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嫁》

陆程禹觉得自己忙得像头驴子。

为什么说是驴子呢?

因为驴子在拉磨的时候被一块黑布蒙上眼睛,头上悬着根用作引诱的大胡萝卜。

陆程禹确实觉得自己被什么事物蒙蔽了双眼,以至于匆忙地撞入了人生中最繁忙的阶段,只是摇晃在嘴边的胡萝卜并不见得如何诱人。

直到现在,涂苒还记得,那位语文老师在讲解某篇课文时突然蹦出的一句话,他说:"爱情的伟大,使其成为文学史上最永恒的主题。

"说话间,他的目光悠然投向窗外,神情里带着些许向往,又充盈着一种缅怀。

那一刻,涂苒的心脏似乎遭受了重重的一击。

她那时未曾遭遇所谓的爱情,因而与其说是感慨于他的话语,还不如说是为一种纯粹的赞叹所震动。

她想,爱情,究竟是种怎样美好的感情。十六七岁的年龄,总是容易被感动的,时间是过得这样快。

待得她大了几岁之后,曾经的那堂语文课渐渐浓缩成这样一句话:一个中老年男子怀才不遇的落寞。

再如今,便只剩下两个字。

穷酸。

小说穿成反派的炮灰未婚夫(穿成反派他亲妈)(1)

片段一:

涂苒和两个妞儿在汽车站等专线车。此刻正值周五下班的高峰时期,满大街的车流和人潮,在傍晚的薄暮之下迷迷瞪瞪地向前冲。

专线车停一辆走一辆,每辆都人满为患,几个妞儿都是娇弱文静的特质,怕人多,怕挤着,又不赶时间,就慢慢等着。

涂苒在学校里交的朋友都和自己差不多的类型,个头差不多,性格差不多,穿着打扮也差不多。清一色的马尾辫,素面朝天,学生装束,背上扛着书包,包里是一周里换洗的大件床单和衣物,其中零散夹杂着的几本书,总而言之,她们是一旦没入人群再也寻不着的人前木讷人后敏感的十七岁女孩,少女的娇憨可爱渐渐掩藏,而年轻女子的妩媚特质还未来得及充分绽放。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妞儿一行终是上了车,是被后面蜂拥而至的人群给挤上去的。

车上的人原本不多,这会儿却给塞得满满当当。三小妞被人敦促着往车厢后面走,人还没站稳,车子就七拐八弯的在车流中穿梭起来,时快时慢,像是儿童乐园里的疯狂老鼠。

涂苒很不容易在一靠窗的地方寻着一吊环拉稳了,才松了口气,却发现陆地的使用面积相当紧张。

她面前座位上坐着一男的,那人腿长没处搁,一脚跨出来伸到外面,正好挡着她的道,占用了本该属于她的方寸空间,害她无处落脚。因而她不得不一面承受来自后方人群的压力,一面两□□换着地,持续着怪异的站姿,不多时就觉着手酸腿麻身子发虚。

她心里有些埋怨,不觉看了那人一眼,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她的小心肝儿就像才被从活水里捞上来的鱼,顿时活蹦乱跳起来,整个人却怔了半天。

那人穿着白色球衣黑色运动裤以及染上泥巴和青草绿的看不出颜色的球鞋,和周围几个或坐或站的大男生同一色打扮。涂苒想起,她们学校附近有一处新修的绿荫草场,环境不错,交通便利,最近经常有周围高校的学生来这儿搞比赛。看样子,他也是才去踢完球。

第一次见他这副打扮,越发不像个老师,不过这样才好。

涂苒兀自踌躇了半天,那人却根本没注意到她,只是将脑袋靠在玻璃窗上微阖了眼养神。窗外的灯光一晃而过,把他乌黑的发染上橙色,浓黑的眉毛也不若以往那样凌厉,她还发现,原来他的眼睫毛又密又长,唇上的色彩很是温柔。

那人的睫毛忽而动了动,涂苒吓了一跳,来不及移开视线,又怕给人发现了那点小心思,只得闷声说了句:“陆,陆老师好。”

那人脸上的表情有些疑惑,慢慢睁开眼,微蹙了眉,像是不曾见相识一样看了她一会儿,这才“嗯”了一声,又或者是哼了一声,反正她说不上来,因为那一声既模糊又短暂,满是敷衍的意思。也就这数秒的时间,他又歪着脑袋阖上了眼。

但是他的同伴却在旁边轻轻嬉笑起来,甚至有个坐在他后面的男孩伸手过来拍他的脑袋:“你小子几时收的女学生?”那个“女”字被人意味深长的加重了读音。涂苒的脸猛的就红了。

他眼也不睁的骂回去:“滚,别吵老子睡觉。”

涂苒的脸更红了,似乎被骂的那个人是自己,又或者她才是当众骂人的那个。他怎么会说粗话,他不能说粗话,因为他一直是温和有礼的。

车到一站又开了,她暗自思绪乱飞,既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又希望车子慢点开。可是那司机开汽车来跟亡命之徒一样,见缝就钻,有路就跑,车里的人也随着东摇西晃站不稳当。涂苒憋了口气,拼命抓着头顶上的吊环,生怕自己会出糗一不小心撞倒他的肩。

