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亿的农民工艰苦地奋斗在工作的一线,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建设。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们干着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不顾拿身体健康的工作,每年都有不少农民工伤亡的事件发生。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灾难,对用人单位也是负担。因此国家实施了工伤保险,救助了无数个工伤家庭,减轻了企业负担。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农民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农民工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补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所需费用、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是政府和社会统筹基金分担用人单位的风险,提高用人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三,工伤保险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的,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农民工或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四,除机动车交通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均应当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参保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费率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从缴费次日起就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用人单位缴纳费用,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八,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要据实报送人员名册,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参保人员名单。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变更的,参保名册之外的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努力为参保单位创作方便快捷的条件,公布有专人值守的热线电话、传真等便捷联系方式,并运用“互联网 ”模式为用人单位及时变更参保人员名单提供便利。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报送的电子变更数据与纸质变更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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