪审团审判结果。

庭审专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一种嘲笑。案件的事实本应该成为陪审团做出判决的唯一依据。但是实际情况是,除了事实以外,陪审员还受到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自身的经历,更喜欢控方的律师还是更喜欢辩方的律师,控方案件的呈现方式还是辩方案件的呈现方式,自身固有的偏见(仇富,觉得黑人比较不可信等等)。而且这些因素比事实对人的影响更大。决定一个人有没有罪的公式:30%的证据 70%的心理因素。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好处(美国陪审团制度居然是可操纵的)(3)

下面来学一些实用的口语:

That's cynical. cynical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很愤青。


You ca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 不能以貌取人。(俗语)


It's not enough to tell the truth. You have to tell the truth effectively. 光说事实不够。你还得说得好。(一定跟记住这个搭配是effectively,而不是You have to tell the truth well)


虽然这是一部电视剧,但是该电视剧里体现的美国人对陪审团司法制度的态度确实真实存在的。以下这段话是Sara从书籍The American Jury System中摘录的。体现某些当代美国人对陪审团制度的看法。

Jury verdicts are primarily determined not by the evidence, but by the tactics of attorneys, by a few strong-willed and biased jurors, or by hired psychologists and social scientists who determine which jurors to select and how to persuade them. The jury system is too cumbersome and inefficient to decide disputes in the present age.

陪审团的裁决主要不是由证据决定的,而是由律师的策略决定的,由一些意志坚定和有偏见的陪审员决定的,或者由雇佣的心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决定选择哪些陪审员以及如何说服他们。在当今时代,陪审团制度过于繁琐低效,不足以裁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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