怕什么来什么,直觉往往被飞快应验。好死不死的一个急刹车,拉环脱手,她脑袋里一片空白,整个人十分悲催的往前倒。最后画面在瞬间定格,她狼狈的用手撑着他脑袋旁边的玻璃窗,而他极力向后仰着身子,十分错愕的抬头瞧着她。

她费力的直起身,还未站稳,又是一个急刹车,这次更狼狈。

周围一阵笑声,涂苒全身的血液都往大脑里冲,几乎尴尬到要死,她差点就趴进他怀里,而他的表情像是高僧掉进了盘丝洞,惊惧万分。

他突然起身,十分小心地错开她的身子,最后挤到他同伴那边去站着,既没再看她一眼,也没说要把位子让给她。

涂苒呆立片刻,直到小妞甲同学轻轻推了推她,小声道:“喂,帅哥让你坐。”

涂苒赌气:“我才不要坐。”

小妞乙同学抢先坐到椅子上:“你不坐我坐,书包重死了。”

直到下车,小涂再没看小陆一眼,某人小小的一颗心在滴血:不过是扑了你一下,当然还没扑着,你那什么表情,有必要那样生不如死吗?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真是太伤自尊了!!!

但是极没眼力价的小妞甲和小妞乙决定翻拍这场戏,一个如狼似虎地扑将上去,一个羞涩害怕地仰倒避开,再扑,再躲。

涂苒恨不得去死。

后来她想:如果当时乘机强吻了他,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奖赏一巴掌。反正自尊已经伤了,还不如强吻了他。

她那晚翻来覆去才睡着,做了个讨厌的梦,然后泪湿枕巾。

之后的周末,他来家里给她补课,一如既往地谦和冷淡,眼神里既不惊惧也不错愕,就像是面对一本中学旧课本,又或者是成绩平平的考试卷,因为她谁也不是,只是他的工作。

她忽然想让他失去这份工作,于是鼓起勇气告诉他:“我想换个老师。”

这下他倒有些惊讶了,抬眼看着她:“为什么?”

她说着一早想好的措辞:“因为你的教学方法不适合我。”

他眨了眨眼:“可是你的考试分数一直在提高,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这跟她的信心有半毛钱的关系,她想换老师,应该是他没信心才对。她不依不饶:“我对你的教学方式不满意,我会跟我爸说,让他炒了你。”

“哦,”他放软了语气,一脸诚挚,“可是我就靠这份工作吃饭了,我身上的钱正好能支撑到你爸给我发工资的那天,如果没了工作,我就要饿肚子。”

“真的吗?”她信了,“那……还是就这样吧。”

再后来,陆程禹的同伴提到他的女学生:“十八岁的妞儿一朵花,长得还真不赖。”

“别瞎说,”陆程禹撇嘴,“那就是一小破孩,小毛丫头。”

十八岁的生理年龄,十二岁的心理年龄,他不是萝莉控。

陆程禹那时忽而想:如果他是一条直线,不知道自己的起点和终点,前方始终充满不可预知性,那么她就是条线段,路途短暂,一目了然,毫无新意,缺乏神秘感。并且,除去短期的师生关系,他们会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此去经年。

某日,两人滚完床单。

涂苒趴在陆程禹的胸口,娇喘吁吁:“老公,是不是在很早以前,你就喜欢上我了?”

他抚着她的头发:“很早是多早?”

涂苒答:“就是在我还不知道的时候,或者在你也不知道的时候。”

他静默,半响,轻咳一声,说道:“陆程禹同学,请原谅我在这封信里没称你为老师,因为我自从第一次见到你……”

当时涂苒的脑袋里不甚灵光,片刻后想起,便惊抓抓地叫,伸手捂住他的嘴:“你怎么知道的?你,你,你怎么知道的?”

陆程禹抓开她的手,问:“能有这个早吗?”

涂苒涨红脸,不让他掰开自己的手,凶巴巴的盯着他,等着答案。

陆程禹一笑:“通常好奇心重的人,都活得比较累,”又道,“以后乖乖的,你有把柄在我手上。”

终于一天,涂苒收拾房子的时候,在他书桌的抽屉里发现一枚崭新信封,上无署名,信封里装了小半张尚未拼好的信以及无数的信纸碎片。后来陆程禹知道了就笑:“你这一千片的拼图,我只用知道收信人和开头几句的内容就成,谁会费那个劲全部拼完呢……语句还算通顺,文笔不行,不够直抒胸臆,就这几句话还费了我好几个晚上……”

再后来,一旦争吵,陆程禹被气得不行的时候,就会拿出那封信念给她听,以此打击她的嚣张气焰。

他念一次,她扔一次。

她扔一次,他捡一次,偶尔心血来潮,还会接着往后拼。

她终于忍无可忍,将完成度接近尾声的“拼图”一撕两半。

他怒,把信纸重新粘好扔进抽屉里,大锁一闩,严正警告:“以后别再乱扔我的东西。”

“这是你的东西么?不问自取。”

“写给我的就是我的。”

“又没说要给你。”

“你不给我你写它做什么?”

