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之齐桓公伐楚盟讲解(古文观止臧僖伯谏观鱼)(1)

读《古文观止》,品文言之美。吸古今之精华,学人生之智慧。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四篇——《臧僖伯谏观鱼》。

该篇文章选自《左传》,记录了鲁隐公要去边境看人钓鱼的一个小故事。此文行文紧凑,朗朗上口,逻辑严谨,论证详实。为什么如此的一件小事,就要上纲上线呢?正所谓见微知著,一叶知秋,其中真是大有奥妙。

以下是读书感悟:

【第一段】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

【白话】春天(指鲁隐公五年春),鲁隐公(公,指鲁隐公)想要到棠邑(棠,也写作唐,今山东鱼台县东北)去观看渔人捕鱼(鱼,通“渔”,捕鱼)。

鲁隐公其人

如果鲁隐公能尊重礼法,那才是有鬼了呢!

鲁隐公,名息姑。他的父亲是鲁惠公,母亲是鲁惠公的一个继室,叫声子。

在公子息成年的时候,他父亲鲁惠公给他找了个宋国媳妇。公子息很高兴,在家巴巴的等着媳妇的到来。眼看就要入洞房了,出事了。鲁惠公一看这自己的儿媳妇实在是太漂亮了,立马就决定自己收了!而这个女人叫做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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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鲁惠公的一番努力耕耘,仲子生下了儿子,名允。也就是后来的鲁桓公。但天不假年,抢自己儿媳妇的鲁惠公在生下公子允三年之后就死了。

此时就形成这么一个局面:

声子和仲子,虽都是媵妾,而仲子是右媵,她的地位比声子高。子以母贵,所以公子允年幼但地位尊贵,公子息年长但地位卑贱。但在外人看来,二者的地位其实大差不差,反正不是正室生的,也就是那么回事。

所以,在鲁惠公死了之后,鲁国大夫们不知道这二位公子真实的尊卑关系。纷纷举荐年长而又贤能的公子息成为国君。

这时公子息就犯嘀咕了:我要不要跟大家说实话,推辞一下?如果推辞了,小弟弟公子允就是继承人,但不能保证大臣们能安心负责啊!但如果不推辞,我当国君这也不符合礼法啊!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挣扎,公子息决定:“我先当吧,等我小弟弟长大了之后,我再把王位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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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公子息就在有违礼法的情况下继位了,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位摄政的国君。

在鲁隐公眼里,礼法是啥?礼法要是好使,他能当上国君吗?他违反了礼法不仅没啥后果,反而得到了好处,那还遵守它干啥?老子就是要看鱼!

【第二段】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白话】臧僖伯进谏说:“凡是事物,如果不能用于讲习(讲,讲习,训练)祭祀和军事(大事,在古代一般指祭祀和军事),材料不能用于制造军用器物,那么君主就不行动(举,行动)。国君的职责,就是将人民纳入法度与礼制。所以,用讲习大事来校正法度(多,duo夺,衡量,校正),就称为法度;用材料来表明器物的文采,就称为礼制。既不合乎法度,又不合乎礼制,这就称为乱政。乱政屡次(亟,多次,屡次)出现,就是导致衰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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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春猎称蒐,夏猎称苗,秋猎称狝,冬猎称狩(对四季狩猎的不同称呼。蒐,搜寻,谓猎取没有怀胎的禽兽。苗,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狝,杀,谓秋天主肃杀之气,可杀伤禽兽。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这都是为了在农闲时(农隙,指农闲之时)用这些方式来讲习大事的。

每隔三年,要让军队外出演习(治兵,军队外出演习),军队回来后要进行整顿(振,整治;旅,众,指军队),到庙堂里饮酒庆贺,祭祀祖宗(饮至,诸侯朝拜、会盟、征伐之后,在宗庙里举行的一种饮酒庆贺仪式),清点军用器物(军实,指车马、人数、器械和猎获物等)。表明(昭,表明)车服旌旗(文章,此处指车服旌旗),分清上下贵贱,辨别等级伦次,理顺人员次序,这都是为了熟悉这种表示威仪的礼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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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鸟兽之肉不是用于(登,装入,陈列)祭祀(俎,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祭品的礼器),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是用于军用器物(器,指军事器械用具),国君就不亲自去射猎(射,射猎),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至于(若夫,至于)那些山林川泽中的资源,固然都是制造器物所需要的,但那是贱役的小事(皂隶,古代对贱役的称呼,这里泛指地位低下的人),有关官吏的职责,不是国君要亲自过问的。”

