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三类具体贸易术语如下:1、DDU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 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因此《2000年通则》要求买方承担可能发生的,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同时2000年通则建议在与办理进口结关困难和费时的国家进行交易时,为避免因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进口结关而影响交易的进行,卖方还是不要使用DDU为好。2、DDP 英文全称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3、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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