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亮时能否右转让无数司机纠结?今天这则微信其实与红灯亮时能否右转没多大关系,跟各位钱包里的钱有关系,为啥?各位都知道,珠海有很多路口红灯亮时可以右转,但却不知道同样都是红灯亮时右转,里面的玄机却大不一样,下面来看一看。

大伙应该都知道,红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圆屏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灯),所谓的红灯右转仅指机动车信号灯(即圆屏灯)红灯亮时可以右转,而箭头灯呢,各位只需按照箭头指示行驶就好啦,不存在红灯是否右转的问题。交警蜀黍第N遍告诉大家,一般情况下在路口红灯亮时,是可以右转的!但有一个例外:路口设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提示牌的路口,红灯亮时,禁止右转。

下面我们来看几宗事故。

2016年1月,司机吴先生驾车经过海滨南路交景山路时右转,不慎撞到了过斑马线的老人。交警随后赶到后经过勘查,认定吴先生负主要责任。后经过双方协商,吴先生要赔偿医疗费20万元。

马路右转被撞责任划分(都是红灯亮时右转撞到人)(1)

2015年12月,司机刘先生驾车经过梅界路交旅游路时等候红灯,当箭头绿灯亮起时他右转后与一名推着自行车的行人碰撞。交警随后认定行人负主要责任。刘先生赔偿医疗费1.5万元。

马路右转被撞责任划分(都是红灯亮时右转撞到人)(2)

2015年8月,司机吴先生开车经过翠微西路,在前山沃尔玛与翠前北路的十字路口遇到了红灯,吴先生行驶在右转车道,他想起“红灯亮时可以右转”的提示,于是打方向盘向右行驶开往翠前北路,结果车子右转时与一位正在过马路的老伯发生了碰撞,老伯小腿骨折。交警事后判司机负全责。吴先生要承担对方医药费9万元。

马路右转被撞责任划分(都是红灯亮时右转撞到人)(3)

大家或许感到奇怪,都是右转撞到人,为啥一个负主要责任,一个负同等责任,一个负全责?原来同样是信号灯允许右转,但其含义却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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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红绿灯是全屏灯,红灯亮起,车主在路口右转时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负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在红灯右转时,必须避让行人。为什么说是“必须”呢?因为机动车此时路权属最低一级,无论行人是正在过马路还是刚刚准备过马路,机动车都要礼让,机动车不避让撞倒行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负全责!

所以上述案例中的吴先生在红灯亮时右转撞到了老伯,要承担百分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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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信号灯为绿色箭头灯,指示可以右转时,机动车在右转过程中与行人发生碰撞,在双方都没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蜀黍则可能判定同等责任或行人主要责任,当然如果行人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者驾驶员有超速、醉驾等其他违法行为,那就另当别论。

箭头灯右转箭头变绿的右转和圆屏灯红灯亮时的右转,虽然都是允许右转,但含义有所不同,圆屏灯红灯亮时的右转包含必须避让放行的行人的含义。而右转箭头灯绿灯亮起时,这时候人行道必定是红灯,禁止行人前行,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了碰撞,那就是行人有闯红灯的行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存在过错,要负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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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为黄闪灯,机动车右转与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的几率更大。

尽管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在珠海,我们通常见到信号灯变成长时间黄闪的情形,大多都出现在深夜时分。就算双方都没有过错,机动车和行人都是正常通行,默认机动车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啥,蜀黍在这里告诉大家,黄闪灯的意思是提醒机动车要注意安全,注意观察,避让行人。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受伤的往往是行人,因此我国法律对机动车赋予了比行人更多的安全义务,所以这种情况,大多数都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所以同样是可以右转的路口,但是发生事故,负的责可能完全不同哦。小编算了一下,假设事故其他因素都完全相同,箭头绿灯与红灯亮时右转同样撞伤人,赔偿金额分分钟差10万块!

特别是红灯亮时可以右转的路口,咱们大珠海可是很多的哦。圆屏红灯可以右转的路口到底有多少呢?来给大家上点干货。

珠海主城区设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志的路口1 水湾路-粤海路2 迎宾路-粤华路3 迎宾路-侨光路4 粤海路-三台石路5 银桦路-兴业路6 港湾大道-留诗路7港湾大道-华夏路8港湾大道-山房路9 景山路-吉大路10 情侣路-石花路11南湾大道-沿海路12吉柠路-香溪路13港湾大道-神前路

看到没有?除了上述13个路口,所有圆屏红灯的地方都可以右转,如何?很多人不是总是搞不清楚哪些路口红灯亮时不能右转吗?看清楚这个就OK了。但右转可要小心哦,避让行人哦。当然,如果你在这13个路口红灯亮时右转,那就是闯红灯,更遑论你撞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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