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广州市公安局通报,15年前广州增城出租屋内被抢走的孩子申某已经找到。今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申某被拐案”相关情况。

梅姨案另外两个被拐孩子找回(最新梅姨)(1)

孩子当年由养父的父亲收买

养父母正配合调查

增城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光日介绍说,2005年年初,一个出租屋里发生抢劫小孩的案件,被拐的小朋友申某,经过警方多年不间断的努力,于近期被找到,该案受到广泛关注,是涉拐案件中的典型案件。

该案案发是在2005年,张某等五人在2016年归案,其间警方一方面调查案发经过,另一方面把精力用于找被拐小孩。经过多年努力,警方终于在去年11月,成功找回两个当年被拐的孩子,并于今年1月找到申某。申某是在梅州被找到的,此前张某供述说申某被卖到了河源市紫金县,但只是大概的方向,不是具体的地点。

直到此时警方还没有安排申某与其生父见面,李光日解释说,这种相逢有突然性,要给他们充足的缓冲期,情感上也好,私人空间也好,都应充分尊重父母孩子的意愿,在合理时间、合理地点确定见面。

目前,申某的养父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他们表示主要工作生活都在外地,当年买这个孩子的是其养父的父亲。

目前已经找回3个孩子

剩下6个孩子还在找

李光日表示,这几年警方一直没放弃过对9个被拐卖小朋友的查找。“我也是个父亲,我是很理解申军良先生的。作为一个父亲,我们所有的公安民警一样,都想帮申军良先生把孩子找回来,谁的孩子丢了谁不着急?”

李光日透露,目前已经找回3个孩子,剩下6个警方还在开展工作,但“还没有给大家一个预期”。

李光日介绍,申某被找到,智慧新警务只是公安工作中一个环节,摸排知情人,缩小范围,这是体现警方坚韧不拔精神的一个过程。“大量调查走访、摸排、比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是申某被找到的关键。”

李光日说,得益于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加大,近五年来,增城没有发生一宗涉儿童(未成年人)的拐卖案件。

梅姨案另外两个被拐孩子找回(最新梅姨)(2)

暂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梅姨”存在

李光日介绍,2016年,主要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后供诉,在诱拐儿童后,其团伙通过中介“梅姨”买卖孩子。但是截至目前,警方暂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梅姨”是否真的存在。

申某刚得知自己身世

希望不要过度关注他

李光日介绍,发布会前,申某刚刚得知自己的身世。“我见过他并和他交谈过。我个人认为,申某是个健康的孩子,并且在交谈中能感受到他是个非常阳光的孩子,并且他还很喜欢打篮球,和其他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李光日呼吁,希望不要过度关注申某的情况,否则对孩子成长不利。

“申某被拐案”更多细节:

孩子在母亲被捆绑后遭强行抱走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今日获悉,“申某被拐案”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张维平等五人拐卖儿童案,此前一审判决后,五名被告人除张维平外都提出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尚未开庭,也还没有作出二审判决。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议,与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闯进出租房内,将被害人母亲捆绑,强行抱走被害人后交给张维平贩卖。

在法院查明的申某被拐这宗事实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2004年12月,被告人周容平、陈寿碧夫妻到广东省原增城市石滩镇沙庄街江龙大道68号出租屋308房租住,期间,经被告人周容平提议,被告人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准备抢走租住在该出租屋305房的于某某(申军良的妻子)儿子申某。同月底,被告人周容平、陈寿碧退租。

2005年1月4日10时许,被告人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到达位于上址的出租屋楼下,由被告人陈寿碧在楼下把风、接应,被告人周容平负责接应、把风,被告人杨朝平、刘正洪携带透明胶、辣椒水等工具闯进3楼305房内,将于某某捆绑、控制后强行抱走申某(2003年12月出生),并交给被告人周容平、陈寿碧藏匿,再由被告人周容平将被害人申某交给被告人张维平贩卖。

被告人张维平后以13000元左右的价格将被害人申某贩卖,将其中10000元交给被告人周容平及其他同案人分配。被害人申某至今下落不明(注:这是当时一审判决书的记载)。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寿碧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梅姨”仍没消息。希望各位家长在带孩子出门时候,一定要看好孩子。

据佛山公安去年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涉及12岁以下儿童走失警情数据显示,儿童“迷路”走失警情占4成以上。经警方和社会各界努力,12岁以下儿童综合找回率为99.8%。

梅姨案另外两个被拐孩子找回(最新梅姨)(3)

12岁以下年龄中,2—5岁儿童最容易走失!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开始对世界有探索欲和好奇心,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尤其是在面对一些新鲜的事物,孩子更容易产生好奇被成功吸引,从而与父母走散。

从地理分布来看,发生在超市商圈、公园广场、路口、车站以及菜市场等人多拥挤区域的走失警情,占总警情8成以上。

现在家人一般使用的手机号码通常为11位,极度紧张情况下,儿童很可能回想不起来,或出现记忆混乱。

最靠谱的做法是,除了让孩子熟记家人的手机号码外,还应该不断给孩子灌输“遇事打110”,简短易记,而且警察能提供的帮助可能更及时。

除此之外,警方也提醒:一旦发现儿童失踪,不必等待24小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部分内容来自佛山公安

文字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柳、梁栩豪

图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周巍、宋金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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