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公告:9月14日至10月31日受理2021年度积分入户申请,同时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4个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积分入户。
公告称,积分入户可通过窗口和网上两种渠道申请。窗口申请的群众,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规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武汉市积分入户申请表》,向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网上申请的群众,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武汉】积分入户”事项申报,系统比对确认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申请资料。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编辑整理:贺方程 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官网)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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