“你别管。”

“傻子才这样。”

“傻子才像你这样。”

三岁的小石头生平最大愿望就是能在玩乐高的时候安静一会儿,此时忍无可忍:“不要吵了……好的时候蜜里调油,不好的时候就跟两只乌眼鸡一样……”

他爹娘甚为惊讶:“这种话从哪儿学的?”

石头道:“外婆说的呀……我还会说,涂苒你傻了吧,陆程禹大笨蛋,因为你俩常说。”

陆程禹严肃批评:“小石头,你这样不对,不能这么骂爸爸和妈妈知道吗?”

小石头头也不抬:“为什么?”

陆程禹说:“因为骂人不对,你是我儿子,儿子不能骂爸爸和妈妈。”

小石头继续玩:“哦,你是我儿子,我不能骂你。”

“不对,你是我儿子,我是……”

“哦,我是你爸爸,我不能骂你。

小说穿成反派的炮灰未婚夫(穿成反派他亲妈)(2)

《穿成反派他亲妈》

一觉醒来,阮夏穿到了熬夜看完的那本小说中,成为了反派他亲妈。

原主在第一任老公死后,以最快的速度勾搭上某高富帅,担心不满四岁的反派儿子成为拖油瓶,狠心将他抛弃……

手拿极品剧本的阮夏望着还活着的老公以及反派儿子叹了一口气,她要申请换剧本!

片段一:

阮夏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

身为颜狗,以往她都是跪舔别人的颜,现在,跪舔的对象变成了她自己。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前,仗着国庆要放七天假,没对象的单身狗阮夏在网上找了好几本小说,准备通宵彻夜的看过去,白天再睡上一整天,醒来叫外卖,岂不是美滋滋?朋友圈都是各种出国游,但她丝毫不羡慕,节假日谁出去谁知道,只有家里这一方天地才最舒服。

她看了一本小说,足足有一百万字,虽然在她看来,很多内容还有心理活动描写是水字数的,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热情,可见在剧情设置这方面,作者大大的确很厉害。

等她精神抖擞的看到第二天清晨五点多,准备爬起来去洗手间时,低血糖发作了,眼前一片漆黑,直接倒在地上。

当她再次醒来时,就穿到了这本小说中,成为了跟她同名同姓的一个配角。

阮夏本人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对爸爸妈妈的感情并不算很深,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她被爸爸妈妈接回了城市,那时候她都上高中了,跟父母也很难亲近起来。

有时候她都觉得,成为至亲,有缘不一定就会有份,像她跟爸妈就是。

不管是父母还是她,都想努力地修补关系,可事实证明,适当的疏离反而更适合他们。

大概正因为如此,对阮夏来说,如果实在回不到原本的世界,她也不用太担心父母。

父母都有退休养老金,她还有一个弟弟,本来她从大学开始,就很少在家里住了,到了这时候,阮夏反而庆幸父母当年能违背政策,执意生下弟弟,如果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那么,她的离开想必父母肯定不能接受,毕竟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戏码,有几个家庭能接受呢?

有弟弟在,他们固然会伤心很久,但也不至于完全被击溃。

从她醒过来的那一瞬间,就接收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原主,蛇蝎美人应该最为合适。

原主真的是美到了极致,至少阮夏还没有见过比她漂亮的女人,举手投足间皆是风情,可清纯可性感。

一般来说,像这种级别的女神,她的人生也会很精彩。

原主是典型的白穷美,出生在吃饭都成问题的家庭,爸爸没正式工作,经常会去工地当小工,赚点生活费,妈妈呢,因为长得漂亮,原主的爸爸不喜欢她出去工作,怕她被人惦记上,所以,从跟原主的爸爸结婚开始,原主的妈妈就没上过一天班。

她虽然没去上班,但也没在家里做家务,当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主妇,饭,原主爸爸做,家务,原主爸爸包干,原主妈妈只要负责美美美就够了。

原主妈妈的日常生活就是打牌以及打扮自己,她老公苦哈哈的在工地搬砖当小工,她的日子过得滋润舒适极了,不得不说,原主爸爸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好丈夫好男人。

有输有赢,总而言之,这一家三口的日子勉强过得去,偶尔也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都挺过去了。

颜值是妈妈十倍的原主,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因为外形气质佳,很多同学都以为她是白富美,大概也是出于虚荣心理,她竟然真的冒充起白富美来。

她厌恶自己的原生家庭,却努力压榨着爸爸。

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有一张漂亮的脸蛋,靠着这张脸,她完全可以过上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在一次偶然时,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现在的老公姓宋,很多人都喊他宋先生,在原主二十岁的时候,宋先生已经三十一岁,未婚单身。

