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央视大型文化节目《典籍里的中国》热播。尤其是第一期精彩演绎《尚书》,屡上热搜。其实,《尚书》并非今天才火起来。从上古时期到晚近时代,人们围绕着《尚书》打了无数的官司。这些官司不仅是纸面上的笔墨官司,还有真正的对簿公堂。而《尚书》中蕴含的中华民族早期法治思想,也深刻影响了五千年的中华法系司法实践。

历朝历代关于尚书的真伪(尚书有多火曾命悬一线)(1)

《典籍里的中国》

《尚书》命悬一线

《尚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文明肇始的三皇五帝到夏商周时期的历史,被称为“政书之祖,史书之源”。

《尚书》原名单字《书》,意思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重要文献选编,《庄子·天下》曾有言“《书》以道事”。到了西汉时期才改称“尚书”,意即“上古之书”或“上古帝王之书”。

作为中华文明中最为尊贵的典籍,《尚书》的聚散流传和坎坷命途,极其曲折复杂,并非《典籍里的中国》演绎的几段历史那么简单。清朝学者段玉裁曾言,“经惟《尚书》最尊,《尚书》之离厄最甚”。

《尚书》原有三千多篇,浩如烟海,不易读,不易学,更不易传。因此孔子大手一挥,一顿操作猛如虎,手起笔落,将其删减为百余篇,成为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学习《尚书》的定本。

但就是这百余篇原初《尚书》,我们今天已经无法见到其全貌,除非再有重大考古发现。这一切的一切,始于秦始皇时期丞相李斯的那道奏疏,还有秦朝末年咸阳城里的那把大火。

秦在军事上统一天下后,如何将六国文化锻造成一个统一体,成为让始皇君臣头大的难题。毕竟六国山川风俗互不相同,不仅度量衡不一致,连文字都不一样。在实施车同轨、书同文、一统度量衡的制度改革后,秦始皇又将思想统一提上日程。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竟建议始皇将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和六国历史等文化典籍全部烧毁,只在朝廷主管文化事业的博士官府保存正本。

秦始皇觉得丞相此议甚合心意,立马下诏照此执行。为强力推行这项政策,秦朝还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有胆敢私下学习传授典籍者,在闹市街头公开处决;胆敢以古非今,株连数族;地方官吏发现却不处置,与犯法者同罪;诏书下达三十日内不烧书者,罚做奴隶去修城墙。

秦朝此举导致《尚书》等典籍在民间迅速被焚毁,大面积绝迹。加上其他暴政,秦朝的高压统治引起官逼民反。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大起义顿如燎原之势,刘邦、项羽崛起为反秦主力。经历了李斯拍脑袋建议,秦始皇拍大腿决策的秦朝,只能在秦二世手上拍屁股走人。

刘邦进入咸阳灭秦后,手下的那帮大老粗将军们都一窝蜂闯进宫殿府库抢夺财宝,大秤分金,小秤分银。

只有萧何迅速派人接管丞相府,收集山川地图和各地户口档案,刘邦集团由此对全国险要关卡、人口分布、财富多寡、物产丰饶做到了如指掌,拥有了争夺天下的信息优势。

但是,萧何却忘了及时转移包括《尚书》在内的秦朝博士官府所藏图书文献。最终,这一整套官方仅存的文献典籍,被项羽在秦王子婴元年(前206)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给中国古代文化造成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咸阳大火后,经过四年楚汉战争,刘邦建立汉朝,天下终于初定。秦朝焚书22年后,即汉惠帝四年(前191),汉朝颁布《除挟书律》,废除秦朝不允许民间收藏文化典籍的酷法。《尚书》终于重见天日,这便是济南伏生所传《尚书》。

秦朝禁书时,学者们为保存典籍,采取了“藏”和“背”两种方法。而伏生《尚书》的由来,司马迁《史记》和孔子十世孙、专攻《尚书》的西汉学者孔安国在《尚书序》的说法,则各持一端。

据《史记》,伏生是把《尚书》“藏”到家中的墙壁之间。后来天下大乱,伏生流亡不定,等到天下太平返回家中凿墙取出藏书,发现由于年深日久,有几十篇被老鼠咬坏或潮湿发霉,已经朽烂无法辨别文字,只有28篇还能识读。伏生遂在齐鲁之间教授28篇《尚书》残文。

历朝历代关于尚书的真伪(尚书有多火曾命悬一线)(2)

《典籍里的中国》中的伏生

而孔安国在《尚书序》中认为伏生的方法是“背”,逐篇逐句逐字地把《尚书》全文背诵,准备等到社会环境宽松时,再重新录出。可惜到了汉惠帝时期,伏生已年过九十,记忆下降,无法再全书背诵,只能凭记忆背出28篇。后世学者大多以孔安国的观点为是,西汉初年流行的《尚书》定本,便是九十岁的伏生逐字背诵而出。

西汉时期,人们的平均寿命一般是四五十岁左右。历史不敢想象,如果伏生没有活到九十岁,如果九十岁的伏生记忆力严重衰退,一字一句都无法背出,这部被誉为“中华第一书”的《尚书》恐怕就真的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成为学术江湖中的传说!

