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价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水价调整需补偿的成本及对市民、社会各界影响,依据国家、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同时参照阳江市和周边县(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我局提出以下调价方案:

(一)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施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别差为1:1.5:3。第一级用水量基数为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为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计收水费。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且自来水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7立方米水量基数计收水费。以户口簿中的人口数及供水企业核实确定为准,申请调整每月标准用水量的用户需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收费窗口办理。军烈属、五保户和持有《特困证》居民的低保户每月免费优惠5立方米用水。

(二)调价方案

水务公司自2019年5月接管原阳东越洋自来水公司,由于之前的财务资料没有移交,目前只能向我局提供一年(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运营成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6号)等相关规定,自来水价格的调整一般参考近三年平均运营成本作为定调价依据,水务公司提供的运营成本缺乏定调价全面参考依据。 因此,这次调整水价以“合理补偿供水成本,小步快跑,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为原则。尽量控制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幅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保障特困户家庭基本用水需要,尽可能减少水价提高对其影响。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同时参照阳江市和周边县(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拟分步进行调整,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我局再以水务公司近三年平均运营成本作为定调价依据对其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重新调整,并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规定做好简化水价分类调整工作。

方案一:

以平均含税成本1.99元/立方米为调整水价参考基数,按水务公司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售水比例拟定自来水销售价格并分步调整,逐步实行与市区同网同城同价。

2021年按居民基本水价(即第一阶梯水价)增加0.4元/立方米、非居民的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价格分别增加0.1、0.5、0.3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增加0.8元/立方米,调整后平均综合水价为1.65元/立方米,与现行综合水价1.31元/立方米相比,调整后每立方米水平均增加0.34元,升幅为25.95%,按水务公司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售水量18,986,980立方米计算,企业增加收入645.56万元;但与平均含税成本1.99元/立方米相比,亏损0.34元/立方米,亏损率17.09%,仍亏损645.56万元。

2022年按比2021年居民基本水价(即第一阶梯水价)增加0.2元/立方米、非居民的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价格分别增加0.1、0.25、0.3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增加0.7元/立方米,调整后平均综合水价为1.86元/立方米,与现行综合水价1.31元/立方米相比,调整后每立方米水平均增加0.55元,升幅为41.98%,按水务公司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售水量18,986,980立方米计算,企业增加收入1,044.28万元;但与平均含税成本1.99元/立方米相比,亏损0.13元/立方米,亏损率6.53%,仍亏损246.83万元。

该方案调整后2022年水价与阳西县(平均综合水价1.87元/立方米)水价基本持平,比阳春市(平均综合水价1.94元/立方米)水价略低(详见调整方案明细表)。

县自来水公司能涨水价吗(阳东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1)

县自来水公司能涨水价吗(阳东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2)

(三)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由于自来水生产企业采取保本微利的方式经营,而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水资源费之后,直接影响自来水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支出,为补偿部分供水成本费用,并参照阳江市及其他县(区)的做法,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当调整涉及自来水生产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水价在原来的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联动调整,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水价联动计算公式为: 水价调整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标准÷(1-供水企业合理产销差率)

(来源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