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水浒传》全书一号人物,他的挥金如土慷慨解囊,使他成为北宋帝国盛名远播的一代名士,更使他荣获“呼保义,”“及时雨”,“孝义黑三郎”等一大串美誉,但这些个称号可不是空穴来风,是宋江掏了无数次腰包,周济了了无数好汉百姓,用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所以,宋江成名的关键因素,简单总结只有两点:第一会做人,第二肯花钱。但随之而来的,是在宋江身上两个有待考证谜团:宋江到底有多少钱?他的钱都是怎么来的?这两个疑问 书中 并无交代。
今天,咱们就根据原著中所提的点滴线索,结合宋江所在的北宋王朝真实历史背景加以分析,找出答案。
首先,先盘点下水浒传中宋江对于初次相识者的行善记录:
初识阎婆惜,赠10两白银周济
初识武松,赠10两白银路费
被押送至济州时,赠20两白银打点狱卒及其他官员
初识李逵,赠60两白银供其用作赌资
和李逵戴宗喝酒时,得知一对卖唱父女有难,赠20两白银周济
在未入伙梁山之前,级别仅是小小郓城县政府文秘的宋江,总计赠送出了白银共计120两,在北宋宋徽宗年间,也就是宋江所在朝代,120两纹银换算成今天人民币购买力大概是120000元人民币,这还是猪肉没涨价之前的购买力,当然,但这仅是他慈善事业中的冰山一角,有记录的120两,没有记录的无偿捐赠,至要比120两银子多百倍甚至千倍,而且是常年累月不计回报的无偿捐助。
由此可以推断,宋江在他多年的慈善生涯中,最少要捐献出数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才能成为北宋帝国公认的慈善家,才配得上“及时雨”“呼保义”这种极度赞誉。因此我们不难判断,捐款能捐出千八百万元,宋江的家底该有多厚,至少10倍于捐款总额。
但宋江的父亲就是宋家村一普通农民,世代靠种地为生,从宋江这代开始,才步入吏途,因此宋江也肯定不是什么富二代,而且宋江也并非商人,不做买卖不做生意,不是巨贾,也并非高官,仅仅是一个不入流,没有品级的县衙小吏,用现在话讲,最多最多算给县政府打工的编外人员,别说是公务员,连事业编算不上。
而且中国古代对于“官”和“吏”有明确等级划分,在北宋年间。
官,是中央政府直接委派,是国家承认,有功名在身的正经公务员,而且有迁升机会,干好了可以网上提拔。
吏,则是当地政府外聘的临时工,编制不在中央体制内,跟当地政府属于劳动合同制,而且无论地位还是待遇都极其低下,是个很被体制内官员歧视的存在。
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矛盾,宋江的钱到底是哪儿来的?
北宋政治家沈括编纂的《梦溪笔谈》中有记载:“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求贿为生,往往致富者”。
一语道破天机,宋江在郓城县政府打工的工资微薄到可怜,而且还不够稳定,别说到处挥金似土周济他人,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未必能解决,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宋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灰色收入,是一个靠收受贿赂为生的隐形富豪!
说到这,咱们就不得不研究下宋江的具体工作内容:
宋江的职位是押司,具体工作就相当于文秘和师爷角色,大概就是负责整理文书,卷宗,诉状,下发公文等一系列具体流程化工作,是个能直接影响到县里一把手最终决策方案的重要岗位。
咱们看《水浒传》中第二十回,宋江有个手下叫张文远(也就是和阎婆惜通奸的情夫),职位是贴书后司,是宋江的助手,是比宋江地位还低的小吏,别看地位低微到不能低微,但张文远却在宋江谋杀罪名成立后,却能直接掌控县长时文斌的审案态度,不但如此,张文远还怂恿阎婆去上州里告状,虽然时县长有意包庇宋江,但在张文远软硬兼施的手段下不得不秉公办事,尽管很不情愿,但还是派朱仝和雷横带人去抓捕宋江。
区区一个宋江的手下尚有如此大能量,何况是没有犯案之前的宋公明?而且宋江盘踞郓城县多年,根深蒂固,黑白两道通吃,从黑社会乡长晁盖,到县政府刑警队两位队长朱仝雷横,全部和他交情挚厚,甚至都拿他当大哥,宋江俨然就是郓城县“地下组织部部长”,彻头彻尾的地头蛇。
因此,凭借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显赫名望,再加身居重要岗位能左右地方政府决策态度,使宋江在郓城县真正做到手眼通天,这就是宋江谋取大宗灰色收入的强硬资本,不夸张的说,宋江在当地跺一脚地皮都颤三颤。
那宋江既然有这么大能量,具体是从哪些是事务方面谋求灰色收入呢?