宋先生是白手起家创立了公司,短短几年公司就上市了,也算得上是一枚钻石王老五了。

原主看上了他,在暑假期间,去他的公司兼职当前台,在一次庆功宴上,原主费尽心思,跟宋先生共度了一晚。

一个月后,原主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就这样嫁给了宋先生。

可实际上,原主跟宋先生的夫妻感情并不是很好,宋先生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猜不到自己被设计了,所以虽然他如她所愿负责了,娶她了,让她当宋太太了,实际上并不喜欢她,甚至还称得上是厌恶她。

当然了,要说原主有多喜欢宋先生,那也不见得。

对她来说,男人只是取款机。

宋先生不喜欢她,她也不强求,反正她现在是富太太,只要能让她享受目前这种生活就够了,至于所谓的爱情,她压根就不稀罕。

所以,虽然结婚快四年了,原主跟宋先生的关系用四个字就可以很恰当的形容了——相敬如冰。

欣赏够了原主的顶级美貌之后,阮夏从洗手间出来,根据原主记忆,给原主的亲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等下回家,您把旺仔的衣服收拾好,我今天要带他回来的。”

阮母还愣了一下,“不是说等女婿出差回来再接走吗?”

“不了,我订了明天去a市的机票,他爸爸在那里出差,估计还得几天,正好我们一家三口还没好好旅游过呢。”

阮母大喜过望,“你想通了?就该这样的,这能当夫妻就是莫大的缘分,你看我跟你爸,虽然你爸这辈子都没赚什么钱,但他对我好啊,你跟女婿这结婚几年处得跟陌生人似的,我看了真的着急,这夫妻感情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小孩子,就你们以前那样,跟离婚有什么区别?”

可能是隔代亲,阮母以前不爱照顾女儿,现在年纪来了,对外孙却十分喜爱。

原主呢,实际上是个利己主义者,不管是对父母,还是丈夫,她都没什么感情,对自己生出来的孩子,也非常一般般。

所以,每次丈夫去出差,原主第二天就将儿子打包送去给父母,让他们带孩子,她就自己潇洒,等丈夫要回来了,她再将孩子接回来,原主跟丈夫关系不好,跟孩子关系也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就是自己,其他人嘛,她从来没放在心上过,所以,哪怕阮父阮母这几年不知道劝了多少次,原主也没有想过要跟丈夫修复关系。

如果真要较真来说,不去管原主后来的下场,她这个人……过得实在是很爽。

因为不在意任何人,所以一直到最后,原主还真没有感情受到伤害的时候。

阮夏恩了一声,“我知道,所以这次带旺仔去a市,妈,我不跟你说了,午饭记得准备我的,我在家里吃。”

听了这话,阮母更是高兴了。

要知道女儿已经很久很久没跟他们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阮母立马就答应了,挂了电话之后,就跟丈夫说,“你快出去买菜,夏夏说等下回来吃饭!”

阮父还以为是自己耳朵出现幻听了,直到妻子作要打人的样子,他才回过神来,咧开嘴笑了,“好,夏夏最喜欢吃我做的红烧鱼,我现在就去菜市场买菜!”

阮夏虽然以前长相普通,但她是颜狗,对美很有追求,所以哪怕自己长得一般,她还是尽力在脸上发挥,几年下来,她的化妆水平都称得上专业了。

就原主这张脸,哪怕是素颜都算惊艳,阮夏坐在化妆桌前,看着满桌子的护肤品化妆品,勉强定了定心神,一步一步的在脸上上妆。

淡妆浓抹总相宜,阮夏看着原主这脸,想到的就是这句诗。

十多分钟后,阮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满意。

要知道无论是多么标致的美女,这素颜跟化妆始终还是有区别的,化妆之后,足足将颜值拉高了好几个点。

阮夏捋了一下剧情,原主对丈夫跟孩子没什么感情,她这个外人就更别说了。

目前无论洗心革面当一个好妈妈,还是当一个好老婆,她都没什么兴趣。

不过,既然她现在穿了过来,变成了小说世界里的阮夏,在知晓剧情的前提下,她当然要趋利避害,选择对她最有利的那一种。

在小说剧情中,宋先生在外地出事故了。

这个还没正式出场还没露脸就领饭盒的男人……死得实在戏剧化了,也太憋屈了。

无论如何,他现在是她名义上的丈夫,而且权衡剧情,他如果不死的话,对她最有利。

“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阮夏自言自语,“宋先生,我会帮你,但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远在外省的宋先生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助理赶忙说道:“宋总,空调要调高温度吗?”

宋先生面色如常的翻着文件,沉声道:“不用。”

小说穿成反派的炮灰未婚夫(穿成反派他亲妈)(3)

《贵婿》

新皇登基,贵妃之兄李贽成了御前新宠。

李贽看似谦和实则自负,最不喜世家名门,直到他遇见沈阁老家貌美动人的七小姐沈卿卿。

——大猪蹄侯爷的婚后恋。

精彩片段一:

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沈三爷沈廷文携家眷正走在官路上,半空突然响起一道惊雷,要下雨了。

“母亲莫慌,父亲已派人去前方打探,看看有没有避雨之处。”

“知道了,你快回车上去吧,小心淋雨。”

“是……母亲,怎么不见妹妹?”

