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今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其中明确:“经商国家统计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今年以来,有些省也结合其辖区内产业特点和实际,对“两高”项目范围做了明确,例如:

关于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我们常说的高耗能)(1)

关于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我们常说的高耗能)(2)

关于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我们常说的高耗能)(3)

关于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我们常说的高耗能)(4)

来源:中国环境


编辑:卫雅琦、冯延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