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垃圾分类后,又一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8日起,南京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4日 《人民日报》),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闯红灯纳入征信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闯红灯纳入征信吗
近日,继垃圾分类后,又一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8日起,南京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4日 《人民日报》)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建议全国推广。但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质疑,机动车闯红灯都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仅针对非机动车与行人,岂不是滥用个人征信?
征信是一个古老的词汇,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八年》中,“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简而言之就是,君子说出的话,可以找到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因此怨恨不满都会远离他的身边。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感受到征信的存在,却是最近几年的事。办贷款、找工作……时常会听到工作人员说您的“信用记录”如何,更有诸如“挑女婿看征信”的新闻时有出现,这些都传递出一个鲜明的符号信息——征信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的价值日益凸显。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随着人类社会分工和信用交易的发展,征信经历了不同的演变阶段,逐渐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当今社会,随着交换关系的日趋复杂,市场主体对诚信的需求也日渐强烈。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而且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也是一样。此次,南京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是根治闯红灯顽症的一大狠招,体现了地方“猛药治疴”的决心。然而,近些年诸如恶意跳槽、乱扔垃圾、欠水电费等引发争议的“个人征信”现象,似乎给公众一种“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观感,这与征信系统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与明确性,构成了不小的反差。
现代社会,社会征信体系事关重大,不仅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重大权利,更是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保障,可以说,没有征信系统是万万不可的。然而,我国的征信体系正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制度、管理仍待完善,对于征信滥用问题同样需要重视。对于闯红灯纳入征信系统的质疑,相关部门还需全方位、多层次的思考。在南京推行个人信用与闯红灯挂钩之前,就有城市作出了类似尝试,但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执行难、落实难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吸取前车之鉴,切实利用好个人信用这把双刃剑。
此外,还需要明确的是,征信社会其实并不是一个平面的概念,而是一个三位一体的概念,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征信社会的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强化征信体系的顶层设计,细化执行标准,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权利主体等,并以法治的方式进行确立与保障,决不能在法律之外,进行道德审判和绑架。于此,征信体系才能做到公正、公平,真正为社会诚信护航。
相信随着征信体系的逐步建立与日臻完善,征信将成为美好生活的通行证,让守信的个人、企业在发展道路上一路“绿灯”。
文/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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