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知识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范围及分类,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注册会计师税务科目练习?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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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范围及分类
(一)职工的概念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具体包括: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职工薪酬的概念及分类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的内容
(1)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辞退福利)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
a.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赴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等;
b.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c.发放给在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等。
③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短期带薪缺勤;
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⑦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⑧非货币性福利;
⑨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①设定提存计划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②设定受益计划
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
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一)货币性短期薪酬
1.货币性短期薪酬的范围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大部分的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货币性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带薪缺勤
1.带薪缺勤的内容
①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②非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2.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3.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即非累积带薪缺勤发生时视为全勤,按正常全勤状态进行会计处理。
(三)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1.利润分享计划的确认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备注】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2.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润分享计划支付的可能性。
3.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四)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计量。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收入、成本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一般账务处理:
①借:××费用(以产品的价税合计认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购买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①以商品的价税合计认定福利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购买商品时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③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一般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费用(如为企业自有资产则以折旧费用认定费用标准;如为企业租入的,则以租金认定费用标准)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企业自有资产的折旧计提)
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企业租入房屋等资产支付或应付的租金)
4.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5.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①如果合同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等商品或服务后至少应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将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其成本间的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等商品或服务后至少应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将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其成本间的差额,作为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直接计入向职工出售商品或服务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知识点: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1.离职后福利的概念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内容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应当参照规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1)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分
设定提存计划: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以企业同意向基金缴存额为限,职工所取得的离职后福利金额取决于向离职后福利计划或保险公司支付的提存金金额,以及提存金所产生的投资回报,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职工承担。
设定受益计划:企业的义务是为现在及以前的职工提供约定的福利,并且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企业来承担,如果精算或者投资的实际结果比预期差,则企业的义务可能会增加。
(2)设定受益计划的界定
通过以下方式负有法定义务时,此计划是一项设定受益计划:
①计划福利公式不仅仅与提存金金额相关,且要求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满足该公式的福利时提供进一步的提存金;
②通过计划间接地或直接地对提存金的特定回报作出担保。
(3)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步骤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③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获得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最终义务,所需支付的预期未来金额的现值。设定受益计划的最终义务受到许多变量的影响,如职工离职率、死亡率、职工缴付的提存金等。
④企业应当通过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其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和过去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职工每提供一个期间的服务,就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企业应当对每一单位的福利权利进行单独计量,并将所有单位的福利权利累计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这一期间是指从职工提供服务以获取企业在未来报告期间预计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开始,至职工的继续服务不会导致这一福利金额显著增加之日为止。
⑤企业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以及过去服务成本时,应当根据计划的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⑥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后续年度服务是否将导致职工享有的设定受益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不应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⑦精算假设,是指企业对影响离职后福利最终义务的各种变量的最佳估计。精算假设应当是客观公正和相互可比的,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包括人口统计假设和财务假设。人口统计假设包括死亡率、职工的离职率、伤残率、提前退休率等。财务假设包括折现率、福利水平和未来薪酬等。其中,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⑧经验调整是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实际数与估计数之间的差异。在某些情况下,设定受益计划对于未来福利水平调整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企业将有关福利水平的增加确认为精算假设与实际经验的差异(产生精算利得或损失),还是计划的修改(产生过去服务成本),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设定受益计划未明确规定未来福利水平的调整,过去的调整也并不频繁,同时如果精算假设中并无福利水平增长的假设,企业应将福利水平变化的影响归属于过去服务成本。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①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
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向独立主体缴存提存金而
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③计划资产包括长期职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资产、符合条件的保险单等,但不包括企业应付但未付给
独立主体的提存金、由企业发行并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转换的金融工具。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在损益中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①当期服务成本,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②过去服务成本。
A.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当企业设立或取消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或是改变现有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应付福利时,设定受益计划就发生了修改。
B.过去服务成本均在其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
C.过去服务成本可以是正的,如设立或改变设定受益计划从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增加,也可以是负的,如取消或改变设定受益计划从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少。如果企业减少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应付福利,但同时增加了在该计划下针对相同职工其他应付福利,企业应当将变动的净额作为单项变动处理。
D.过去服务成本不包括下列各项:
a.以前假定的薪酬增长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之间的差额,对支付以前年度服务产生的福利义务的影响;
b.企业对支付养老金增长金额具有推定义务的,对于可自行决定养老金增加金额的高估和低估;
c.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精算利得或计划资产回报导致的福利变化的估计;
d.在没有新的福利或福利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职工达到既定要求之后导致既定福利(即并不取决于未来雇佣的福利)的增加。
③结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是指企业为了消除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部分或所有未来义务进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据计划条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设向职工支付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a.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
b.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④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指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由于时间变化而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企业应当通过将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适当的折现率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企业应当在会计期间开始时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和折现率,并考虑该期间由于福利提存和福利支付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但不应当考虑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本会计期间的任何其他变动(例如精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通过将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折现率来确定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作为计划资产回报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当将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和计划资产回报之间的差额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中。
企业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时,应当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企业应当通过将资产上限的影响乘以折现率来确定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作为资产上限影响总变动的一部分。企业应当在会计期间开始时确定资产上限的影响和折现率。企业应当将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金额与资产上限影响总变动之间的差额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中。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
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①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离职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酬、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将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
②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确定计划资产回报时,应当扣除管理该计划资产的成本以及计划本身的应付税款,但计量设定受益义务时所采用的精算假设所包括的税款除外。管理该计划资产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不需从计划资产回报中扣减。
③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知识点:辞退福利
1.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原则
(1)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
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知识点: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设定提存计划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2.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应当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计量时应当考虑长期残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预期支付的期限;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企业应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5.递延酬劳包括按比例分期支付或者经常性定额支付的递延奖金等。这类福利应当按照奖金计划的福利公式来对费用进行确认,或者按照直线法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分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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