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凯 黄琳燕) 1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下称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六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扩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扩容(南京入选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扩容

本报讯(记者 朱凯 黄琳燕) 1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下称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六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批复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战略之后,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7年创新探索,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1 4”示范试点格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于今年4月启动新一轮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代表被省政府推荐申报。

近年来,我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总体呈现出梯队发展、布局集聚、动能增强、环境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新引擎,服务经济主导格局不断强化。“十三五”时期,南京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4%,超过同期GDP增速1.1个百分点。2021年,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1%,较上年提升8.3个百分点。

国务院同意南京等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将从国家层面赋予南京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使命新机遇,有助于南京抢占开放新高地,集聚全球服务业先进资源,催生一批高质量的新产业新主体,提升城市开放能级,为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商务部批转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加快拟制《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适时推出“全球数字服务商集聚计划”等一批产业扶持政策,增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区域、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开放平台联动效应,推动国际服务业高端资源集聚,促进开放领域集成创新,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努力打造全国、全省领先的开放枢纽城市。

业内人士指出,持续扩大服务业开放、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有利于形成“1 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