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榜样先进事迹心得(让梦想落地开花)(1)

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进步;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有榜样的地方就有进步的力量。

郭红利,女,中共党员,1973年出生于陕西淳化,大学学历,淳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1995年6月进入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历任执行庭、立案庭书记员、政工科副科长、助理审判员。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助理审判员到员额法官,27年来,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有的只是数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工作。她认真做事、热忱待人,工作面前没有挑三拣四,只有服从,不论在任何岗位,都能做出一番成绩。去年,郭红利法官新收各类民事案件180件,报结181件,行政案件9件,报结9件,结收比达到1.0,结案率达到95.1%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哪怕一根针,一根线,只要是涉及群众利益,我们就决不能有半点含糊,纾民困、解民难,是我们一直在做,而且要一直做下去的事情”郭红利法官总是这样说。

作为一名法官,她始终把群众的事放在第一位。在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郭红利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在给邻居摘苹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落致全身多处骨折,至今仍未彻底康复。案件判决后虽经强制执行,但因雇主无赔偿能力,当事人治病欠下的医疗费等其他各项费用让这个家庭顿时陷入困境。郭红利庭长便主动联系当事人,并根据当事人家庭实际情况,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7000元,帮助其解了燃眉之急,也获得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真诚谢意。

作为一名法官,她始终坚信,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二十多年来,她没有办理过一起冤假错案,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禁令,工作中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送礼,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干警们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法官,她不仅有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生活阅历、廉洁的职业操守、不徇私情、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职业良知,更有着甘于寂寞、安于清贫、淡泊名利的个人修养,时刻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十七载兢兢业业,二十七载初心如磐,她以默默奉献描绘人民公仆最质朴的形象;以公正之心书写政法干警最忠诚的信念。她是同事的好榜样,人民的好法官。她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审判工作中,让梦想落地开花,让玫瑰铿锵绽放。


作者:张立鹏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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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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