雷声隆隆,人语喧哗,马车也颠簸得更厉害,沈卿卿再也无法安睡,皱着眉头睁开了眼睛。车厢里很暗,听到哥哥找她,面壁而躺的沈卿卿迷迷糊糊地往外扭头。

“慢点,仔细摔下来。”坐在外侧的陈氏及时扶住了女儿,看着女儿红扑扑的脸蛋、迷离水润的杏眼,陈氏柔柔地笑了。旁人都稀罕儿子,她却最爱这唯一的女儿,恨不得走到哪儿都将女儿揣在怀里,娇娇地养一辈子。

沈卿卿这才记起自己身在何处,视线掠过美丽的母亲,透过半开的竹帘,沈卿卿看到了一个面如冠玉的少年郎,正是她的好哥哥沈肃。

“哥哥?”沈卿卿疑惑地唤道,此行她与母亲同车,父亲带着兄长、弟弟,哥哥为何过来了?

刚睡醒的妹妹傻乎乎的,沈肃浅笑解释道:“要下雨了,马车急行会很颠簸,妹妹忍忍。”

他话音刚落,一阵风卷着雨点吹了进来。

有水珠落在了沈卿卿的脸上,凉凉的痒痒的,沈卿卿本能地一歪头,埋到了母亲怀里。

“拿娘的衣裳当擦脸巾子是不是?”陈氏笑着捏了捏女儿露在外面的白皙耳垂。

沈卿卿闭着眼睛笑。

.

这段官路较偏,沈家的车队急速跑了两刻钟才来到一处山脚下。

大雨如注,马车上不了山,除了留下几个护卫看守,其他人只能步行去山腰的小泉寺借宿避雨。

换上蓑衣,走路更加不便,沈廷文亲手牵着六岁的次子沈望走在最前面,陈氏由丫鬟搀扶走在中间,沈肃、沈卿卿兄妹俩并排跟在后头。

石阶上长了稀疏的青苔,湿滑的很,主仆一行走得小心翼翼。

虽然如此,沈卿卿却心情不错。她最喜欢看雨了,小时候一下雨她就偷偷往外跑,赤着脚在浅浅的干净水坑里踩来踩去,然后很快就被乳母发现抱走,直到长大了些,她才碍于闺秀的规矩礼数不再随心所欲。

一手被兄长牵着,沈卿卿放心地观赏山间雨景,只见雨水茫茫如帘,远处青山云雾缭绕,宛如仙境,近处雨线在绿叶间汇聚成珠,一颗颗滴落在石阶上,滴答滴答亦很动听。

直到爬山爬累了,沈卿卿才收回四处张望的视线,专心走路。

管家提前与寺里住持打了招呼。小泉寺只是沧州地界的一个位置偏僻的无名小寺,寺里除了住持,一共就四个和尚,平时香火惨淡。如今听说京城沈阁老家的沈三爷要来借宿,住持如何不喜,喊来四个和尚迅速打扫出几间客房,再一起站在门前迎接贵客。

等了许久,山路上终于传来几声人语,住持神色一凛,抬眼看去,就见绿树掩映的小道上陆续转过来几道身影。为首的是一对儿夫妻,男人三旬年纪,面容白皙温润儒雅,女子明眸雪肤娇艳美丽,那姿色让出家人都不好多看。

这定是沈三爷夫妻了。

夫妻俩中间的男童浓眉大眼,乌溜溜的眼珠东看西看尽显顽态,再看后面的兄妹俩,少年郎眉目俊朗气度沉稳,小姑娘……

视线落在小姑娘脸上,住持不禁一怔。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沈夫人很美,但毕竟是三个孩子的娘了,此时的沈夫人美得端庄温柔,不像她的女儿,正值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杏眼灵动得像两汪涟涟清泉,唇粉嫩似新开的樱花,还有那吹弹可破的娇嫩肌肤,整个人仿佛花儿捏出来的一样,叫人想抱过来放到花瓶里,天天看天天怜。

幸好住持年近六旬,早过了轻易动色心的年纪。

收回视线,住持双手合十,微笑着朝已经走近的沈廷文夫妻行礼。

长辈们寒暄,沈卿卿好奇地打量对面的五个和尚。大概寺里的伙食不太好,这五人里四个骨瘦如柴,只有低垂眼帘站在最后面的那个黑脸和尚长得高高壮壮,在这样的寺院里很是扎眼。沈卿卿忍不住多瞧了瞧,冷不丁那人抬头朝她看来,露出左眼角一道长长的蜈蚣似的丑陋刀疤。

沈卿卿吓了一跳,忙不迭往哥哥身边凑,再不敢多看。

两刻钟后,和尚们都退下了,沈家一家人坐在陈设简陋的客院厅堂闲聊。

“爹爹,我想出去玩。”六岁的沈望不安分地坐在母亲身边,期待地请示道。

沈廷文笑道:“雨太大了,放晴了再去。”

沈望撒娇:“我现在就想去。”

沈廷文收笑,眉头也皱了起来,十分的威严。

沈望登时一缩脖子,不敢再吭声了。

陈氏笑着摸了摸幼子的小脑袋瓜。

“爹爹,你看见那个黑脸和尚没?”沈卿卿心有余悸地问父亲,“我总觉得他不像好人。”

沈廷文来了兴致,看着女儿问:“为何会这么想?”

