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攻入北京之后,慈禧太后仓皇西逃,这一年,是1900年,在干支纪年里是辛丑年。第二年,也就是1901年的9月7日,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北京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在这个条约里,清政府所面对的,并不是联合用兵攻破北京的八个国家,而是英国、美国、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荷兰共十一个国家,其中的比利时、西班牙、荷兰就算是搭上了这艘顺风船。
在《辛丑条约》里,共有十二个条款,十九个附件,其中第一项条款,就是清政府要向这个十一个国家赔款4.5亿两白银,要计四厘的年息,赔偿期限为39年,到1940年为止,算上利息之后的金额更是高达9.8亿两白银之多,这些款项是以盐税和关税来抵押的,这还不算各省地方额外要赔付的2000万两白银。
除了赔款的条款之外,清政府还要派出使臣,去向这些国家道歉,要惩处以12名官员为首的一百四十二名官员。条约还要求,要暂停涉及到九个省、数十个府县的科举考试,还提出了改革外交等方面的要求。
《辛丑条约》的巨额赔款,也是清朝政府难以承受的重负,当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才大约为8000万两白银。为了搜刮财富以偿还这些赔款,清政府增加了各地的苛捐杂税,还指定了数额由各省分担赔款。
富庶一些江苏、四川、广东等省每年摊派的赔偿数额达到了250万两,就连最为贫穷的贵州也每年要承担20万两白银的赔款。
十年之后,清朝的统治被推翻,但是压在国人头上的数额巨大的《辛丑条约》所规定的赔款,却并没有随着清朝统治的灭亡消失,而是由中华民国继续承担起了这个沉重的负担。中华民国在成立之初,就发布了《告各国友邦书》,对于列强和清朝政府所签订的所有的条约予以承认,其中当然就包括这个《辛丑条约》。
1904年,当时的清朝政府的驻美公使梁诚得到了一个消息,美国从《辛丑条约》中所获得的赔款,要比他们实际出兵的费用高出很多。对于美国人这种虚报冒领的行为,清朝政府经过五年多和美国的艰难交涉,对于多收的赔款,美国虽然很不情愿,但由于各种方面的因素,他们承诺从1909年开始,退还部分多收的赔款。
根据约定,美国将会分32年来还清多收的赔款,而这期间,清朝政府必须按照《辛丑条约》的约定来足额赔付赔款。对于退还的赔款,美国政府还附加了条件,这部分钱要用来选派留学生到美国留学,其余的钱只能用来建设清华学堂。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北洋政府作为协约国之一,经过与其他国家的协商,停止了对德国的赔款,一些国家的赔款也将延期。1924年,苏联放弃了这笔赔款,还有一些国家,仿效美国,做出了退还赔款的承诺。
直到1943年,随着《中美条约》的签订,《辛丑条约》才真正被停止,而算起来,中国已经给这些列强国家赔付了总额超过5亿两白银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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