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贵重物品快递被弄丢无法获全额赔付,受到舆论关注。近日有报道称,一位用户通过同城即时配送平台闪送递送了一份快递作为礼物,内用泡沫格子箱装了2000多元的现金以及若干玩具,下单后在配送中却被弄丢。他将寄件时拍摄的包装好物品的照片作为快件价值证明提供给平台,起初被告知只能赔付500元,后经协商交涉提至1000元。

南都记者日前就该问题处理进展咨询闪送方面,对方回应称,“这个订单是在8月份七夕当日发出的订单,发现丢失后客户经与平台协商,由于用户无法证明到底寄了多少钱,所以8月22日客户反馈平台称可以赔付1000元,平台在次日23日将1000元款项打到客户账上”,“闪送的原则是只要用户能够提供物品价值证明,我们都会全额理赔。由于闪送是一对一递送模式,丢失破损概率非常低,不到10万分之一。”

快递企业禁止寄递现金 同城配送缺乏统一标准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事件中,对物品损灭价值的认定难以达成一致,再次成为了双方协商赔付的一大问题。依据报道,用户拥有包装好的礼物照片作为价值证明,但按照平台方面的说法,单凭客户所提供照片难以判定具体金额多少,如果能够拿出确切的价值证明,可以予以全额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涉及的物品“现金”也成为外界一大关注焦点。现金是否可以作为寄送物品呢?南都记者查阅2013年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了解到,“流通的各种货币”被列为禁止寄递的六大类物品之一,也就是说,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应将现金纳入可寄递的范畴。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

菜鸟快递包裹丢失赔偿标准(近三千元包裹丢失)(1)

菜鸟快递包裹丢失赔偿标准(近三千元包裹丢失)(2)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目前市场上,各同城配送平台对于限制/禁止寄递的物品规定不一。例如,闪送在针对用户端的协议中提及:“如递送的是动物(含动物)、植物、各类贵重物品、货币、古玩字画等特殊物品,请自行施加保护措施;如果因没有保护措施或措施不当导致递送物品损坏或产生不良结果,用户应承担责任。”

“我们是同城递送平台,也会严格要求闪送员把关递送物品的合规合法性。”闪送方面告诉南都记者,“我们在针对闪送员端的上岗培训中也明确说明禁止做现金、政府公函等物品配送。此外对于违禁品和易燃、易爆品等物品更是严禁递送,敏感情况会第一时间上报公安部门。”

菜鸟快递包裹丢失赔偿标准(近三千元包裹丢失)(3)

闪送服务用户协议

同样作为同城配送平台的达达规定,工艺品、现金、珠宝、文件证件、鲜活动物、农作物等不在保价范围(即不建议寄递);美团跑腿有关限制/禁止交付物的条款涵盖了20类,南都记者对比发现,基本与《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相一致。有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提到,同城配送不同于需要经过收转运派等系统流程的快递物流服务模式,关于寄送物品的一系列相关规定不宜相提并论,但截至目前,针对物品寄递和赔付,该行业尚无明确的统一标准可参照。

高价值物品灭损各平台理赔规则不一

从“15万包裹被当垃圾销毁仅赔300元”到“1.7万抗癌药被寄丢,仅赔3000元”……南都记者近期曾报道多起贵重物品丢失引发索赔的纠纷事件。在国家邮政局的月度消费者申诉情况通告中,投递服务、丢失短少、快件延误等问题,长期位居快递服务申诉问题前三位。南都调研显示,超7成用户认为快递理赔环节,存在理赔流程不清晰、赔偿标准不统一、物品损灭价值难认定等主要问题。

而这一次,事件的“主角”则从快递企业变为了同城配送平台。由此可见,由贵重物品寄递损灭引发的赔付纠纷,在物流全行业均是一大“顽疾”。

依据闪送“用户协议”的内容,“因闪送员过错导致的递送物品损毁或丢失,用户可以向闪送申请,经确认属实,闪送代闪送员向用户先予赔付”;“在任何情况下,闪送针对每个订单的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5000元”,若用户不能提供有效价值证明,“闪送有权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进行赔偿。”

针对此次事件,闪送方面向南都记者回复称,“为了确保递送安全及维护用户的利益,我们后续会继续加强对闪送员的相关培训教育和管理,并通过技术手段予以规范。也希望用户对闪送员的开箱验视予以理解和配合。”

南都记者注意到,针对高价值物品上限认定,以及损灭赔付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不同平台规则不一。

例如,达达平台在理赔规则中明确,“平台只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直接提供物品配送服务”,如果用户对寄递物品保价,一旦出现物品丢损,平台按照用户提供的物品信息和价值证明来赔偿;不保价情况下出现丢损,最高可获平台30元优惠券,并提示用户称,“请勿下单配送实际价值超过1万元的物品”。

此外,美团跑腿也在协议中声明称,“平台不是帮送服务的具体提供方,故不对具体帮送服务的质量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与配送员达成的帮送服务中产生的物品损失等,由用户或配送员承担”,若物品因配送员过失而丢失,平台将配合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对于配送的物品,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跑腿帮送物品的价值金额不应超过3000元”,否则出现丢损,同样用户应自行承担超出价值范围的损失。

同城即时物流不同于传统快递 标准化服务有别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此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曾指出,寄件方和物流配送公司之间属于快递服务合同关系,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物品丢失和损坏意味着快递企业违反了和寄件方的约定,“收件方可拒绝签收,责任即由快递公司承担”,而遇到物品灭失问题需要寄件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亦表示,如果按照《合同法》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平台应该和配送员一起,保障物品安全准时抵达目的地。

但与此同时,也曾有消费者向国家邮政局发起类似投诉,得到回复称同城急送业务不属于快递服务范畴,不在受理范围内,反映出行业对于这一类新业态的监管条款尚有待明确。

“目前平台用户条款中的赔偿条款不尽合理,平台与骑手是利益共同体,也需要风险共担;从能力上,配送骑手是弱势个体,没有足够能力承揽因意外造成的全部损失。”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对南都记者指出,同城即时物流是众包模式下创新物流服务,不涉及雇佣配送员工或采购运载工具,属于轻资产重技术服务,本质仍是物流信息中介平台,服务和传统快递的标准化服务有别,目前并不在邮政快递的直接监管范围,存在专业法规监管的不足。

有法律分析人士还提到,一些企业目前采取的基于运费倍数的赔偿方式,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对于“邮件丢失、损毁”的规定,但快递、同城配送不能等同于传统邮件,问题是目前国家法律层面尚没有适用于快递赔偿的统一标准,企业又具有自主权,不排除部分可能在格式合同中设置隐性“霸王条款”的可能,有助于减轻自身责任,又限制消费者权益。

如何尽可能减少快递包裹灭损?南都热点站队此前调研显示,近4成用户呼吁“完善保价赔付流程,行业形成统一标准”,此外,企业提升事先预防能力、完善运输流程,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物品损灭价值认定等建议也备受关注。

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此前对南都记者谈到,在寄递行为中,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双方均需要遵循市场经济合同关系的诚信原则,消费者应养成快递安全意识,企业也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对贵重物品向客户尽到提醒的义务,事先明确权责归属。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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