沈卿卿自然有她的道理:“和尚若安分守己,每日念经诵佛怎会受伤?而且他眼神凶巴巴的,我看了害怕。”

沈廷文失笑,反问女儿:“有人天生面善,有人天生凶相,单凭容貌怎可判断一人品行?再说他的伤,也许是他路见不平救人时落下的,对不对?”

沈廷文乃当年殿试先帝钦赐的状元郎,沈卿卿讲不过父亲,便嘟着嘴转过头去,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沈廷文赶紧哄女儿:“不过我刚刚说的也是猜测,他也许是好人,也可能是坏人,咱们出门在外总要小心些。”说完,沈廷文喊来随行的吴管事,命他安排好护院,不许外人随便进出这座院子。

吴管事领命走了。

沈卿卿这才笑了。

没过多久,寺里送来了今晚的斋饭,无非是馒头、粥等素食。清清淡淡的饭菜摆上桌,最喜荤菜的沈望第一个不高兴了,瞪着眼睛挨个打量菜盘子:“怎么没有肉?”

沈廷文对儿子可没有对女儿的娇气,肃容道:“佛门不杀生,老实吃饭,不得多言。”

沈望不敢忤逆父亲,委屈巴巴地抓了个馒头,低着脑袋吃。

沈卿卿早在瞥见一个菜碟上的小裂纹时就没了胃口,以手掩面做打哈欠状,起身朝父母撒娇:“我好困,爹爹你们慢用,我先回房了。”

夫妻俩都没有拆穿女儿。

沈卿卿笑着往外走,门口玉蝉早早打开宽大的青纸伞,替自家姑娘遮雨。

沈卿卿住在东厢房,主仆俩过来时,沈卿卿的另一个丫鬟玉蝶已经铺好了床帐。

“姑娘,寺里东西肯定比不上咱们自家用的,今晚您要受委屈了。”玉蝶瞅瞅里面陈旧的梨木床,无奈地道。

沈卿卿走到床边,床上的青面棉被一看就不是新的,或许是下雨天的缘故,整个床铺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潮湿霉味儿。别说沈家的主子们,就是沈府粗使下人们用的被子都比这个好。

沈卿卿嫌恶地退后两步,刚想去找父母抱怨寺中艰苦,人都走到门口了,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沈卿卿咬咬唇,重新退回了内室。如果她真去抱怨,父母只能派人下山去车里搬东西,雨大路滑,她还是别折腾自家那些下人了。

但那么破旧的床她也睡不下。

沈卿卿干脆坐到了桌子旁。

“姑娘,你不睡吗?”玉蝶疑惑地问。

沈卿卿对着窗户叹气:“就在这儿将就一晚吧。”

娇滴滴的小姑娘怎能坐一夜,玉蝶正要劝说,旁边玉蝉飞快朝她使了个眼色。劝什么劝啊,自家姑娘什么脾气她们还不清楚?从小就被三爷夫人养成了娇贵脾气,吃穿用度稍有不如意便宁可扔了,也绝不委屈自己。

“晚上凉,小姐披件褙子吧。”玉蝉从随身携带的小包裹里取了一件粉色褙子出来。

沈卿卿百无聊赖地点点头。

坐了一夜,翌日早上,沈卿卿腰酸背痛。

“雨停了?”睡醒第一件事,沈卿卿先问阴晴。

玉蝉一边端着木盆往里走一边摇摇头:“还在下,不过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应该下不了多久。”

沈卿卿很失望,换过衣服去给父母请安,果然听到了一家人要再寺里多住一晚的安排。

“昨晚没睡好吧?”陈氏一眼就发现了女儿的异样,心疼问道。

沈卿卿困倦地靠到母亲怀里:“娘,我想快点回家。”

陈氏笑着拍拍女儿肩膀:“快了,这次回了京城,咱们再也不出远门了。”

娘俩小声说话,院子里突然传来沈望兴奋的声音:“娘,后山有棵老槐树,我们四个人都抱不过来,静安和尚说老槐树已经活了一千多年,是这里的镇寺之宝,还说对着老槐树许愿最灵了!”

声音未落,沈望小牛犊似的跑了进来,身后沈肃步伐稳重。

“看你,怎么不撑伞?”陈氏摸摸幼子微湿的头发,轻声责备道。

沈望满不在乎:“这点雨算什么,姑娘家才怕雨呢!”

