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18时,辽宁朝阳。凌源交警大队杨杖子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巡逻至老宽线附近,发现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在巡逻警车后面走走停停,行迹非常可疑,于是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打开货厢门满满一车的务工人员,毫无安全措施。
经核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27人,超员24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车上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货车不得载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为什么乘坐货车没安全保障?
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货车安全性能较差。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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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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