臧僖伯的建议

臧僖伯的意思就很直接:你这么干就是不懂事,是乱政。你会当国君吗?连自己应该干啥都不知道。

其论述的逻辑之严谨非常值得学习。首先说国君应该干什么,国君的职责是什么,先定标准。之后对比这个标准,得出鲁隐公的行为就是乱政,乱政就是不能干的。然后举例论证,平时干的那些事,虽然你不理解,但都是为了祭祀和军事。最后说怎么做,告诉鲁隐公以后别那么调皮了,每个人都应该各司其职,别自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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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段精彩的论述中,笔者也学习到了一下对于生活有指导性意义的道理:

一、凡事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不要瞎折腾。

不管是作为国君也好,还是咱们普通人也罢,都应如此。因为成功是少数,失败才是常态。干的事越多,失败就越多。失败的次数越多,消耗的成本就越多。消耗的成本越多,生存的空间就越小,到最后就身败名裂了。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等。要做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是说让咱们啥事都等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再出手,而是每一步都要有意义,有影响,要有大局意识。

二、凡事要讲规矩,破坏规矩就是损伤自己

我们所说的规矩,不仅仅局限于文中的礼法。而是生活中的各种规矩,就比如法律、社会中的公序良俗、单位中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家庭中的夫妻默契等等,这些都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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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的产生,一定是符合当下环境的。就算你认为它再不合理,它也是应付当下环境的最优解。我们可以在规矩现有的范围内去缓慢地推陈出新,但是不能突破底线去搞一蹴而就。

行事风格要稳定,要让人能有足够的预判和准备。定好的事情,就不能随便乱改,要给人适应的时间。就如文中所说,同样是打猎,但是要用四种不同的叫法来彰显礼法。你要是随便改来改去,群众们能适应吗?那不就乱套了。说好的三年一阅兵,你今年想看鱼,取消了,明年想看马,又取消了。兵哥哥们的满心欢喜落了空,那不得找你拼命?

想一出是一出是不行的,那会让队伍不稳定,让心怀不轨的人有可乘之机。

三、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在想什么

有一句话叫“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具体的表现案例就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而死。

一旦上位者流露出自己的喜好,让下面的人知道了,那下面的人一定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去讨好上位者。就拿本文来说,下面的人知道鲁隐公喜欢看人捕鱼,那就好办了。所有人都去钓鱼,捕的好,鲁隐公就高兴,鲁隐公高兴,就能升官发财。那谁还去干实事呢?

所以,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样如果别人有求于你的话,他们只能去猜,去试,在这个过程中,你就能达成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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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敬畏源于距离感,而不是亲力亲为

笔者对这一点的感触就比较深。

前两年刚上班的时候,啥也不懂。有的群众文化不高,办业务的时候填表填不明白,我就亲手给他们填。而群众们不仅不感谢,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辖区不大,群众们口耳相传说:“到那办业务啥也不用管,就等着就行了,人家都会帮你填好。”久而久之,事儿变的越来越多。

有的人自己会填表,也等着让你给他填。还说:“你都帮那谁填过,为什么不帮我?”

有的人缺少材料,也理直气壮办业务,还说:“那些人都不会写字,你都帮忙办了,我缺点东西算啥?”

诸如此类吧。

后来,我醒悟了。自己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干。你不会写字,把表拿回家去,填好了再来。你缺少材料,回家准备齐了再来。时间长了之后,也没有那么多毛病了,对你的态度也好了。

你说奇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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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和下属的情况,其实也都差不多。

所谓敬畏都是源于距离感,他够不着你,就不会蹬鼻子上脸。明确边界,把自己权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 别人的事情少掺和,掺和越多越掉价。

与君共勉。

【第三段】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白话】鲁隐公却说:“我将去巡视边境。”于是前往棠邑,让渔人陈设捕鱼的器具,加以观赏。臧僖伯称病,没有跟随前往。

鲁隐公的小聪明

对臧僖伯的话,鲁隐公也不是没听,人家听了一半。换了一个在当时礼法范围内能接受的理由去达成自己的目的,也算是给面子了。这处细节暗示了当时的礼法已经形同虚设,人们的第一反应已经不是遵守礼法,而是找礼法的漏洞去满足自己的私欲。也反映出此时的礼法与环境的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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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白话】春秋中写道:“鲁隐公陈设渔具在棠邑。”这不符合礼法,且讥讽他远离国都跑到棠邑去。

史书中的评价

孔子著春秋讲究客观记录史实,不带个人感情色彩。但对于鲁隐公这件事,他直接说出了“非礼也”这句非常严重的话,也真是把他老人家气得够呛了。

但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鲁隐公这件事情,也算是“名正言顺”,太平常不过了,没啥可大惊小怪的了。

本文完,希望我的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读书使人明智,这本《古文观止》的所有文章都值得花时间去思考,建议大家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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