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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很多江洋大盗,亡命之徒,但是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江洋大盗,他的身份是极为特殊的。话说清朝末年,福建龙溪县在三个月之内,有20多个富户人家报案,说前一天夜里他们遭了贼了江洋大盗来了之后,把这个金银细软席卷一空,甚至有个别富户人家的女眷,还遭到了凌辱,三个月之内作案20多起。

这个够频繁的,所以一时之间龙溪县人人自危,那些有钱有势的家里,更是看紧了门户。当然也有很多人联名到官府报案,甚至这个案子直接冲到了,福建巡抚张士诚的案前,巡抚一听说在我治下,应当国泰民安才行,怎么能有这么恶劣的作案手法呢?所以一级压一级,福建巡抚要求当地的县令限期破案,县令这面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已经派出了很多衙役四处打探,甚至挨家挨户的去检查,没有任何的进展,这怎么回事?难道是外地流寇作案,做完又跑。但也不对,这三个月之内,不断的有富户人家报案,说遭到了江洋大盗,而且很显然,这个人应当对当地地理民情非常熟悉。

几个江洋大盗被一群百姓收拾了(江洋大盗作案20多起)(1)

县令没有办法,只能四处寻访高人,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刚好晚清名臣林则徐当时是张士诚的幕僚,他听说这个事之后,也感觉到颇有蹊跷,于是他跟这个县令商量,给县令定出一个计谋来,林则徐就说,这个案子挺轰动,影响范围挺大,所以县令在此前一两个月时间里,已经派衙役,把几乎所有有可能翻案的人,有可能翻案的地方统统都查抄了,但是没有任何进展,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个盗贼,恐怕不是民间的惯犯,甚至林则徐当时就判断,这个人有可能他就是公门之中的人,他就是衙门口里的人,所以你衙役查抄的时候查不到他,就没有任何线索,因此林则徐给县令的建议是,一方面你可以放出风声说,我们已经有线索了,我们甚至已经抓到这个江洋大盗了,另一方面找两三个精明强干的衙役进行跟踪和暗访,尤其是这个盗贼不就是愿意到那种高门大户,特别有钱的人家吗?干脆选几个当地特别有名的富人家,长期就在这个富人家门口蹲守,这个江洋大盗感觉到,可能官府并没有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他,所以近期还得犯案。

您别说真让林则徐说中了,几个精明的衙役进行了多日的蹲访之后,终于在某一天深夜等到了一个穿着夜行衣的人,蹭蹭蹭的闯入到了当地的一个大户人家之中,衙役一看有门,这个人可能就是连环作案的江洋大盗,于是冲了上去,几个照面之后,用棒子把这个人的头打了一下,应当是留有伤痕,但是这个人身形极快,可能确实是练家子,衙役在后面不断的追赶他,最终这个贼人,躲入到了当地知府李栋的家中,悄无声息了,衙役这时候也麻烦,你说人家知府家能是我们随便闯的吗?所以只能回来,把事报告给林则徐和县令,林则徐就说,那这个知府李栋家中一定有蹊跷,但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第二天早上,由福建巡抚下令,说请知府李栋一块过来断案,当地县令查案不力,要办这个县令,本来是想把李栋骗进来,好好问问他,到底家中有没有可能藏着贼人。

谁想到李栋一来,大家是大惊失色,他脸上就有一个被棒子打的伤,经过衙役辨认,李栋就是昨天晚上他们追的贼人,于是巡抚下令当场把李栋拿下,后来经过审问,李栋招认了,此前20多件案子统统是他做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知府这个级别不低,比县令要高,相当于咱们现在市长的角色,他能去干这个盗窃的事吗?这还真是有原因的,因为李栋当年就是海盗出身,练得一身好武艺,也抢得了很多钱财,年龄大了之后,他就花钱捐了个官,咱们知道满清有这个特点,中央财政入不敷出,所以可以卖官鬻爵,你如果有钱的话,你就可以买个官来做,这个李栋还买了个知府,买了个实缺,但是当上知府之后,他感觉到这个油水不够,家中用度日渐增长,但是手里钱没增多,咱们这么讲吧,李栋可能是一个专业的海盗,但是他不是一个专业的贪官,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你这个会贪的官,早就贪的盆满钵满了,还至于自己去偷去抢吗?

然而李栋可能在贪污这方面,没有什么灵感,他就想到我已经是衙门中人了,任谁怀疑也怀疑不到我,所以他干脆利用自己对当地民情的了解,干起了这个偷盗的事情,没想到被林则徐抓获了,知府大人亲自下场做强盗做小偷,这在古往今来的历史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原作者:李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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