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11月3日,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消息,近日2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中国国家森林城市增至219个。
据介绍,国家林草局已于近日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怀柔区、密云区,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辽宁省辽阳市,江苏省连云港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滨州市,河南省开封市,广东省韶关市、阳江市、茂名市,重庆市涪陵区、北碚区、大足区、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咸阳市,甘肃省平凉市,西藏自治区林芝市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韶关南岭。
俯瞰广东省阳春市岗美镇。
茂名信宜。
2004年,在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的倡议下,全国绿化委员会、原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活动,由此开启了中国森林城市建设热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林草局通过编制《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行业和国家标准,出台《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等,继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国家林草局官网公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显示,要评选为国家森林城市,需要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森林建设、考核检查等方面都符合要求。
比如,在城市森林覆盖率方面,南方城市要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需达到25%以上;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同时,城市的森林建设树种要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需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要求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还要求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此外,国家林草局会对“国家森林城市”进行动态考核,在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3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将提出警告,5年后复查仍不合格,则将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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