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变幻莫测,云波诡谲,

有尔虞我诈的宫心计,

也有共经磨难的战友情。

在“狼性文化”肆虐的社会,

是否还能保留最初的那一份纯真?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1)

电视剧《半是蜜糖半是伤》讲述了对眼泪重度过敏的江君(白鹿饰),决心进入顶级投行公司MH,却意外与童年玩伴袁帅(罗云熙饰)相逢。在狼性文化的投行领域,有人在暗中布局设套,有人坚守底线与“潜规则”斗争,江君和袁帅并肩作战,最终收获了事业与爱情。

本期【追剧普法】

快来跟法报君一起

了解一下剧中的法律点!

01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2)

江君与袁帅就职的MH投行公司迎来一个新项目:帮助万星娱乐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江君来到“万星娱乐”做尽职调查,却被保安当作“私生饭”拦下,要求她删除拍摄的照片。还没来得及通知领导,江君的手机就被扣了下来。

保安可以私自扣押他人手机吗?

保安无权扣押他人手机。扣押物品的权力来源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保安作为万星娱乐公司的员工无权扣押他人的手机,即使是有权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扣押物品也应当履行必要的手续,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02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3)

江君收到万山的通知,来到办公室,为了捕捉万山“潜规则”的犯罪线索,江君偷藏了摄像头。万山后来收到消息,知道了唐心与江君的对话,特意约江君见面想要用钱收买她。

江君在他人办公室偷藏摄像头的行为是否违法?因此收集到的证据有效吗?

江君在他人办公室偷藏摄像头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主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偷拍他人办公室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应该属于违法行为,江君的行为从剧情上看上未达到侵犯隐私的程度,不宜认定为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江君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证据,尚未达到最高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形,该证据材料应当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03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4)

走在路上的唐心收到了一条信息,信息中是她自己赤身裸体的照片,对方威胁她不撤诉就曝光照片。万分恐惧之下,唐心选择了撤诉。

用他人裸照威胁以达成目的的行为触犯什么法律?

用他人裸照威胁达到某种目的,获得某种收益,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5)

董事会上,万山向众人宣布终止与MH公司的合作,正在这时,袁帅与骆生将准备好的文件发送到各个股东手中,证明了万山在选秀节目中采取贿赂节目组、“潜规则”女选手等手段,导致行业黑幕。

选秀节目中作假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万山贿赂节目组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万山“潜规则”女选手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5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6)

五年前,曹恒受杜琳的指使,在暗中将江南风味的原料牛肉调换,导致食品问题出现。而曹恒也遭到杜琳的算计,杜琳完成了借刀杀人的计划,随后便过河拆桥,花钱买曹恒的沉默。

曹恒和杜琳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义?

曹恒和杜琳二人共同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此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杜琳从性质上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6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7)

当年林泰墨与杜琳和江耀明谈判,江耀明病发,林泰墨却一手抓住江耀明的救命药,这才直接导致江耀明抢救不及时而逝世。而那时杜琳正在一旁,目睹了这狠心男人致他人于死地的全过程。

林泰墨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杜琳作为见证人是否也应受到惩罚?

林泰墨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泰墨有放任江耀明死亡的故意,且江耀明死亡的原因是没能及时吃到救命药导致病情延误,林泰墨的行为与江耀明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杜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杀人的故意,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8)

职场需要能力更需要底线。职场新人不仅要拥有一腔热血,更须懂得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面对职场上的风霜雪雨,但行耕耘,莫问收获,无愧于心,这才应该是我们当下奋斗在职场的每一个人应有的心态!

感谢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闵瀚霖律师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孙天骄 柳源远)

编辑:韩玉婷 李金凤

当老板娘的真实生活(搞商战斗流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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