首先咱们看北宋年间,距离当今社会有八九百年历史,那个时候不可能像现代社会一样有花样繁多的商业模式,根本不存在房地产,旅游,能源,交通等等一系列支柱产业,当时的县政府更多是充当税务局,公安局,法院等职能,主要负责收税,维稳治安,和诉讼打官司。
但仅治安,诉讼两项工作内容,就足以让宋江搂钱搂个沟满壕平,治安口工作主要是捕盗抓贼和各类刑事案件,可抓可不抓的,宋江稍微运作,在文书证词上面稍下功夫,或者在知县大人面前略尽美言,就能不抓。
抓了后可放可不放的,宋江稍加打点疏通,就能立马释放,这么一来,主动送上门的“感谢费”能少的了吗?
就算是遇见非抓不可的要犯,宋江同样能榨出油水,比如晁盖就是最好的例子,上级部门到下属县城抓捕要犯,首先要通报当地县城进行配合抓捕工作,但按流程走,通报文书要先通过县政府押司,然后再转交知县,最后由知县下达逮捕命令,才能带兵抓人。
所以上级抓捕命令传达到下属县城时,第一个得知抓捕消息的就是县政府当值押司,也就是宋江所在的岗位,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宋江不知道当了多少次“内鬼”,不知给多少犯事的“好汉们”通风报信使他们逃过抓捕,当然,事后的酬谢还少的了吗?
就拿宋江给晁盖通风报信来说,后来晁盖派刘唐给宋江送来100两黄金酬谢,折合当今购买力约为人民币一百万元,宋江没敢收,那是因为晁盖的案子太大,宋江担心留下通匪罪证而得不偿失,所以才拒绝收取,但这足以证明宋江的财路到底有多野!
清末光绪年间,有人曾对吏治腐败现象做出这般评价:“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里,铨选则可疾可迟,处分则可轻可废,财富则可侵可化,典礼则可举可废,任命则可出可入,讼狱则可大可小,工程则可增可减。”
所以,宋江绝非是秉公执法的廉吏,而是一个贪污腐败的墨吏,他利用手中职权纵容包庇无数犯案人员,为很多江湖中人充当白道保护伞,同时又利用巨额灰色收入救助了无数穷苦百姓,无论好人坏人,只要有求于他他无有不帮,没有人不念宋江的好,因此黑社会拿他当大哥,老百姓拿他当慈善家。
所以作者施耐庵评价宋江:“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有养济万人之度量,扫平四海之心机”。把宋江说成了一个无敌的存在,没有敌人,全是朋友。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区委书记史延文曾经总结过“小官巨贪”现象有三点原因:
1,心理不平衡,,部分小官自认为水平高却不得升迁,往往用腐败补偿职位不高带来的“被剥削感”。
2,监督不到位,现有监管机制对一些小职位,小官员约束力偏弱,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甚至根本没有监管机制。
3,岗位不流通,一些小官长期占据关键岗位,在没有有效监督制约情况下,荣容易滋生腐败。
史延文书记总结的三点原因古今适用,而且宋江全部吻合:
前文咱们已经说清“官”与“吏”的本质区别,宋江作为不入流,没编制没品级的小吏,在北宋王朝体制下几乎永远不可能得到迁升,能力很强但却仕途无望,以至后期在浔阳楼提反诗,发出“自幼攻读经史,长成自幼权谋,恰似猛虎卧荒丘”这样的感慨,因此利益手中职权疯狂敛财,成了他一个寻求心理平衡的发泄口。
但当钱财多到已经麻木,无法进一步带给宋江价值感时,恰巧一首酒后反诗又差点断送宋江的性命,内外交困,最终导致把宋江逼上梁山,摇身一变,成为北宋政权的最大威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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