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转管理岗须具备的条件及转岗程序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岗竞聘,是指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由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河南省开封市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须具备条件及转岗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对于工勤岗转管理岗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转岗程序有哪些呢?
1、 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一般竞聘到九、十级管理岗位;竞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2、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除具备竞聘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除全日制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外,其它各类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认证。必要时,市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对拟转岗人员统一组织相关知识水平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
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
5.竞聘七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九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6.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岗程序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2、转岗竞聘工作原则上具有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人员的情况方可开展。确实不能形成竞聘局面的,拟转岗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1年达到优秀等次,或受到本单位、本系统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表彰;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实施方案》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对竞聘结果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转岗竞聘工作实施结束后须进行工作小结;
4、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到新的岗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认定。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到新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岗位认定。岗位认定后,应在认定之日起1个月内变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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