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你知道名字称呼中的忌讳都有什么吗?
犯忌的名讳一般分为圣讳、公讳、家讳、宪讳、个人讳。
1、避圣讳是指规避圣人贤者的名讳。比如圣人孔子名丘,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书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丘”姓才得已重启。
2、 避公讳是指旧时规避皇帝或有权势的人名字。比如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汉光武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3、避家讳是指规避家族内部长辈名。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避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4、 避宪讳是指旧时规避上司官员的名讳。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5、 避个人讳是指别人对自己名字的避讳。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如今我们听起这些故事感觉滑稽可笑,历史推进,时代变迁,庆幸我们生长在文明自由的时代!让我们心存敬畏,品读历史文化,寻觅美好寓意的文字,起个朗朗上口、余音袅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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