说完,男娃娃还仰头看了亲姐姐一眼。

沈卿卿懒得理会顽劣的弟弟,侧过头又打了个哈欠。

沈廷文见了,知道女儿最讲究贴身器物,忙安排人下山取枕、被等物。

用过早饭,沈廷文准备带妻儿去看看那棵老槐树,沈卿卿困极了,说什么都不要去,一头倒在新铺好的床上睡着了。

同一时刻,官路上马蹄声急,十六匹快马风驰电掣般赶来,又齐齐停在了沈家车队前。

宽大的蓑衣挡住了诸人容貌,但那训练有素的阵仗依然令人心生忌惮。

最前方的高头大马上,李贽手握缰绳,微眯着眼睛望向山腰间隐约可见的小泉寺。

“侯爷,我有确切消息,反贼曹雄就藏在小泉寺中。”

李贽颔首,凤眼瞥向官路一旁的沈家车队。

早有下属去打探了,回来禀报道:“侯爷,昨日沈阁老家的沈三爷携家眷经过此处,因为暴雨难行,车队暂停,此时沈三爷一家还在小泉寺避雨。”

沈家?京城第一清流名门?

李贽冷笑,沉声下令:“今日务必擒获曹雄,若有人碍事,一并铲除。”

小说穿成反派的炮灰未婚夫(穿成反派他亲妈)(4)

《少校,结婚吧》

该书主要讲述顾承轩和宁檬的军旅人生和发生一系列爱恨缠绵故事。

片段一:

宁檬这辈子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就想着,生活过得稍微有点小资情调一点而已,看看书,喝喝茶,做个文艺小青年,然后随便找个工作,然后结婚,然后生孩子,再然后慢慢老去。

可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自己表姐的结婚现场上被统统推翻。

去他的文艺,去他的随便,以后嫁人就得嫁给像表姐夫这样的,长相身材双全,涵养也丝毫不落后,当然除却曾经荒唐的那几年。当然,男人嘛,都不是圣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柳下惠的,除非他X功能有障碍。这样在心里解释了一番之后宁檬又觉得这个姐夫还是很完美的。

宁檬今早上是作为伴娘来的,表姐韩菱纱的父亲是军区首长,婆家公公是总参少将,婆婆是铁腕外交官,这样的家世使得这场婚礼注定低调不了,她也是向姐夫求了,向表姐哭了才要来这么个宝贵的名额的。

“宁檬,你过来一下。”宁智文的声音里是一贯的严肃。

看了看自家父亲,宁檬虽是不情愿,但还是听话地走了过去,做好了待会儿聆听政治报告的准备,勉强挤出了一个笑:“爸爸……”

宁智文对她今天的表现还算是满意,这会儿脸色也比较和缓,说话的语气也不像过去那样严厉:“今晚上你就不要跟去凑热闹了,等会儿我们吃了晚饭就要回N市,你和我们一起回去。”

“爸爸,作为伴娘,是不能提前走的。”晚宴后回去?开玩笑!她当伴娘就是为了观摩一下传说中很.黄.的闹洞房到底黄到了什么程度,就这么回去了,今天累了这么久就白累了……吃亏的买卖她从不做。

“那么多伴娘还差你一个?”宁智文一个凌厉的眼神杀过来,宁檬的腿都软了,“你也不要四处找了,你爷爷见到他老朋友了,这会儿正泪眼忆当年,你也甭想搬救兵了。”

宁檬就是不喜欢看她爸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爸,我都大学毕业了,你能不能别这样管我了……”

“我不管你,你的脚板不得踩到天上去了?你也知道自己大学毕业了,给你找个工作,你也不愿意,你说说你一天有什么出息?整天幺五幺六的,别以为你爷爷奶奶和你妈宠着你,我就不敢收拾你了?!”

宁檬被宁智文这样教训了一通,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跑去找自己爷爷去了,哼,你收拾我,我不敢怎么样,有人敢!

找了一大圈,最后才在酒店的一个空包间里找到了几个人。宁檬在门外深吸了一口气,看准了爷爷的位置,一推开门,闭着眼睛,嚎啕着就朝那方向扑过去:“爷爷,我找了你好久啊!你儿子限制我的人生自由!”

顾承轩本是站在自己父母身后的,看见一个人哭着扑过来,职业惯性般直接上前格开了那人,谁知道那个女孩子竟然就着那样的姿势抱着他,哭倒在自己怀里,还一个劲儿地叫着:“爷爷,我好惨!”

顾承轩从没有和女人这样亲密地接触过,这会儿多少有点尴尬,只是对方好像很激动的样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脑袋还一直往他怀里钻。要说对方是个男人的话,顾承轩有把握一招内就将他撂翻,只是对方是个女的,还是个正在撒娇的小女孩子,他总不能一招就去把人家胳膊折断吧?

“咳咳……小九,出什么事了?”宁老爷子轻咳了两下开口。

宁檬自觉声音的方向不对,抬头一看,就对上了顾承轩涨红的脸,宁檬没好气地推开他:顺便嘟囔了两句,“我勒个去,居然弄错对象了!”

宁檬转身又准确无误地赖进了自家奶奶的怀抱里:“呜呜……奶奶,今天是表姐的婚礼,我这个做表妹的是不是要全程陪着啊?更何况我还是今天的伴娘呢!可是我爸非要我在晚宴之后和你们一起回N市。”

“你爸爸给我说了,他也是怕你出事,今儿个人多,你真要出了什么事,可叫奶奶怎么办喏?”

