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好消息,3月1日起驾照要变成18分了。”近日,不少司机朋友在朋友圈或网上看到这样的消息。据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了解,这是对即将实施一项交管新政策的误读。
3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试点推行“接受教育最高可减免交通违法6分”的新政策。也就是说,我们的驾照满分依然是12分 ,而不是直接涨到18分,是扣分后可通过学习等方式申请减免,最高累计减免6分,“等同于”18分。而且,有7中情形是不能参与学法免分的。
【网传】3月1日起驾照变成18分
我们知道,一本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扣分上限为12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当事人需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培训,并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待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生活中,有些司机认为驾照12分的上限“不够用”,希望能增加驾证的记分上限。
因此,近日网上流传出这样的“好消息”,即“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我们的驾驶证将会从12分变为18分”,十分引人关注。
【求证】这是对3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的误解
上述消息并不是没有依据的。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简称《规范》),其中指出“驾驶员发生违章扣分后,可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网上学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申请记分减免,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正因为此,不少网友认为,认为“3月1日起,我们的驾驶证将从12分‘上升’到‘18分’”。
2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这是对交管新政策的误解。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扣分上限由12分提升至18分,当中增加的6分并非直接给驾驶证额外增加6分,而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减免的累计额度最高为6分。而且此项措施将于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
此外,我省不在此次试点范围内。
【权威】7种情形不能参加学法免分
2月29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权威消息,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并将根据试点情况,视情开通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并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特别注意的是,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具体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延伸】多项交管新政策将实施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以及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
3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将如期实施。另外,前期已经试点的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改革措施,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记者了解,我省并没有在前3项试点范围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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