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完整版志愿填报图示(复杂多样的志愿填报规则)(1)

近年来,中国的高考志愿填报改革进入了快车道,从而使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则和模式变得复杂多样并且奇异魔幻。从而我们有必要理智和冷静地理清思路,了解这些规则和模式,从而可以正确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目前,大多数省份的高考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录取方法。这是看起来最公平的录取方法,因为谁的成绩高就先录取谁,充分地保障了高分考生的利益,这看起来显然是最公平的录取方式。但是,高考的志愿填报单位是学校!一个学校为一个志愿,考生可以在这个学校选择6个专业,如果这6个专业都没有录取,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就将学生调剂到这个学校的其它专业。如果考生填写不服从调剂,则考生会作退档处理,这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在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中,一个考生的档案只被提取一次,一旦考生档案被退档,这个考生的选择只有两个:一是选择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都是一些比较差的学校或者比较差的专业,但还不耽误考生读一个本科学校,但这个机会一般是很难把握的;二是只能进入下一批录取,下一批可能是二流、三流本科,甚至直接就是专科,这是非常可怕的,考生可能连读一个本科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当一个考生被退档,就说明这个考生的志愿填报是非常失败的。

所以,在高考志愿填报模式下,各位家长和考生一定要填写服从调剂,避免滑档,但是也会造成另外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很多考生读的可能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甚至是自己无法接受的专业。

这种情况其实对考生本人、对学校、对国家、对人才培养都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在新高考中,志愿填报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

改革一:“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模式

考生以“专业+学校”为一个报考志愿,进行自主选择,没有业调剂选项,考生所报的专业一定是自己想上的,最后被录取的专业不可能是自己没有报的,充分满足了考生和家长的需求。

举例说明。某河北考生,只考虑河北的高校,他最想学的专业是医学,其次是会计类、金融类专业,最后考虑师范类专业。所以他报的志愿为:

第一志愿:临床医学(本硕连读8年)+河北医科大学;

第二志愿:口腔医学类+河北医科大学;

第三志愿:临床医学+河北医科大学

第四志愿:口腔医学+河北医科大学

但是根据往年招生数据来看,以考生的排位报考这四个志愿是很不安全的,极有可能不被录取,接下来就要进行抉择了,他可以选择河北大学的医学部,也可以选择河北经贸大学的经管类专业,还可以选择河北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总共可以报考96个专业,而且这些专业全是自己愿意读的专业,而且不可能被调剂到自己没有报考的专业;

这是老高考的志愿填报方法不可能有的效果!所以,这种模式多么完美,多么科学!

但是,由于“专业+学校”的组合实在是太多了(单单浙江省就是18000个左右)。为了能够让考生充分地选择,采用这种高考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无一例外地大幅度增加了志愿填报数量,以确保考生可以充分选择,比如,浙江省考生可以填报80个志愿,山东省、河北省、重庆市考生可以报考96个志愿,辽宁省的考生更是可以填报112个志愿,这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讲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因为涉及考生的未来,考生和家长肯定会在每个志愿上面纠结、犹豫、徘徊,要在众多数据中找出孩子能报的、想上的、符合相关选科要求的,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

最悲剧的是,在这种志愿填报模式下,很多高校的所谓冷门专业就是真的无人问津了,这对于学科发展当然是不利,也是不允许的。所以,综合上述两个志愿填报模式的特点,又改革出下面这种志愿填报模式。

改革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高校在制订招生计划的时候,必须将各个专业的选科要求与专业结合起来,并为每个专业制定相关的选科要求,选科要求相同的专业组合成为一个“专业组”。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在“专业组”内,挑选要报考的专业(大多数省市是6个专业,上海是4个专业),如果专业数量超过学生可以报考的专业数量,考生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说白了,就是还是有调剂。只是调剂范围限制在考生填报的专业组内进行选择,这有好处也有坏处,而且情况更加复杂。

我个人觉得,这种志愿填报方法改革其实是一种倒退,不但无法满足考生的报考需求,还可能会压制考生的选择,尤其对理科生。而且不同省市所面临的问题还是不一样的。

比如,老高考中,虽然有调剂,但是理科生的选择还是比较自由的。当你选定一个学校以后,第一志愿可以报临床医学专业,第二志愿可以报考计算机专业,第三志愿可以报考金融专业,第四志愿可以报考材料专业,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一旦改成了“院校+专业组”就不能这么报了,在北京、天津、上海这种“3 3”高考的省市,临床医学的选科要求很有可能是“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的选科要求很有可能是“必选物理”,金融学的选科要求很有可能是“不提科目要求”,而材料专业的选科要求很有可能是“物理+化学”,这就导致这四个专业不可能在一个专业组里面。假如考生选择计算机,相当于选择了“必选物理”这个专业组里的所有专业,他要么被计算机录取,要么就是被“必选物理”的这个专业组其它专业录取,而不能被其它他想上的、但选科要求不是“必选物理”的专业,如材料专业所录取。

对选科3+1+2”高考的省市,情况又不太一样。

由于计算机的选科要求很有可能是“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作要求”,而金融学因为物理和历史分列计划,也有可能选科要求变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作要求”。这种情况下,计算机专业与金融学专业会在“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前提下,变成选科要求相同的专业,那么就可能会成为一个专业组,从而可能第一志愿报计算机,第二志愿选择金融学。

但是这同时也会引发更严重的问题!因为在物理和历史分列计划的要求下,中文专业很有可能选科要求也是“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作要求”,也就是说中文专业跟计算机专业可能也会成为一个专业组,导致考生报考计算机专业没有被录取时,最后可能被调剂到中文专业。这与考生的初衷可能完全是相反的,甚至是不可接受的。

同样的例子也会出现在文科专业上,报文科专业的考生也有可能莫名其妙地就上了一个工科专业。

所以家长和考生在做具体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官方完整版志愿填报图示(复杂多样的志愿填报规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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