“爷爷……”宁檬见奶奶也赞同宁智文的做法,干脆放弃了,转而将期盼的目光投向了宁老爷子。

“老宁啊,这就是你那宝贝孙女啊?”一旁的顾老爷子见了这般可爱的宁檬喜欢得不得了,在他的观念里,女孩子就应该娇养着,撒娇权当是小女儿态萌发,再加上顾家的小辈全是清一色的男孩子,他也时常羡慕其他人家可以有小女孩子绕在脚边撒娇依赖。

“可不就是,我们家的九丫头,在她哥哥姐姐中排行第九,从小就喊着小九。”宁老爷子那个年代是不实行计划生育的,生的多那叫“英雄妈妈”,所以宁家的兄弟姐妹一共有十个,直接导致下一辈的孩子也多。而宁檬在家排行最小,“来,小九,这是顾爷爷,这是于奶奶,这是顾叔叔,白阿姨,这是你承轩哥哥……”

宁檬从小就嘴甜,这会儿更是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地叫得麻溜儿。只是那声“哥哥”她始终没有叫出口,现在又不是自己爷爷那个年代了,随便拉个人出来就“哥哥姐姐”地叫,现在听起来,这称呼里面多少透着点暧昧。

“这闺女,长得俊,嘴还这么甜……”于奶奶一看宁檬就喜欢得紧,连忙招呼着她过来,拉着她的手问东问西的。

可宁檬对今晚的抗争还是不依不挠,隔两分钟就问:“爷爷,我留下来行吗?”到后来,宁老爷子被她问得烦了,只好用“女孩子要注意安全”这一招来堵她的嘴。宁檬见快要没戏了,心里不舒坦,这么多人面前又不好磨磨唧唧的,就只有一个人坐那儿对手指生闷气。

于奶奶见她一张小脸气得红红的,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更加心疼了,就出言帮忙道:“小九是回N市吧?正好,我们承轩这几天请了假来参加泽宇的婚礼,明天才回N市。今晚小九就留下来随他们年轻人玩儿吧,明儿一早,承轩和小九一起回去,这不正好吗?”

“对对对!”宁檬的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似的,见自己爷爷有些动摇了,连忙保证,“我一定会乖乖的,一定会注意安全,听这位……呃,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顾承轩。”顾承轩神情淡漠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哦,听这位顾哥哥的话的!”

宁老爷子答应之后,看着宁檬雀跃着跑出去的身影,无奈地叹气:“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长大……”

“女孩子嘛,是适合娇养的,趁着现在还没嫁人,留在身边,看着撒娇也是一种福气啊,”顾老爷子拍拍好友的肩膀,“等到嫁人了,享福的对象可就是别人啰……看你家小九倒挺可爱的,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了?”

两家人和和乐乐地聊了快一个小时,直到外面大堂派人来说仪式开始了,几人这才朝外走去。

宁檬不怎么会喝酒,还好伴娘不止她一个,她索性从厨房里顺走了一盘麻辣小龙虾随便找了个空包间开始吃了起来。这会儿不趁机会多吃点,等会儿她爸又要念叨了,宁家一向注重饮食健康养生,很少允许她吃这么油腻辛辣的食品。

顾承轩刚坐下没过久就被一桌子的人灌了不少的酒,他|妈见这么喝下去肯定是没完没了,就让他回避一下。他不置可否,清静一下也好,他也明白自己喝醉酒之后有多磨人。那群兄弟总说,平日里看起来淡漠有礼的顾队长,醉了之后就像是个大爷似的使唤人!

每当此时,他都会淡淡地一笑,经历过那样的生死危险之后,不大醉一场,怎么卸得下紧绷的神经?更何况,没人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得喝。

顾承轩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神了一分钟,立马刹住了所有的思维,果然是喝醉了,走神在他们这种人身上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皱了皱眉。顾承轩随便找了间包间进去坐下想要休息一下。

“啊!”

只是短促的一声尖叫,应该只是被突然吓了一跳而已,顾承轩判断出并不是什么危险大事之后,略微欠身,想要致歉。

“不好意思”四个字还没出口,怀里就被塞了一个盘子,然后是清甜的女音:“爸爸,你找我有事么?”

“你在这躲着干什么?”宁智文的眼神在宁檬和顾承轩的身上流连,最后定格在顾承轩怀里的盘子上,“嘴巴怎么肿成那样了?你是不是又偷着吃小龙虾了?”

“没有,没有……这不,这位……那啥,顾什么的哥哥想吃的,我帮他从厨房找来的,真的……不信你问他!”宁檬趁着自己父亲刚开始张嘴。一个音节都还没有发出来的时候,一个箭步上前挽住他的手,指着顾承轩说,“爸爸,爷爷答应我今晚留下了,让我明天跟着这位顾哥哥回N市。”

宁智文的目光立时锁向了顾承轩,后者点点头之后开口:“宁市长好,家父顾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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