而正是由于《尚书》的独特尊贵地位,从西汉开始,便有人伪造《尚书》,使得造假成为传统,以致朝廷不得不动用重刑打击。

伪造《尚书》入刑

汉朝废除挟书律后,鼓励民间向朝廷献书,充实国家图书馆馆藏。汉景帝时,河内有个女子发现一篇名为《泰誓》的《尚书》残卷,内容是武王伐纣时,在孟津大会八百诸侯仪式上,周武王和姜子牙的讲话,分成上中下三篇。女子感觉此书非同小可,就主动献给朝廷,西汉《尚书》遂从28篇变为29篇。但据后世学者考证,《泰誓》实为伪造,由此开《尚书》作伪之风。

汉武帝时期,分封在孔子老家鲁国地界的鲁共王刘余,喜欢兴建楼堂馆所。为扩大王府规模,打上了旁边的孔家主意,下令强拆孔家旧宅。

结果拆除时,在一间房子的墙壁中发现了大批古代文献典籍,其中就有《尚书》。经过孔安国整理、宗室刘向推荐,这批《尚书》进入朝廷视野,由此开始了学界争论上千年不休的今古文之争。

包括伏生《尚书》在内的口传本上古文献典籍,是用西汉通行文字隶书写成,被称为“今文经”。而从孔家旧宅发现的包括《尚书》在内的文献,则是用汉朝之前的古文字大篆或小篆写就,被称为“古文经”。

文字不同倒也罢了,“今文经”“古文经”的篇章数目、具体内容也不一样。古文《尚书》就比今文《尚书》多出16篇。两家的治学方式也不一样,好比华山派的“剑宗”“气宗”。“今文经”“开脑洞”附会经义,主张结合阴阳五行和刑名学说通经致用,提倡大一统、尊君抑臣、正名分;“古文经”看重章句训诂,一字一句死抠典籍原本意义,具有复古思想。

有道是学而优则仕,朝廷重视哪家学说,便会在政治上重用此家学派。出于政治目的、学术传承等宗派利益,两派打了上千年的“笔墨官司”。清末“今文经”学派康有为、梁启超都认为孔家旧宅版《古文尚书》是伪造,但当今学界大多认为并非伪造,是确有其事其书,只是后来失传。

真正的大规模伪造《尚书》事件,发生在汉成帝时期。

据东汉班固《尚书》和王充《论衡》记载,汉成帝下令收集天下古文遗书,要建立“古文《尚书》学”。

山东东莱的张霸瞅准作案时机,大干快上,根据孔子删定《尚书》成百篇的历史记忆,将29篇今文《尚书》拆解切割成几十篇,又从《左传》《尚书序》中抄袭内容充作序言、后记,加上自己的杜撰,竟然“空造”硬凑成102篇,进献给朝廷。

汉成帝得书大喜,赶紧阅览,缺感觉此书前言不搭后语,且“文意浅陋”,根本不是先秦古文风格。就让皇家图书馆官员根据内库所藏《尚书》秘本,逐一进行对校,发现“皆不相应”,没有一篇能对上,“非是”。面对如此胆大妄为欺君之人,成帝“于是下霸于吏”,将张霸移交司法机关廷尉处置。

廷尉依据汉律关于欺君罪状的条款,判处张霸死刑。但汉成帝“高其才而不诛”,爱惜张霸才华,加上侍御史周敞等大臣为其求情,遂饶张霸一命。张霸死罪可免,但其杜撰的古文《尚书》很快被朝廷废黜。

东汉初年,又有杜林在西州偶然得到一部古文《尚书》。但据学者考证,其内容亦是真假互掺。经历东汉末年战乱,三国鼎立,西晋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天下鼎沸,两汉版本的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都一并灰飞烟灭,全部失传。

直到东晋偏安江南后,才又开始访求遗书。晋元帝年间,时任豫章内史梅赜搜得58篇今古文合编《尚书》,献给朝廷,成为历经东晋十六国、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流传至今的《尚书》底本。

梅赜《尚书》的今文部分,是把两汉的29篇今文《尚书》拆成33篇,与两汉所传《尚书》一致。而包括《五子之歌》在内的另外25篇古文《尚书》,文字太过简易,几乎明白如话,与商周时期佶屈聱牙的文字风格截然不同。

由于画风太过凌乱,从宋元到明清,学者们一直怀疑这25篇梅赜版古文《尚书》是用先秦文献中的文字拼凑伪造而成,但也有包括钱穆在内的学者认为梅赜版古文《尚书》为真。

2008年,清华大学购入一批竹简,被称为“清华简”。经测定,“清华简”年代在战国中晚期,躲过了秦朝焚书大劫,是真正原始版本的先秦文献。而其中,就有学者们心心念的《尚书》。学者们反复比对后,最终断定梅赜版古文《尚书》是伪书。

《尚书》法治思想

尽管古文《尚书》已经被确定为伪书,但其来源亦是先秦文献典籍,不完全是后人生编硬造。因此,今古文《尚书》保留了中华民族最原初的核心政治理念,包括早期法治思想的萌芽。

《尚书》主张依法治天下。《吕刑》开篇即言,“荒度作刑,以诘四方”,用刑法法律作为治理天下四方万民的手段,旗帜鲜明提出依法治国的纲领。

《尚书》主张德法结合,明德慎罚。《康诰》要求“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皋陶谟》提出“允迪厥德”,实行德政。《吕刑》明确“德”与“刑”的关系,“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提出了“有德惟刑”“惟良折狱”“中正慎罚”等法治德治相结合原则;要求“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司法官员不仅要保证刑罚威严,更要造福于民。

《尚书》主张刑罚适度,宽严得宜。《吕刑》将刑罚由轻到重,划分为“五过”“五罚”“五刑”,并提出“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要求根据国家治理环境确定刑罚宽严。《皋陶谟》提出“慎乃宪”,谨慎的实行刑法。

《尚书》主张疑罪从无。《吕刑》提出“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对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必须“其审克之”,免去处罚。

如《典籍里的中国》所言,读《尚书》,可“知先贤治政之本,知朝代兴废之由,知个人修身之要”。先贤治政需用法,个人修身需懂法,朝代兴废更是系于法治兴衰。正是从《尚书》开始,法治理念深刻灌注进中华文明血脉之中,中华法系也由此开启五千年壮阔征程。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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